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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峰、章子怡商業版圖漸行漸遠,離婚前兆還是分散風險?

汪峰、章子怡商業版圖漸行漸遠,離婚前兆還是分散風險?

感情是感情,生意是生意。

作者 | 周戎

編輯丨蔡真

來源 | 野馬财經

最近娛樂圈的瓜着實有點兒多,王力宏事件剛被薇娅解圍,汪峰就上了頭條。

12月22日傍晚,歌手黃安在微網誌爆料表示:“我的朋友,香港資深娛樂記者豬頭皮(朱叔)爆料,章子怡、汪峰已經離婚了!難道,這才是2021年的壓軸大戲?”

不過僅僅幾個小時以後,章子怡就在微網誌公開回應稱“假的!!!峰哥明早該告誰告誰!”

汪峰、章子怡商業版圖漸行漸遠,離婚前兆還是分散風險?

圖源:微網誌

盡管事後黃安在微網誌公開向章子怡和汪峰道歉,表示消息來自香港資深記者朱叔,“自己也是個吃瓜群衆”。有鑒于此,相關平台也禁封了黃安和朱叔的賬号。

但縱觀娛樂圈的曆史,我們可以發現,很多明星夫妻在正式官宣離婚前,都會逐漸将商業版圖分隔開,而章子怡和汪峰的投資版圖的确漸行漸遠。是以,從資本層面來看,章子怡和汪峰離婚八卦并不是空穴來風。

目前僅有一家共同持股公司

官方資料顯示,2021年12月17日,新影佳映(新沂)電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發生投資人變更,此前分别持股2.26%的汪峰和章子怡退出了該公司的股東序列。

至此,汪峰和章子怡在商業上的聯系,僅剩注冊資金為10萬元的藍山竹(北京)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在這家公司中,汪峰和章子怡分别持股50%。

事實上,即使從現有的業務來看,汪峰和章子怡也沒有太多的聯系。

愛企查資料顯示,汪峰直接或間接持股的企業有21家,這些企業大多與汪峰擅長的音樂領域有直接的聯系,比如江西斐耳科技有限公司就是汪峰的耳機公司。

汪峰、章子怡商業版圖漸行漸遠,離婚前兆還是分散風險?

圖源:愛企查

而章子怡直接或間接持股的企業有26家,這些企業大多和“演員”章子怡有直接的聯系,比如章子怡(上海)影視文化工作室、新沂青怡影視文化工作室、上海青怡影視文化有限公司。

離婚潛規則?

商業切割的确是明星夫妻離婚前的潛規則。

以王嶽倫和李湘為例,2005年兩人相識後,就開始共同打造商業帝國。比如,2005年11月2日,王嶽倫與李湘分别持股30%和70%,聯合成立了北京千秋美意文化。2015年12月25日,霍爾果斯芒果果影視文化成立後,李湘擔任該公司的法人以及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王嶽倫則任監事。

而随着2020年被曝出王嶽倫在KTV壁咚一女子,二人在商業上的聯系也開始漸行漸遠。

汪峰、章子怡商業版圖漸行漸遠,離婚前兆還是分散風險?

野馬财經制圖

壁咚事件發生後不久,就有媒體曝光,李湘與王嶽倫共同經營的三家公司,均已登出,二人或将離婚。但随後,王嶽倫就在微網誌曬出與家人的合照,而李湘則在評論區回複愛 ,側面反擊傳聞。

2020年9月,李湘前腳剛曬出和王嶽倫的結婚照,并表示“相依相靠”,11月,就有消息稱,王嶽倫退出了李湘的關聯公司。此時網絡上再次盛傳王嶽倫和李湘恐已婚變,而李湘卻依然氣定神閑地站出來表示:“謝謝 家對我們 家 的關 和愛護! 點點 事都能上熱搜,我們好好的!”

到了2021年7月,王嶽倫則又一次退出了李湘進行直播推送的公衆号“湘樂會”的營運主體海南樂友歡互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股東,至此,王嶽倫和李湘再無商業上的聯系。

耐人尋味的是,2021年11月官宣離婚時,王嶽倫表示:“已與妻子李湘于7月和平分手”。這一時間點,恰好與王嶽倫和李湘徹底理清商業版圖的時間相吻合。

汪峰、章子怡商業版圖漸行漸遠,離婚前兆還是分散風險?

無獨有偶,盡管大S嫁給汪小菲算是嫁入豪門,但是走過十年風風雨雨,大S并沒有在汪小菲的商業版圖中分得一杯羹。相反,汪小菲反倒是屢屢“蹭”妻子的熱度。

比如2013年,汪小菲持股92%的合潤麟(北京)食品有限公司成立,該公司不光代言人是大S,并且還曾申請“S茶”和“茶 S”商标。

不過随着二者的離婚,汪小菲旗下公司也逐漸與“大S”撇開關系。比如作為汪小菲和母親複出的餐飲項目,麻六記不光股權牢牢掌控在“汪姓”家族手中,并且在營銷層面也與大S沒有絲毫聯系。

如果不是婚姻出現危機,那麼汪峰和章子怡共同退出公司股東序列,似乎還可以找到另一種解釋——減少查稅風險。畢竟,如果是家事,那麼女星海清沒有必要和汪峰、章子怡一同退出新影佳映(新沂)電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的股東序列。

明星逃離“工作室”

衆所周知,此前明星熱衷于成立公司、工作室,一方面的原因當然是為了更好的推動各項業務的商業化落地,其次有助于明星投資影視項目,經營副業,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可以少繳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如果以個人的身份演戲,那麼明星最高需要承擔45%的個人所得稅,而如果以工作室的身份參加演藝活動,那麼明星就可以以“個人工商戶的生産、經營所得”的名義納稅,承擔5%-35%的稅率,并且由于後者的繳稅基數是“利潤”,是以,成立企業對于明星來說,也是一種變相增收的手段。

不過,随着範冰冰、鄧爽、薇娅等明星偷稅漏稅事件的事發,有關部門開始加緊對演藝圈稅收的審查和管控,大批明星登出了旗下的公司和工作室,離開了曾經的“避稅熱土”霍爾果斯。

對此,央視網評論天價片酬時曾表示,“法律範圍内的合理避稅無可厚非,但如果以工作室為名‘左手倒右手’,進而偷稅漏稅逃稅,則于法難容。”

比如2021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就針對《關于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表示将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的日常稅收管理。《通知》指出,“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成立的個人工作室和企業,要輔導其依法依規建賬建制,并采用查賬征收方式申報納稅。”

也正是以,不止汪峰和章子怡,在政策收緊的背景下,其他明星也開始逐漸收縮自己的投資版圖。2019年-2020年,年均有超1000家藝人經紀相關企業登出。截止2021年12月末,今年依然有超1000家藝人經紀相關企業登出。

愛企查資料顯示,12月20日,深圳凱華聯誼文化投資有限公司發生投資人變更,張國立、馮小剛 、王忠磊等人退出投資人序列。

12月21日,海口樹獲企業管理咨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同樣發生投資人變更,賈乃亮、賈珊(賈乃亮的姐姐)退出投資人序列,與此同時,該企業的執行事務合夥人由賈珊變更為趙紅岩。

明星夫妻愛情和事業分開,你怎麼看?歡迎評論區告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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