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設計模式有很多,而其中一些模式又可以分為一類,根據GOF将設計模式分為三類:
建立型模式,行為型模式,結構型模式
建立型模式:它涉及到對象執行個體化,這類模式都提供一個方法,将客戶從所需要執行個體化的對象中解耦,包括單例模式(Singleton)、構模組化式(Builder)、原型模式(Prototype)、抽象工廠模式(Abstract Factory)、工廠方法模式(Factory Method)。
行為型模式:它主要涉及到類和對象如何互相互動以及配置設定職責的。包括政策模式(Strategy)、狀态模式(State)、責任鍊模式(Chain of Responsibility)、解釋器模式(Interpreter)、指令模式(Command)、觀察者模式(Observer)、備忘錄模式(Memento)、疊代器模式(Iterator)、模闆方法模式(Template Method)、通路者模式(Visitor)、中介者模式(Mediator)。
結構型模式:可以将類或對象組合到更大的結構中。包括裝飾者模式(Decorator)、代理模式(Proxy)、組合模式(Composite)、橋連接配接模式(Bridge)、擴充卡模式(Adapter)、蠅量模式(Flyweight)、外觀模式(Facade)。
本文轉自 zhao_xiao_long 51CTO部落格,原文連結:http://blog.51cto.com/computerdragon/117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