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說好一人一棟房子,結果離婚後房子征收一棟就有300萬,陳瑤就讓肖國棟補簽協定,說給肖國棟分四分之一。之後陳瑤卻隻給他75萬,如今錢花沒了,二婚後帶着父母隻能住出租房的肖國棟找陳瑤要回剩下的錢,結果大家都說陳瑤沒少給錢。
肖國棟和陳瑤結婚時一窮二白,好在兩人有事業心。婚後就一起做服裝生意,一人做一人燙,慢慢地生意越來越好。
兩人就開了服裝廠,日子也越來越紅火。可就在這時,兩人卻鬧起了離婚。

陳瑤不願意離婚,畢竟兩人白手起家到現在小有成就,一起吃過的苦都讓她覺得不容易。
可肖國棟心意已決,于是在離婚後一人帶一個孩子,兩棟房子也剛好一人一棟。不過由于孩子還小的原因,兩人卻是離婚不離家的狀态。
不久肖國棟就搬出來了,不久他和一個叫李芳的女人結婚了。
就在這時,家裡征收了。一棟房子300萬,兩棟就有600萬。陳瑤找到肖國棟,說為了孩子考慮要和他補簽一個協定:把征收款的4/1分給他。
一聽這話肖國棟立馬就同意了,兩人還去村委那讓人做了見證。之後陳瑤拿到第一棟房子的300萬,立馬給了肖國棟75萬。
肖國棟拿着這錢很快花完了,他一直在等着陳瑤給他打剩下的錢。可陳瑤拿這錢重新買車買房花把錢都花了,就是沒再給過他一分。
肖國棟很生氣,他認為陳瑤把屬于他的錢吞了。于是他找陳瑤要說法。
一見面兩人就互相指責起來,肖國棟說自己已過天命之年卻沒錢買房,隻能讓自然己和父母住在出租房内,還說自己父親去世陳瑤也沒來看過。
陳瑤則反駁說自己每年都給公婆送禮做人情,可公婆從來沒說留自己吃一餐飯過。而且肖國棟自從40歲後就沒給家裡賺過錢,在家裡負債幾百萬的時候也沒說幫還債,反而讓小兒子國中就綴學在家做工幫忙。
甚至連現在的老婆李芳,也是當初婚内認識的。
肖國棟自然不認,他說李芳是離婚後才認識的。但可惜面對陳的指責李芳心虛得不敢反駁,因為她之前還沒離婚就和肖國棟認識了。
說到自己不賺錢,肖國棟更是理直氣壯。他說之前他賺的錢都給陳瑤了,從來不舍得給自己買東西,反倒給陳瑤買了許多金器等等。
對此肖國棟的兒子隻冷冷地說他國中時父親就沒管過家管過他,家裡負債都是他和媽媽還的。
兩人越吵越激烈,最後旁人實在看不過去才把兩人勸開。
由于肖國棟的目的是為了拿回屬于他的錢,剛好征收又是兩人離婚後的。加上離婚時又做了明确的财産分割,于是拿出當時的協定出來對質。
離婚協定很明确了,老房子歸肖國棟和兒子所有,新房歸陳瑤和女兒所有。但征收簽的協定,說的卻是肖國棟可以分到他名下的4/1。也就是說是屬于老房征收300萬的4/1,剛好是75萬。
陳瑤并沒有私吞了肖國棟的錢,那陳瑤為何要肖國棟簽這份協定呢?
對此陳瑤的想法是,她不願意李芳來摘現成的果。
中國文化博大精深,沒頭腦的人真鬥不過聰明人吖。
如果沒這份協定,肖國棟和兒子平分後就是150萬。按肖國棟的想法,他和陳瑤的600的4/1,實際也是150萬。
可見在他心裡以為可以分更多,不然也不會跳進陳瑤的陷阱裡。當然從側面也能看出肖國棟的愚蠢,他這輩子,沒有陳瑤哪來曾經的大房子?
有點心的人有了75萬都會先買套房或是做其他小生意,但肖國棟沒有。
是以陳瑤真的是幹得漂亮,從中我們也能學到幾點。
第一,離了就徹底分了。不要為了孩子離婚不離家。沒有了感情,不離家對孩子來說也不是好事。不要小看了孩子的聰明掩耳盜鈴。
第二,對方紅杏出牆不要狗急跳牆去求證,而是偷偷找到證據。如果想給對方一次機會,可以先保留證據後去挽回。如果很堅決直接拿證據為自己争取最大的收益。
做為男人,也可以從中學到一點:娶到好女人時要好好珍惜,對方願意陪你同甘共苦白手起家要感恩對方。
現在大部人結婚一開口就是要男人有車有房,這不是女人現實,太多男人隻能共患難卻不能同享福,有錢後就抛棄糟糠之妻。
古語有雲:糟糠之妻不下堂,古代的三不去中第三條更是如此。想要家和萬事興,夫妻同心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