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對象程式設計的本質是:以類的方式組織代碼,以對象的組織封裝資料
三大特性:
封裝
繼承
多肽
從認識角度考慮是先有對象後有類,從代碼的角度考慮是先有類後有對象,類是對象的模闆
同一個包中的類可以直接使用,直接用類名點調用其中的方法
調用本類中的靜态方法可以直接用方法名就可以
例如:
調用同一個包中的另一個類中的靜态方法,需要用類名點方法名進行調用
調用同一個包中的另一個類中的非靜态方法,需要new一個該類的對象,用對象調用他的方法
調用本類中的非靜态方法,也需要new一個本類的對象,用對象進行調用
注意:
靜态方法是不能調用非靜态方法的,因為靜态方法是和類一起加載的,而非靜态方法建立對象後才存在,是以他們有時間差,靜态方法出現的時候非靜态方法還沒有出現呐
除了這種情況,其他情況的方法調用方法都是可以的
舉例說明:
舉類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