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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學裡,壟斷(monopoly)指少數資本主義大企業,為了獲得高額利潤,通過互相協定或聯合,對一個或幾個部門商品的生産、銷售和價格進行操縱和控制。我國《反壟斷法》的規定,壟斷行為是指:排除、限制競争以及可能排除、限制競争的行為。
在我國關系到國際民生的東西都要掌握在國家手裡,也就是國家壟斷,比如自來水、電力、公交、煙草、石油、天然氣、電信、鐵路運輸、包括銀行等等。一般民間不允許壟斷。
在網際網路領域,政府除了對黃賭毒打擊比較嚴厲(讓藏污納垢的快播灰飛煙滅)以外,總體來說是持開明開放政策的。但毫無疑問,政府對網際網路領域出現“壟斷托拉斯”也是諱莫如深的。
然而這偏偏就可以成為某些企業的雞毛令箭,它可以攜“壟斷”以示政府,給政府打某某“壟斷”的小報告,挑動政府的神經,雖然不能一棍子打死競争對手,但總可以惡心一下吧?
這類事件在前段時間國内外都有出現,相同的都是網際網路企業指責競争對手在“壟斷”。
2015年2月14日,情人節這天滴滴打車與快的打車果斷合體秀恩愛,兩家聯合釋出聲明,宣布正式戰略合并。但兩天之後,易到用車宣布,已經正式向商務部反壟斷局、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局舉報,滴滴與快的合并行為違反中國《壟斷法》,請求立案調查并禁止兩家公司合并。這給兩家合體的喜悅中憑添了一份陰霾……
國外,經常與“壟斷”投訴打交道的大戶google也不讓人專美于前,這次投訴谷歌壟斷的是俄羅斯最大搜尋引擎Yandex。2月18日,Yandex表示,已向俄羅斯聯邦反壟斷局(以下簡稱“FAS”)投訴,指控谷歌違反俄羅斯反壟斷法,并請求FAS調查谷歌是否濫用其Android移動平台的主導地位。2月20日晚間,FAS表示,已對谷歌展開反壟斷調查。
一個打車軟體指控另兩個打車軟體,一個是搜尋引擎指責另一個搜尋引擎。且不較真被告人是不是真的“壟斷”,我們可以看到由于産品同質化嚴重,網際網路公司之間的競争已經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而不得不求助于政府的“仲裁判決”了。
指控競争對手“壟斷”能給自己帶來什麼?能給對方帶來什麼?
兵法有句話,叫“攻其必救”。同為競争對手,彼此熟悉對方的運作流程,了解彼此的痛點,而這都可以成為反擊對方的突破口。而他們自然知道政府,在其中扮演着一個什麼角色,很多時候他們與政府打交道都是謹而慎之,唯恐星星之火,勾起離部無情,一場大火燒得跟“快播”似的。
但當自己在激烈競争中陷入了一種劣勢的僵局,那麼依靠政府的力量擺脫殘酷競争也不失為一個好方法,同時為自己赢得一絲緩口氣的時間。
我們看易到指控滴滴與快的。滴滴打車與快的打車,兩家市場佔有率合計超過90%。
在合并之前,滴滴與快的作為兩大巨頭,其非正常競争,讓彼此疲于應付,浪費大量精力和資源,在這種情況下,易到等其他打車軟體自然可以在夾縫中生存;然而當有天兩者合并,市場一家獨大,整合了各種資源,就算它不做“排除、限制競争”的壟斷行為,其他對手的生存空間也會被壓縮,這不是他們想看到的。是以隻能釜底抽薪,不讓你們合并,繼續維持原狀。
再看Yandex與谷歌。Yandex聲明說“許多人認為Android是一個開放的平台,但事實上Android裝置必須要使用谷歌GooglePlay應用商店和封閉的API。為了在裝置上安裝GooglePlay,裝置廠商必須預裝整套谷歌GMS服務,并将谷歌設為預設搜尋引擎。”
Yandex還稱,除此之外,Android裝置廠商還遭遇越來越多的限制,迫使其無法在裝置上安裝來自谷歌競争對手的服務。
事實如何有待FAS去調查,我們了解的情況是這樣的,“目前,Yandex在俄羅斯搜尋市場的份額為58%,而谷歌為33%。但在移動搜尋市場,Yandex的份額卻降至44%。”
我們可以想象,當Yandex看到外來的競争對手搶占了越來越多原本可以屬于自己市場佔有率的時候是如何的怒發沖冠,是以,就,指控它壟斷吧,最好把它趕走吧。
指控競争對手“壟斷”,我們剖開來看,更像是企業面臨巨大壓力下的一場公關秀。就像電商領域一個常态:互相指責對方假貨、物流慢等一樣,當網際網路競争越來越激烈,一家獨大的企業逐漸出現,關于“壟斷”的指控必不會少。
本文轉自于明51CTO部落格,原文連結:http://blog.51cto.com/shayu/1615875,如需轉載請自行聯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