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過微信相約與陌生女子見面
因頭像與真人長相不符
争執中理發店員工殺人并毀屍滅迹
……
近日
昆明中院對發生在
昆明南亞風情第壹城
一理發店内的刑事案件
作出一審判決
案發:有人報案 朋友失蹤
2016年8月27日淩晨4時許,報案人稱,自己的朋友張某失蹤了。
随後,昆明警方接到群衆報警稱,在昆明西山區南亞風情第壹城地下停車場一處通道轉角處,放着一個藍色圓柱形垃圾桶,桶内放着用衣服包裹着的肉塊。經勘驗檢查,警方初步确定為女性人體組織。
經偵查鑒定,判定被害人為失蹤的張某,南亞風情第壹城一家理發店員工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31日15時許,民警在個舊市老廠鎮一家公司工棚宿舍内将李某抓獲。經當場盤問,李某交代了在南亞風情第壹城某理發店内殺了一名女子的事實。
罪惡:逃避打擊 毀屍滅迹
判決書顯示,李某在供述中說,2016年8月26日晚上9點左右,他在理發室裡邊打掃衛生邊玩微信。此時,一名網友通過微信跟他打招呼說800元上門服務。于是他把位址發給了對方,并給對方發了50元的紅包。
當晚11點,女子來找他,兩人在樓下見了面。随後,他和這名女子一同上樓走進理發室後,将理發室的卷簾門關了下來。女子叫他先給800元,但他認為女子的長相和微信頭像采用的照片不一樣。為此,兩人發生争執。
李某在供述中稱,正在那時女子的手機響了,他拿過手機聽到對方一直問“你在哪裡”。于是,他趕緊挂斷電話。
挂斷電話後,他發現理發店門口有兩男一女一直往裡面看。為阻止女子向外面求救,他用西瓜刀對女子亂砍。此刻,門口的幾個人已經離開,這名女子倒地不能動了。
女子遇害後,李某用菜刀及鋸齒刀進行肢解,并找了一些衣服,将屍塊包裹起來。為進一步毀滅證據,他點燃了理發店内的一個塑膠置物架。
李某稱,他看到着火後,就把理發店的卷簾門打開,把塑膠桶拉出來丢到商城地下停車場的一個牆角裡。
判決:故意殺人 一審死刑
昆明中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某因瑣事糾紛殺死被害人張某後分屍、抛屍,并放火焚毀罪證,犯罪手段殘忍,情節惡劣,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予以嚴懲。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法院依法支援喪葬費39452元,酌情支援交通費等其他費用共計1萬元。
近日,昆明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被告人李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494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