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是一種“成熟的系統的文字”,基本包括六書造字法。根據文字演化邏輯,甲骨文之前必然存在一種“初熟文字”,整體應該要比甲骨文落後一些。而夏朝是商朝之前的一個王朝,持續時間大約400餘年,是以夏朝使用的應該就是“初熟文字”。
不過,近些年來有學者認為夏朝文字并非“初熟文字”,而是夏篆,一種結構嚴謹的成熟文字,夏禹書、禹王碑就是其代表。據說,商朝是遊牧民族,起初并不使用文字,盤庚遷殷之後才使用了夏朝的民間俗體字。最終結論是夏朝不僅有文字,而且比商朝甲骨文還要先進。
真相到底如何呢?其實,殷墟甲骨文與二裡頭遺址的陶文,基本證明夏朝已有文字,但整體水準不如商朝。

上個世紀,甲骨文專家董作賓發現商王“周祭制度”,即帝辛等商王對先公、先王有條不紊輪流進行的五種祭祀,十旬一個周期,由此形成了“周祭譜”。在周祭譜第一旬時,商王祭祀的是“上甲三報二示”這六位商湯之前的先公,第二旬至第十旬祭祀二十五位先王。《史記·殷本紀》記載的商人先公有六個,與“周祭譜”高度相似,隻是個别名稱略有不同,可能是古今寫法不同導緻的。
除了“周祭譜”之外,甲骨文中還有“高祖夒(náo)”、“高祖夋(帝俊)”的記載,“高祖夒”就是“高祖夋”,“夒”與“夋”是字形訛變關系。史書記載,帝俊、帝舜、帝喾可能是同一人,是商朝的始祖,之後是商契,年代最遲在夏朝前期,也可能在夏朝之前。
通過“周祭譜”與“高祖夋”等的記載,在證明了《史記》的可信度之餘,更為重要的是,由此可以看到夏朝的諸侯國——商國,最遲在夏朝前期已有文字,否則這些商人先公的名字流傳不下了。值得一提的是,夏朝中期之後,商族酋長名字已經很規範了,采用的是“日名制”,即“某個字+十天幹中出生當天的天幹字”。
正常來說,商族使用的文字,應當與作為天下共主的夏族保持一緻,就像牧野之戰前周人文字就與商人文字一樣,是以應該是夏人文字傳給了商人,夏人商人文字在當時沒有太大的差別。但也存在另一種可能,即夏人無文字,下面諸侯國商國反而有文字,不過二裡頭遺址的陶文基本可以否定這一點。
1965年,《河南偃師二裡頭遺址發掘簡報》記載:“刻劃記号共發現24種(下圖,部分),其中絕大多數皆刻在大口尊的内口上沿。這些記号的用意,我們現在還不知道,或許是一種原始文字,值得我們進一步探讨。”
1999年,大型發掘報告——《偃師二裡頭》出版,涵蓋了1959—1978年所有發掘資料,對于陶器上的刻符,書中記載:“發現的刻劃符号,主要出自大口尊的口沿内側和其他器内的口部,有粗細不同的豎線、十字形、交叉形、樹枝形等,有的近似象形文字。”
當時不太清楚,但後來在對比甲骨文之後,基本可以确認這些刻符就是文字,與甲骨文存在傳承關系。
之是以說二裡頭的陶文刻符是文字,可以看一看學者曹定雲對上圖1-4、上圖5-7的分析。
首先是圖1-4,與甲骨文中的“矢”字存在傳承關系。上圖1-4中,圖1有些特别(見下圖),與甲骨文傳承關系非常明顯,屬于甲骨文“矢”字的初文,商代之後随着對“矢”的認知提升,知道加了尾翼更有效果,于是加了尾部之後又在文字上有所展現。圖2-4也是“矢”字,甲骨文中也有在此基礎上加尾翼的“矢”字。
二裡頭陶文中的兩種“矢”字,到底是代表同一種意思,即圖2-4是圖1的簡化,還是代表不同用途或不同身份使用的箭矢,如今還搞不清楚。
其次是圖5-7,代表不是“口”,而是“井”,兩者之間的傳承關系比較明顯。古人逐水而居,他們挖井的目的,起初不是為了取水,而是為了捕獵,是以甲骨文中的井字寫法,其中一個上面有一頭鹿,即專門為捕鹿而挖的井。
同時還有一個重要證據,與二裡頭陶文圖8有關,圖8還畫了一個“矢”字,說明是将這兩種手段結合起來的一種捕獵方式,即有箭矢有陷阱的捕獵,由此也可見二裡頭時期古人已經知道了“會意造字法”。圖8代表的意思,如今沒有單獨漢字可以表達,這也是判斷甲骨文等古文字的難點之一,因為時代變遷,上古某些文字因不适合時代需求而被淘汰了,圖8即是如此。已經徹底被淘汰的文字,在後世沒有傳承,自然就很難破解,是以西方學者說破譯了古埃及等文字,的确讓人不可思議。
通過二裡頭陶文與甲骨文傳承來看,陶文相對原始一些,甲骨文的字形更規範、造字方法更齊全,明顯要比陶文更先進一些。
是以,如果二裡頭遺址是夏朝遺址的話,那麼它們就是夏朝文字,即按照文字演化邏輯推測的“初熟文字”。
參考資料:《曹定雲:夏代文字求證——二裡頭文化陶文考》、甲骨文“周祭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