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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過年的奇葩規定

時間過得真快,一年又要結束了,馬上就要過年了。說到過年,那是舉國歡慶,大部分崗位都放假和家人歡聚一堂。但是離現在不遠的民國時期,過年卻和現在完全不一樣。

民國時期過年的奇葩規定

民國初年,不論是除夕還是大年初一,政府各個機構都要正常上班。除夕時,打電話給正在上班的公務員問候一下,這可不是惡搞,若發現有公務員不在崗,他可就真要下崗了。

老舍在民國初年曾在北京一所國小做校長。春節時期,學校照常上課,大過年的,他隻能抽出兩個小時回家探望一下,母親見他回來了,以為能陪她過年,哪知老舍說一會兒還得趕回學校,母親一愣,歎口氣說:“走吧,小子!”老舍雖然心裡難過,可還是要趕回學校。

途中,看見街上那麼熱鬧,想起母親在家那麼冷清,淚水遮迷了他的雙眼。這段經曆,就記錄在其《我的母親》這篇文章中。作為一校之長,他也沒有宣布春節放假的權力,因為這是北洋政府的強制規定,連教育部都不敢例外。

民國成立,舊曆被視為封建糟粕。?對傳統節日踩上一隻腳,進入革命的年代不需要陰曆這樣的廢物了。這是1929年2月10日湖南《國民日報》上的漫畫所描繪的畫面。

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後,正式通電各省:“中華民國改用陽曆,以黃帝紀元四千六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為中華民國元年元旦。”孫中山引進西洋曆法,改變傳統的正朔,以公曆為标準紀年,将1912年1月1日定為民國元年元旦。1月13日,孫中山釋出《臨時大總統關于頒布曆書令》,令内務部編印新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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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繼續推行新曆。政府雖然強力推行新的曆法,但也考慮到群眾生活的需要,新曆下還附有舊曆。自此以後,公曆新年稱元旦,農曆新年則稱之為春節。此種稱謂一直沿用至今。

民國肇始,萬象更新。至今仍被人們所津津樂道的“剪辮子”便是除舊布新的象征。實際上,在服飾、稱謂、習慣等各方面,政府都在努力“與國際接軌”。自然,傳統曆法與辮子一樣,都被視為封建的糟粕。大力提倡新曆法,政府必然是率先垂範,是以此時,您隻要在政府部門工作,春節就别想休了,本屬于新年的節日就都給了元旦。是以才有了前文所述及的老舍含淚告别老母親的一幕。

民國時期過年的奇葩規定

政府雖大力提倡,可老百姓似乎并不買賬,公曆新年,隻有政府機關互相拜年,民間則冷冷清清,反觀春節時民間卻熱鬧異常,許多商人在春節時也關門謝客并貼上傳統的春聯。當然也不乏有些激進的革命青年反對過春節,在長沙就有人給有些貼着春聯過舊年的緊閉門扇的商家門上斜貼如喪家場景的白紙條。

不過這樣極端的例子還是少數,民間春節照樣過得紅紅火火、熱熱鬧鬧。新曆在民間也處于非常尴尬的地位。社會日常生活還是沿用陰曆。各軍政機關和學校對新曆是“表面上尚能遵用”。而商業結算、發付工資等一般社會生活均沿用舊曆。

以當時北洋政府的執政能力,還做不到全國各地一盤棋。民初的著名學者吳虞1915年元旦的日記就寫着“懸挂國旗,飛片拜年。”可是到了這一年的2月13日,也就是陰曆的除夕,吳虞則“同香祖、長倩,及楷、桓諸女小飲,完結今年”。這說明他仍然把陰曆除夕當成一年的年尾。當晚城裡“鞭炮之聲不歇”,第二天正是大年初一,吳虞“令人持片與少荊太夫人拜年”。可見,他是兩個年都在過,他為什麼不怕受處罰?因為吳虞在處于半割據狀态的四川,自然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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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918年,北洋政府也覺得這種違背民意的改革不太可取,春節終于開始允許放假了。

1928年張學良東北易幟,中國實作了名義上的大統一。統一之後的國民政府顯然沒能吸取北洋政府的教訓,不僅重申春節不準放假,而且決定結束兩種曆法并行,欲徹底廢除舊曆,以顯示其“革命”的決心。國民政府認為新舊曆并存會“贻笑列邦”,“抵牾國體”,“與吾人革命之旨,亦屬極端背馳”。

1928年5月,國民政府内政部提出《實行廢除舊曆普用國曆案》,提案的措施甚是嚴厲,嚴禁私售舊曆、新舊曆對照表。在放假方面,則嚴令各機關、各學校、各團體,“除國曆規定者外,對于舊曆節令,一律不準循俗放假”。傳統曆法就此成了禁止使用的“廢曆”。1929年春節若有人在街上喊“春節快樂”、“恭喜發财”,會被當成反動派。

為配合新曆法,1931年,教育部頒布了《修正學校學年學期及休假日規程》,其中寒假統一為1月18日到1月31日。這樣的假期規定,完全以新曆法為标準,進而很難保證春節時正好放寒假。這種“坑爹”的放假方式,不僅學生們會叫苦不疊,就連老師們也怨聲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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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的春節是2月14日,一本名為《學校生活》的期刊登載了一篇學生們寫的小詩:“今天是廢曆的‘TheNewYearsday’,在家耍子多Happy!但是‘上司’仍舊叫我們在學校Study,想起來,真是多麼的Sorry。”2月13日,正在清華大學讀書的季羨林在日記裡記道:“明天是舊曆年初一,今天晚上就是除夕。我覺得我還有一腦袋封建觀念。對于過年,我始終擁護,尤其是舊曆年,因為這使我回憶到童年時美麗有詩意的過年的生活。”

當時有報紙評論說:“陽曆勢力範圍統一了各機關的案頭月曆。然而陰曆盡管人們沒有大字通書,卻被牢牢地記着。這陰陽兩家各自劃定勢力範圍,分疆而治,這才是陰陽合曆,你過你的年,我過我的年。”1930年1月2日國民黨的《上海黨聲元旦特刊》發表《推行國曆廢除舊曆的工作》,也承認實行陽曆推行艱難,“習俗相沿,積重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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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此,1934年初,南京國民政府停止了強制廢除陰曆,不得不承認“對于舊曆年關,除公務機關,民間習俗不宜過于幹涉”。民間又可名正言順地過農曆春節了。抗日戰争爆發後,人們發現,曾經号稱要廢除的傳統春節,卻能起到增強家庭、社會和國家凝聚力的作用。此後,陰曆春節比陽曆春節,無論在名義上還是事實上,都過得更加熱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