說明:
1.本示範稿對函數式程式設計僅能起到“概念解釋”級别上的作用,可能連“入門”都算不上。如需學習函數式程式設計,可以選擇一門函數式程式設計語言進行全面學習;
2.鑒于我們很少(幾乎沒有)接觸函數式程式設計,本示範稿中的代碼統一使用C#模仿;
3.作者學習過F#,但對其他函數式程式設計語言無了解。
4.了解一種新的程式設計範式,以一種全新的視角看待“程式設計”,不要始終如一地局限在“面向對象”的圈子裡 。
(這篇結合前面兩篇部落格,算是對函數式程式設計的一個完整“概念梳理”)
作者:周見智
出處:http://www.cnblogs.com/xiaozhi_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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