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始祖宣公生于公元874年,卒于公元950年,享年77歲,娶妻孟氏,生三個兒子:綸(倫)、經、紹。居蜀阆州(現在四川阆中縣)。
孟氏夫人是當時蜀王孟知祥的女兒,後蜀末代皇帝孟昶的姐姐,貴為公主。昶繼承帝位後,準備封宣公為王。輔佐朝政,宣公不受。時年63歲的宣公,帶領全家老小十八人,遷居江西石井(臨川轄區)。為了家人的發展,他留下次子經居住石井,自己帶領長子綸、幼子紹,遷居南豐梓口廟李甯莊加禾驿,後遷祝家山裡屋金鬥窠定居。

宣公與孟夫人同庚,他們夫婦兩人75歲時立下遺囑,将家産均分三子受用,每人分得稅糧田五百多石(dan 通擔,也就是良田一百多畝吧),大片山地(周圍十五裡無間),共同照業。預留稅糧田20石,祠堂門前園地、魚塘、穿塘,供祠堂開支。訓誡子孫後代不許倚強淩弱,互易變賣家産。交待了修墓、立碑、建三個祠堂等事宜。
研讀宣公遺囑,對宣公有初步的認識,認為:
宣公是一位思想家,在那戰亂紛飛的“五代十國”年代,明确伴君如伴虎的道理,不貪圖榮華富貴。為保家人平安,棄官不做,隐居江南,是非常明智的選擇,事實也證明,後來昶幾乎殺掉全部老臣,有的殃及全族。
宣公是一位實幹家,夫婦倆64歲從四川遷江西定居,經過12年的艱苦創業,置辦了糧田、菜地、山地、魚塘等巨大家産,修建了金鬥窠祠堂。
宣公是一位管理師,三子十八孫,衆多産業,且分居于兩縣,他管理得井然有序,有條不紊。在年高75歲時,自知力不從心,管業不周,主動退隐,将家産平衡公正地配置設定在三個兒子名下,讓他們自由管理。預留了資産用于公用開支。立訓後代嚴守家業,不準互易變賣。
宣公是一個教育家,身教重于言教。宣公身先力行,圖謀家族發展,十二年的功夫創下如此龐大的家業,就是一個實業家的典範。立遺囑告誡後人,不許倚強淩弱。建祠堂、立碑,提倡同源共本,給後代發展樹立了榜樣。
宣公是家庭的典範,家人的楷模,宣公支系,遍及江南。
克堂牛馬走包恢宏齊題 (包恢,南城人,南宋刑部尚書)
不膺王爵孟家封,跋涉雲山幾萬重。
來向江南為始祖,後人千古仰高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