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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奇案:嫂子分娩,三兄弟争子,懲奸于法無據,禦史奇判開先河

清朝順治年間,奉天府開原縣有一學童,姓張名忠明,七歲就學,日誦千餘言,且生得眉清目秀、豐潤俊雅,時人皆美之。

忠明的父親張國昌,乃是開原縣衙協助知縣緝兇辦案的典史小吏,雖然是未入流、沒有品階的芝麻官,但為人急公好義,為官清廉似水、剛直不阿,是以在開原公私兩面擁有較高威望。

張國昌對兒子管教甚嚴,不僅經常檢查忠明學問、進益,更将自己當差辦案所聞所見,以及曆古以來清官、廉吏斷案故事講給張忠明,以期激勵兒子好學上進,将來求取功名,能當個為民做主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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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張國昌耳提面命、嚴厲訓教兒子,忠明的母親劉氏倒是不以為然。皆因她早就看出忠明天賦異禀、聰穎絕倫,将來必然“雛鳳清于老鳳聲”,比丈夫的前程不知要高過多少倍,是以便時常心疼、袒護兒子。

這忠明小小年紀,卻也真有獨占鳌頭之處。入了家族學堂不久,忠明便雙手能寫梅花纂字,有時甚至是一手畫圓,一手寫方,口中背着唐詩,并以腳趾夾着毛筆再寫一首七言絕句,這“一心多用”的本領,常常令人瞠目結舌、歎為觀止。

一年冬天,張國昌在龍山打獵時捕獲了一隻狍子和一隻野鹿。兩隻獵物拉回家中後,仆人們興高采烈圍觀,卻難以辨識哪隻是狍子,哪隻是野鹿。這時,正巧忠明跑來看熱鬧。是以,便有一個提刀的廚師與他逗趣道:“這兩隻獵物長得太像,老爺要吃鹿肉,我怕錯殺了狍子。都說少爺聰明絕頂,你能告訴我究竟哪個是狍子,哪隻是鹿嗎?”

衆人聞言哄笑不已,心想這不是欺負小孩嗎?年長的人尚且辨識不清,更何況一個乳臭未幹的毛頭小孩呢?哪知忠明聞言,看了看地上的獵物,擡頭沖着廚師做了個鬼臉,然後狡黠說道:“狍子旁邊就是鹿,鹿的旁邊必定是狍子,這麼簡單的事兒還來問我?”說完,忠明轉身跑進了内宅,留下了衆仆人齊齊的喝彩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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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裡,張國昌便不喜忠明寫梅花纂字嘩衆取寵,如今又聽說他賣乖讨巧、逞口舌之利,便愈加惱怒起來。第二天,張國昌在祠堂擺下香案,他領着忠明跪拜在祖宗靈位前,言稱自己教子無方,以至張家出了搖唇鼓舌、浮華狡詐子弟,實在是愧對列祖列祖!

張國昌叩頭禮拜完畢,便轉身進了内宅,自此後數日不進飲食,每日隻在宗祠内閉門思過、靜坐忏悔。張忠明不過是十幾歲的孩子,平日除了偶爾賣弄手段、争強好勝外,可以說是百無一錯,不想竟因戲語惹得父親大怒。

幾天來,忠明見父親對自己不發一言,連正眼都不瞧,每日茶飯不思,隻到宗祠領罪,他便委委屈屈跑進祠堂,抱着父親大腿痛哭流涕承認錯誤。張國昌見忠明似有觸動,便拉着他的手,感慨萬千地說道:“為父雖然隻是個小吏,但在衙門口混迹了大半生。身邊長官同僚,階下的兇徒、囚犯,我所見所遇之人,又有幾個不是百伶百俐之人?然而他們不是貪贓枉法,便是作奸犯科,原因何也?便是依恃機巧,立心不正的結果!”

張國昌歎了一口氣,又繼續說道:“會寫梅花纂字、說話語帶機鋒,這些倒也并非一無是處,但年少最忌早成,更應謙虛、持重,如此争強好勝、賣弄機巧,長大後又怎麼可能成人、成器呢?”忠明聞言深受觸動,從此學習更加刻苦,也更加注重自身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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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秋,十九歲的張忠明鄉試中舉,第二年便被吏部授了鐵嶺縣丞之職。張忠明上任之初,沉靜内斂、少言寡語,幾個衙役、屬吏,還以為新來的縣丞年少可欺,便在興修水利時沆瀣一氣A錢了不少金銀,哪知張縣丞對所管事項了如指掌,又加上暗中查訪,便得了确鑿證據,将九個衙役、屬吏皆重典治罪。到了此時,二十出頭的張縣丞才展現出了過人、老辣之處,是以人人敬畏!

一次,鐵嶺縣民陳太公跑到縣衙報官,稱侄子陳功宇忤逆不孝,竟将他哥哥的畫像撕得粉碎,是以要求嚴懲陳功宇。知縣隋海濱将功宇拘至大堂,一番審訊才知詳情。原來,陳功宇的父親兩年前病故,生前偏心于大房所生長子,家财也盡付長子,陳功宇便頗多不滿。

春節祭祖時,喝得醉醺醺的陳功宇,望着老父畫像氣不打一處來,回想起他的偏心之處,便覺怒火中燒,竟仗着酒勁兒跳起來将父親畫像撕得粉碎。這下,功宇可惹惱了叔父陳太公,便被他不依不饒告到官府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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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知縣雖覺陳功宇忤逆不孝,但翻遍大清律例,卻找不到處罰依據,是以案子久拖不決。一日,奉天知府劉大人來到鐵嶺公幹,隋知縣在給上司的接風酒席宴前,便如同講述鄉野奇聞一般,将陳功宇撕碎父親畫像的案件講述一遍。哪知,劉知府一聽裁斷無據,陳案竟積壓三個月未判,便沉下臉來拂袖而去。

酒宴不歡而散,劉知府更放出話來,要靜待陳功宇“撕畫案”有了結果,再傳回奉天府衙。隋知縣頓時慌了手腳,情知自己一旦判不出個是以然來,知府大人盛怒之下,必會查辦自己。

萬般無奈之下,隋知縣隻好請來縣丞張忠明,一同商議如何判決此案。張忠明聽了“撕畫案”來龍去脈,沉吟半晌後,便對隋知縣說道:“此案雖于法無據,卻可類推!既然知府大人立等判決,依我看,應當參照和尚、道士,毀壞佛像、天尊像的律例判決此案,方為穩妥!”

隋知縣聞言,連呼妙判,遂參照僧道損毀聖像罪,将陳功宇杖責八十大闆,然後判處刑期一年。審判依據與結果呈報劉知府後,劉大人才轉怒為喜,連稱判決适當。後來,劉知府輾轉得知,判決皆是縣丞主張,便對張忠明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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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冬,鐵嶺知縣隋海濱任期屆滿,劉知府奏報吏部,極力薦舉張忠明接任知縣一職。轉年二月,吏部下了公文,張忠明正式成了鐵嶺知縣,從此更加勤勉施政,造福一方。

後來,張忠明改任大理評事,又經真定稅監、河北轉運使、三司戶部計相等崗位曆練,于康熙十四年三月,張忠明入京任殿中丞,同年九月改任都察院左佥都禦史。左佥都禦史,雖然隻是正四品的職位,卻肩負“糾劾百司、巡查案件、提督各地”的重任。是以,張忠明到任之後,便放棄養尊處優的京官生活,而是不顧旅途奔波之苦,前往各地巡訪、督辦案件。

這一日,張禦史巡訪來至平陽府臨汾縣,在翻閱縣衙案件卷宗時,竟發現了一起久拖未決的“三兄弟争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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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縣城西南的汾城鎮有一戶張姓人家,張老漢與妻子王氏育有四子:長子張龍、次子張虎、三子張彪、四子張豹,一家六口以務農為生,貧寒度日。前些年,二十五歲的大兒子張龍,娶了鄰村姜姓女子為妻。張老漢在房屋西側建起三間草房,算是長子的新房,張龍夫婦便分家另過。

第二年,姜氏為張龍誕下一子,張老漢算是抱上了孫子。但此後十餘年間,張老漢卻愁眉不展,實在高興不起來。皆因大兒子雖有了家業,但張虎、張彪、張豹三兄弟卻都是孑然一身,眼看年齡漸長,卻始終娶不上媳婦。張老漢除了感歎自家貧苦、兒子命苦之外,卻也是無可如何。

俗話說,“屋漏偏逢連夜雨”,這張老漢夫婦,整天為三個兒子讨不到媳婦發愁之際,偏偏大兒子張龍又得了肺痨之症,延醫救治數載,終究還是撒手人寰,遺下妻子姜氏獨自撫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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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龍去世後,姜氏孤苦無依。好在張虎、張彪、張豹三個兄弟,經常輪流買米送柴,幫助嫂子幹些農活家務等,總算讓姜氏度過了最初難關。然而時日一久,這張家的三個光棍,竟然都對嫂子産生了非分之想。初時,姜氏把張虎、張彪、張豹都當成了親兄弟看待,及至天長日久,姜氏才察覺出了異樣情愫。

一天,二弟張虎幫着嫂子侍弄院中莊稼。姜氏見到了午飯時刻,便備下酒飯呼喊張虎進屋吃飯。姜氏見張虎累得汗流浃背,便下地取來一條毛巾,心疼地幫着張虎擦拭後背。哪知張虎見狀,竟一回身将姜氏緊緊摟抱在了懷中。姜氏驚得花容失色,用盡全身力氣才從張虎懷中掙脫了出來。

張虎見惹得姜氏面帶怒容,便跪倒在地痛苦地訴說,自己如今滿腦子都是姜氏身影,雖然也知不該,但想娶嫂子為妻的念頭卻終是揮之不去,求姜氏成全于他。姜氏哪裡肯應,推說孩子一會兒就要回來,讓張虎趕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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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氏沒想到,在小叔子張虎憨厚的外表之下,竟隐藏着如此荒唐、大膽的想法,是以便刻意與張虎保持距離。但令姜氏叫苦不疊的是:三弟張彪、四弟張豹,在随後日子裡竟也流露出想娶姜氏的念頭。而四弟張豹最是難纏,竟在甜言蜜語遭拒後,強行與姜氏發生了苟且之事。

這下,姜氏實在忍無可忍,便收拾東西準備帶着孩子回娘家居住。哪知,東西還沒收拾停當,公公婆婆便找上門來。一進門,張老漢夫婦便跪在了兒媳腳下:言稱三個兒子想娶姜氏他早就心知肚明,張家雖然貧窮,但張虎、張彪、張豹倒也都很本分,隻因家窮才打了光棍!是以,張老漢夫婦懇求姜氏,在三兄弟中慢慢擇選出一個作為丈夫。這樣,姜氏和孩子肯定不會受屈、受苦,三兄弟中也能有人解決婚姻問題。

姜氏嫁入張家多年,與公婆感情融洽,而且也覺得張虎、張彪、張豹三兄弟,淳樸善良,哪個都可以共度餘生。是以,姜氏便點頭依允了下來。既然公婆都有此意,姜氏便大大方方與三兄弟逐個相處起來。姜氏有意于三弟張彪,卻忌憚他的脾氣秉性,是以很久都沒确定下嫁的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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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氏三兄弟見有父母做主,嫂子也一改羞澀、拒絕态度,是以人人踴躍、争獻殷勤。及至姜氏卿卿我我、對三兄弟難以取舍之際,這張虎、張彪、張豹竟漸漸産生了兄弟間“平分秋色”的念頭。漸漸地,三兄弟竟都與姜氏都有了夫妻之實。

對此,張老漢夫婦“睜一眼閉一眼”,姜氏與三兄弟也并不忌諱,都以為最終姜氏選誰為婿,這一混亂局面也就之行結束了。哪知數月後,姜氏竟有了妊娠反應,十月懷胎後竟誕下一個胖大小子。

到了此時,張老漢夫婦滿心歡喜,不管是誰的孩子都是自家骨血,是以樂不可支。但張虎、張彪、張豹三兄弟的關系,卻頓時緊張起來。因為,以前是嫂子姜氏挑婿,如今姜氏誕下一子,确定誰是孩子的生父,誰便可以奉子成婚,在這場三選一的“兄弟賽”中脫穎而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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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三兄弟便争搶着都說自己是孩子的生父,姜氏難以判斷,張老漢夫婦也都沒了辦法。無奈之下,三兄弟才對簿公堂,希望知縣老爺能将孩子斷給自己。臨汾知縣張濤聞聽此案也是瞠目結舌,便召集縣丞、主簿等人商議如何斷出孩子生父!

最終,主薄陳宮提出滴血認親之法,張知縣便于公堂之上,命人分置三個小碗兒,将嬰兒手指刺破,血液分别滴入三個碗中。張知縣又命張虎、張彪、張豹将血滴入碗中,結果三個碗中血滴混合境況一般無二!當時醫學科技并不發達,張知縣等人還以為,都是家族血脈,是以滴血認親之法難以區分。殊不知,此法并不靠譜!

張知縣斷不出誰是孩子生父,遍翻大清律例,對此有無明文懲戒規定,便隻好将“兄弟争子案”擱置了下來。這次,張禦史巡訪來到臨汾縣衙,才了解到了這一荒唐奇案。

張禦史又經過一番走訪、調查後,便将張虎、張彪、張豹三兄弟悉數捉拿歸案。最終,張禦史以“此乃禽獸行徑,當以禽獸處之”,遂将三兄弟斬首示衆;姜氏杖責四十大闆後,着令帶子改嫁他人。至此,一樁清代争子奇案就此結案,張家免了無頭紛争,臨汾民風也為之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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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後微評:諸葛亮在建興十二年(234年),在給他的哥哥諸葛瑾的一封家書中,曾言“瞻今已八歲,聰慧可愛,嫌其早成,恐不為重器耳。”在中國古代,青少年在成長中“早成”、“早慧”,往往都會被看成昙花一現、後勁兒不足。而清官張忠明的成長之路,似乎也離不開其父的管教、點撥;而張家三兄弟的荒唐争子案,從司法判決來看,斬首三兄弟可能用刑過重,但從倫理道德角度來看,卻也是為千百年來的人民所不齒、所不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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