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每個開發人員都有面向對象語言(比如C++、C#、Java)的開發經驗。 在傳統面向對象的語言中,有兩個非常重要的概念 - 類和執行個體。 類定義了一類事物公共的行為和方法;而執行個體則是類的一個具體實作。 我們還知道,面向對象程式設計有三個重要的概念 - 封裝、繼承和多态。
但是在JavaScript的世界中,所有的這一切特性似乎都不存在。 因為JavaScript本身不是面向對象的語言,而是基于對象的語言。 這裡面就有一些有趣的特性,比如JavaScript中所有事物都是對象, 包括字元串、數組、日期、數字,甚至是函數,比如下面這個例子:
在面向對象的語言中,我們使用類來建立一個自定義對象。然而JavaScript中所有事物都是對象,那麼用什麼辦法來建立自定義對象呢?
這就需要引入另外一個概念 - 原型(prototype),我們可以簡單的把prototype看做是一個模版,新建立的自定義對象都是這個模版(prototype)的一個拷貝 (實際上不是拷貝而是連結,隻不過這種連結是不可見,給人們的感覺好像是拷貝)。
讓我們看一下通過prototype建立自定義對象的一個例子:
這裡我們把函數Person稱為構造函數,也就是建立自定義對象的函數。可以看出,JavaScript通過構造函數和原型的方式模拟實作了類的功能。
建立自定義對象(執行個體化類)的代碼:
當代碼var zhang = new Person("ZhangSan", "man")執行時,其實内部做了如下幾件事情:
建立一個空白對象(new Object())。
拷貝Person.prototype中的屬性(鍵值對)到這個空對象中(我們前面提到,内部實作時不是拷貝而是一個隐藏的連結)。
将這個對象通過this關鍵字傳遞到構造函數中并執行構造函數。
将這個對象指派給變量zhang。
為了證明prototype模版并不是被拷貝到執行個體化的對象中,而是一種連結的方式,請看如下代碼:
這種在JavaScript内部實作的隐藏的prototype連結,是JavaScript賴以生存的溫潤土壤, 也是模拟實作繼承的基礎。
如何在JavaScript中實作簡單的繼承?
下面的例子将建立一個雇員類Employee,它從Person繼承了原型prototype中的所有屬性。
上面關于繼承的實作很粗糙,并且存在很多問題:
在建立Employee構造函數和原型(以後簡稱類)時,就對Person進行了執行個體化,這是不合适的。
Employee的構造函數沒法調用父類Person的構造函數,導緻在Employee構造函數中對name和sex屬性的重複指派。
Employee中的函數會覆寫Person中的同名函數,沒有重載的機制(和上一條是一個類型的問題)。
建立JavaScript類的文法過于零散,不如C#/Java中的文法優雅。
實作中有constructor屬性的指向錯誤,這個會在第二篇文章中讨論。
我們會在第三章完善這個例子。
正因為JavaScript本身沒有完整的類和繼承的實作,并且我們也看到通過手工實作的方式存在很多問題, 是以對于這個富有挑戰性的任務網上已經有很多實作了:
Douglas Crockford - Prototypal Inheritance in JavaScript
Douglas Crockford - Classical Inheritance in JavaScript
John Resig - Simple JavaScript Inheritance
Dean Edwards - A Base Class for JavaScript Inheritance
Prototype
Mootools
Extjs
這個系列的文章将會逐一深入分析這些實作,最終達到對JavaScript中如何實作類和繼承有一個深入的了解。
下一章我們将會介紹在類實作中的相關知識,比如this、constructor、prototype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