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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釋出《關于運用大資料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實施方案》

福州政府網站消息,日前,福州市出台《關于運用大資料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到2017年,建立健全政府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相關的大資料資源的統籌規劃、歸集整合、共享開放的管理協調機制;到2018年,健全完善大資料應用基礎設施,着力拓展、提升重點領域的大資料應用;到2020年,政府服務和監管的精細性、針對性、有效性、預見性顯著增強,運用大資料成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

根據《方案》了解到,福州市為政府運用大資料能力制訂了一系列的目标,其中包括:2016年,實作主要業務資訊化覆寫率達85%,基本建成政務大資料雲平台,為全市各部門提供統一資料服務;2016年,建立健全政務資料采集目錄,梳理政務部門資料集,明确各類資料采集責任機關,規範采集管道,確定一數一源;年底前,建構全市政務資訊資源總體架構,建成市級公共信用資訊共享平台,實作全市信用資訊資料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交換共享;開展大資料應用示範工程。

據了解,福州市将在宏觀管理、稅收征繳、資源利用與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産、信用體系、健康醫療、勞動保障等領域實施大資料示範應用工程,在總結試點成果基礎上普遍推廣。根據部署,今年年底前,福州市将釋出人口、法人、交通、社保、旅遊等不少于10類涉及民生的主題政務資料集,整合相關資訊為企業提供一站式政務資訊服務。

附:

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運用大資料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公司),市屬各高等院校,自貿區福州片區管委會:

《關于運用大資料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7月4日

關于運用大資料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資料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幹意見》(國辦發〔2015〕51号),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運用大資料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5〕152号)的部署要求,促進政府運用大資料,提高政府服務和監管水準,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導思想。堅持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圍繞打造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場環境,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政府資訊公開、資料開放為抓手,将大資料理念、技術和資源充分運用到服務和監管市場主體的全過程,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維護市場正常秩序,促進市場公平競争,釋放市場主體活力。

(二)主要目标。到2017年,建立健全政府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相關的大資料資源的統籌規劃、歸集整合、共享開放的管理協調機制;到2018年,健全完善大資料應用基礎設施,着力拓展、提升重點領域的大資料應用;到2020年,政府服務和監管的精細性、針對性、有效性、預見性顯著增強,運用大資料成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

二、提高政府運用大資料的能力

(一)加快提升部門業務資訊化覆寫率。對照頂層設計成果,加快完成尚未數字化的資訊系統建設,2016年實作主要業務資訊化覆寫率達到85%。加快實施政務資訊彙聚,2016年基本建成政務大資料雲平台,為全市各部門提供統一資料服務。

責任機關:市數字辦牽頭,相關部門負責。

(二)提升網上辦事水準。加快推行政務全流程網上辦事模式,完善電子證照共享服務體系,依托雲計算、移動網際網路、智能終端等新技術,建立起跨行政區域、跨部門、跨層級的全市統一行政服務綜合管理平台,完善政府公共服務職能、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責任機關:市行政(市民)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市法制辦、市數字辦牽頭,相關部門負責。

(三)健全政府資訊資源管理體系。2016年上半年,建立政務資訊資源登記管理機制,依托政務資訊資源目錄系統,登記政務資料的名稱、責任機關、共享、開放等資訊,實作政務資料資産常态化登記更新維護。2016年底前,建構全市政務資訊資源總體架構,規範政務資料采集、加工、彙聚、組織、共享、分析、應用等資訊資源的全生命周期開發利用環節,實作政務資訊資源精細化管理。

(四)加強和規範政府資料采集。2016年,建立健全政務資料采集目錄,梳理政務部門資料集,明确各類資料采集責任機關,規範采集管道,確定一數一源;已确定采集責任機關、能夠通過共享獲得的政務資訊不再重複采集。加強資料品質把控,建立資料品質回報更新機制,確定資料及時性、準确性和完整性。

(五)建立全市公共信用資訊體系。2016年底前,建成市級公共信用資訊共享平台,彙集存儲全市各行業信用資訊系統産生的法人和自然人信用資訊,實作全市信用資訊資料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交換共享。完成重點行業信用資訊系統建設和對接,以及市級公共信用資訊平台與省級信用資訊交換平台對接,實作省市公共信用資訊平台雙向資料共享;依法推進金融信用資訊與政務信用資訊交換共享;建設面向政府監管領域、公共服務領域的信用應用,實作以信用促監管。

責任機關:市發改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市數字辦牽頭,各有關部門負責。

(六)開展大資料應用示範工程。在宏觀管理、稅收征繳、資源利用與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産、信用體系、健康醫療、勞動保障、教育文化、交通旅遊、金融服務、中小企業服務、工業制造、現代農業、現代物流、社會綜合治理、收入配置設定調節、工商登記、競争執法、消費維權等領域實施大資料示範應用工程,在總結試點成果基礎上普遍推廣。

責任機關:市數字辦牽頭,各有關部門負責。

三、提高為市場主體服務水準

(一)提高注冊登記和行政審批效率。在全省全面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的基礎上,通過“一口受理、同步審查、資訊共享”,進一步簡化登記流程、友善市場主體。

責任機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國稅局、地稅局負責。

推行各部門間關聯業務的協同審批,依托網上辦事大廳、審批資訊共享平台和電子證照庫等基礎平台,及時共享行政審批過程和結果資訊。

責任機關:市行政(市民)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市數字辦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二)加強統計監測和資料加工服務。強化統計基礎架構和整體設計,推進政務統計資料規範化、統一化。定期彙總各部門業務系統資料,通過市統計局門戶網站,按月向社會釋出宏觀經濟資料和經濟運作資料,有效引導市場預期。

責任機關:市統計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三)提高政府資訊服務水準。2016年底前,釋出人口、法人、交通、社保、旅遊等不少于10類涉及民生的主題政務資料集,整合相關資訊為企業提供一站式政務資訊服務。

責任機關:市數字辦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2016年,各級政府部門要積極利用網站和微網誌、微信等新興媒體,開展政務資訊釋出、網上辦事、互動交流等業務。

我市重點網際網路應用服務平台所生成的信用資訊,向市級公共信用資訊共享平台彙聚,完善信用資訊體系,為司法和行政機關、社會信用服務機構、社會公衆等提供基礎性、公共性信用記錄查詢和資訊公開共享服務。

責任機關:市發改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市數字辦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四)增強社會機構資訊服務。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培育發展信用服務市場,推廣征信和信用評級相關業務,加強對征信機構、評級機構等社會機構提供資訊服務工作的組織協調。2016年起,市直部門在完善、整合現有資訊資源基礎上,與行業協會、專業組織合作采集、彙總我市優勢行業、特色行業資訊,推動行業資訊增值開發利用,将資訊增值産品優先納入政府采購目錄。鼓勵發展信用咨詢、信用評估、信用擔保和信用保險等信用服務業。

四、健全對市場主體監管監督

(一)創新政府監管。

1.健全事中事後監管機制。2016年底,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托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福建)(以下簡稱“全省一張網”),共享行政許可資訊及其變更、行政處罰資訊及其變更、抽查檢查結果、聯合懲戒、小微企業享受扶持政策、信用評價等資訊。将分散在各部門、各地方、各行業的資訊在“全省一張網”上向社會公示,最終形成全國“一張網”。實作“涉企信用資訊歸于企業名下”、“一網歸集、雙向服務”和“共享運用,聯合懲戒”的目标。

責任機關: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有關部門負責。

2.建立健全信用承諾制度。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在2016年對新增市場主體實施準入前信用承諾制度。已準入市場主體應在年檢、年審等環節實行信用承諾,争取在2017年實作信用承諾制度普遍覆寫。将信用承諾納入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并及時在市級公共信用資訊平台上向社會公開。

責任機關:市發改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牽頭,各有關部門負責。

3.建立守信激勵機制。2016年起,對誠實守信者實行優先辦理、簡化程式等“綠色通道”支援激勵政策。在行政許可、資質認定、年檢年審、社會保障、勞動就業、招标投标、政府采購、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等領域,積極使用信用資訊,優先選擇信用狀況較好的市場主體。推動将申請人良好的信用狀況作為各類行政許可的必備條件。

4.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充分發揮行政、司法、金融、社會等領域的綜合監管效能,2016年,實作跨部門信用資訊共享,建立多部門、跨地區的信用獎懲關聯機制,建立各行業“黑名單”制度,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各領域和環節中充分參考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對違法失信主體依法運用司法懲處、限制市場準入、市場退出等手段進行有效懲戒,建立失信者處處受限的市場環境。

5.建立産品資訊溯源制度。2017年,建立産品資訊溯源制度,加強對食品、藥品、農産品、日用消費品等重要産品的監督管理;建設重要産品資訊溯源公共服務平台,與已建成的追溯系統進行有效對接,實作對重要産品全生命周期資訊的監管,形成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資訊鍊條。建設社會公衆查詢平台,為公衆提供網際網路、自助終端、移動終端、短信等多種便捷手段進行商品來源查詢,并提供産品品質投訴舉證通道。

責任機關: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牽頭,各有關部門負責。

6.加強對電子商務領域的市場監管。探索建立網絡經營主體電子辨別制度,便于市場主體确認和責任追查,進一步淨化網絡交易市場環境;探索建立電子商務網站可信認證服務制度,推廣應用網站可信辨別,推進電子商務可信交易環境建設,保護網絡購物消費者合法權益。推進企業電子營業執照試點,保障電子商務、電子政務活動安全,夯實網際網路企業信用基礎。加強電子商務資訊采集和分析,提高對電子商務平台的監督管理水準。開展電子商務相關統計工作,及時掌握電商發展動态,健全權益保護和争議調處機制。

責任機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商務局、統計局、數字辦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7.運用大資料制定調整監管政策。運用大資料技術,統籌建立市場監管仿真模型,對監管對象、市場和社會反應進行預測,并提出應急處置預案。跟蹤監測有關制度和政策的實施效果,定期評估并根據需要及時調整。

責任機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數字辦牽頭,各有關部門負責。

(二)鼓勵社會監督。

1.進一步加大政府資訊公開和資料開放力度。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各部門應将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資訊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内在門戶網站或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上公開。負責企業監管、環境治理、食品藥品安全、消費安全、安全生産、信用體系建設等部門,從2016年起應及時向社會公開有關市場監管資料、法定檢驗監測資料、違法失信資料、投訴舉報資料和企業依法依規應公開的資料。

責任機關:市發改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市場監管局、數字辦牽頭,各有關部門負責。

2.大力推進市場主體資訊公示。嚴格執行《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加快建立完善經營異常名錄制度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制度,對違規違法經營和失信行為嚴重的企業進行重點監督檢查和長期跟蹤。依托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依法對企業注冊登記、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基本信用資訊以及企業年度報告、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進行公示,并與市公共信用資訊平台實作有機對接和資訊共享。2016年,依托全市公共信用資訊平台,彙集各級各部門所掌握的企業信用資訊,向社會提供一站式、實時性市場主體信用資訊查詢,推進各級政府門戶網站連結信用資訊查詢入口,提高信用資訊社會擷取便捷性。

責任機關:市發改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市場監督管理局、數字辦負責。

3.有序推進全社會資訊資源開放共享。2017年底前,建立政府和社會互動的資訊采集、共享和應用機制。支援征信機構、網際網路企業、行業組織、新聞媒體、科研機構等社會力量依法采集市場主體在經營交易和社會活動過程中的違規違法失信資訊,并向社會公衆開放。推動社會化采集的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向全市信用資訊公共平台彙聚,融合政府行政管理過程中擷取的信用資訊,形成信用大資料,經過分析提煉向社會提供全面綜合的信用資訊服務。

責任機關:市發改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數字辦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4.鼓勵全社會共同參與市場主體監督。支援新聞媒體、行業組織、利益相關主體和消費者利用獲得的公共信用資訊,對市場主體實施監督。引導有關方面對違法失信者進行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限制和懲戒,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的監管格局。

責任機關:各有關部門負責。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建立大資料應用機制。成立推進大資料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聯席小組,辦公室設立在市數字辦。市數字辦要負責對本方案落實的組織協調、跟蹤推進、督促檢查,確定各項任務和措施落實到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要将運用大資料先進理念嵌入到為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每個環節中,通過運用大資料創新政務工作模式,提高政府服務水準和監管效率。要加強對部門應用大資料情況的監督,對各部門運用大資料面向市場主體開展公共服務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責任機關:市數字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各有關部門負責。

(二)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加快研究規範征信機構、網際網路企業、行業協會、新聞媒體等社會力量采集利用市場主體和個人信用資訊行為的管理制度,保護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隐私。健全推廣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立信用資訊和信用報告在政務中應用的機制,為聯合懲戒市場主體違法失信行為提供依據。

責任機關:市發改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警察局、數字辦負責,各有關部門配合。

(三)完善标準規範。研究制定有關大資料的基礎标準、開放标準、應用标準和管理标準等。加快建立政府資訊采集、存儲、公開、共享、使用、品質保障和安全管理的技術标準。引導建立企業間資訊共享交換的标準規範,促進資訊資源開發利用。

責任機關:市數字辦負責。

(四)加強網絡和資訊安全保護。落實國家資訊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要求,加強對涉及國家安全的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機關網站、大型網際網路網站及重要資料的管理,加強對大資料相關技術、裝置、系統、平台和服務提供商的風險評估和安全管理。加大網絡和資訊安全技術研發和資金投入,建立健全資訊安全保障體系。采取必要的管理、技術和行政手段,切實保護國家資訊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資訊安全。

責任機關:市警察局、市數字辦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相關連結:

國務院辦公廳釋出運用大資料加強市場主體監管意見

從中國政府網獲悉,為充分運用大資料先進理念、技術和資源,加強對市場主體的服務和監管,推進簡政放權和政府職能轉變,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提出運用大資料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幹意見。

《福建省促進大資料發展實施方案(2016-2020年)》釋出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促進大資料發展實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簡稱《方案》),充分發揮大資料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基礎性、戰略性、先導性作用,充分釋放大資料驅動創新發展、提高治理能力、創新公共服務的巨大潛能,加快發展大資料産業,推進資訊化建設應用邁向大資料發展新階段,進一步提升數字福建建設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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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自d1net(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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