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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傳小說(272)》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我幫助小霞回自己家了

作者:劉井隆2506863593

1985年我和國小同班同桌女同學彩雲做藥材生意,在遼甯省新賓縣紅廟子鄉,無緣無故地遭到了幾個人的打劫。沒成想在十年以後,在碣石這個地方,我又遇到了那個人,一個瘦高個腦袋挺小的,說話公鴨嗓子的人。他和一個女人帶着兩個女孩子在碣石做出台服務,我認為這兩個孩子,不一定是他們自己的女兒。那時候碣石太亂了,什麼亂七八糟的事情都有,一些拐賣婦女的,拐賣兒童的事情時有發生。

真是冤家路窄,在十年以前打劫我和彩雲的這個人,四個人其中的一個人,他長得非常有特點。在碣石這地方又遇到他了,今非昔比,我現在的處境和十年以前也不一樣了。我想調查一下,這兩個女孩子是不是他們自己的孩子?我用bb機給他發了資訊。

他給我來了電話以後,我約他中午的時候,在服裝市場那個東北人開的小飯店那兒見面。他們也願意到那一家小飯店兒去吃飯,那家做的東北風味兒,挺好吃的。中午的時候,我帶着金鳳又到了那裡,那一家四口人已經到那裡了,他們正在吃飯。那兩個女孩子低着頭吃飯,用驚駭的眼睛看了我和金鳳一眼,也不說話。

我問那個男人:

“怎麼樣啊?這幾天的生意怎麼樣?賺不賺錢呐?”

那小子四十來歲了,也沒有個穩當勁兒,他搖頭晃腦的擠着三角眼兒,嬉皮笑臉的對我說。

“老劉,你要不要帶過去玩兒一玩兒?”

我問那個人:

“都是什麼價位?你帶的兩個小女孩兒,包夜服務要多少錢呐?”

他晃着腦袋對我說:

“老大要400元,老二要500元,你想要哪一個呀?要老大還是要老二?”

我對他說:

“要那個老大吧,今天晚上你把她送到我住的地方,明天早晨再接回去。”

他搖着頭對我說:

“不行!出去的話要加錢,加200元錢。”

我掏出來600元錢交給他,告訴他我住在李老闆家裡的位址。我跟他說好了,晚上8:00之前送到我那裡。他把錢拿過去,吃完飯兒以後,他們四口人就先走了。晚上8:00之前,那個瘦高個子帶着那個十五六歲的小女孩兒,來到李老闆家裡。我跟他約定好了,明天早晨讓他來把這女孩兒再接回去,他樂樂呵呵的走了。臨走的時候,他看着我,還嬉皮笑臉的說了一句。

他說:

“老劉,你悠着點兒,這孩子年齡太小。”

我看着他那嬉皮笑臉的樣子,把我氣的心裡頭直罵街,我在心裡頭想到,一定要把這件事情調查明白了,如果有問題的話,我一定饒不了他。我讓金鳳給這孩子買了點兒好吃的東西,讓金鳳陪着孩子聊天兒,很快這個女孩子就不害怕了。和金鳳說了這件事情的經過。

這女孩子叫小霞,她家是吉林省通化快大茂的,這一年這個女孩子15歲。15歲的孩子有叛逆心理,小霞和母親吵架跑出來,在通化火車站遇到的這一男一女兩個人。這兩個人帶着一個女孩子,說是要去深圳,說到深圳去上班。那個瘦高個的男人和那個胖女人是二婚,那個年齡小的女孩子是那個胖女兒的女兒。他們一家三口人說要上深圳去,和小霞說帶着小霞到南方去闖蕩,幫助小霞到深圳找工作,小霞相信了他說的話。

他們在通化坐上火車,坐了幾天幾夜的火車和汽車,來到了碣石這個地方,這兩口子準備帶着胖女人的女兒到碣石來掙錢,又順手牽羊的把小霞拐騙過來。到了碣石以後,他們逼迫小霞做出台服務生意,小霞不同意還挨打,這個人太缺德了,我聽了以後恨得牙根直癢癢。

當時在碣石那個地方,就有這麼稀奇古怪的事情,碣石當地的一些老男人也是太缺德了。這女孩子也沒有辦法,自己也沒有錢,也不認得回家的路。他們來到碣石快一個月了,小霞每天以淚洗面,白天,晚上都不閑着。聽了小霞說的過程以後,我決定幫助這個女孩回家,我還要報複那個瘦高個的刀疤臉男人。這個男人也是我的仇人,俗話說,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我仔細的預謀策劃,盡量把這件事情做的圓滿。我讓金鳳對小霞說,回去見到了那個人以後,千萬不要說出來實情,小霞點了點頭。這孩子挺聰明的,我讓她千萬不要說出來實情,我要想辦法幫着她回家,讓她等着聽我的消息,千萬不要和别人說這件事兒。我來到碣石這裡幾年啦,也認識了幾個當地混社會的人,黑白兩道混社會的,我認識很多人。

在當時的那種情況下,就是找人把他弄死了,都不會有人管。當時碣石那地方非常亂,死人的事情經常發生,有的外地人死在旅店裡,找個地方埋了就了事兒。幾年以前,在陳老闆的旅店裡,就死過一個人,小魏子和老外都跟我講過這個事兒。當時是他倆把這個死人弄出去的,也沒有人報案也沒有人管。

有了計劃以後,我到碣石賣服裝的小巷子裡,去尋找東北到碣石來的人。有兩個從長春來的女人,這兩個女人四十多歲,她們經常到碣石來進貨,在長春的黑水路市場賣貨。以前我就和她們認識,她們對我也很相信,我說讓她們幫助把一個小女孩子帶回東北,這兩個女人同意了,願意幫忙做這件事情。

我和這兩個長春來的女人,詳細講了這件事情的經過,囑咐她們,千萬不要和别人說這件事情,千萬不要讓當地的人知道。碣石當地的人,觀念和外地人不一樣,他們對這種事情司空見慣,也不同情這些小女孩子。以前我住在陳老闆的旅店裡面,就發生過一次這種事情,我當時住在三樓,有一個叫阿良的人,在江西上饒拐騙來兩個小女孩兒,住在四樓。

有一天早晨,在四樓住的小女孩兒跑到我的屋裡,跪在我的面前,求我救救她,幫助她逃回家。可是這件事情被陳老闆知道了,陳老闆把我罵了一頓,他說我要拐騙别人帶來的女孩兒。在碣石這個地方,就那麼是非不分,拐騙來的女孩兒到碣石做出台服務,他們也認為是正經的生意。我現在要幫助從通化來的這個小女孩兒,不能讓當地的人知道。

這兩個長春來的女人對我說:

“老劉,我們兩個人的貨已經買完了,準備明天晚上坐10點多鐘的大巴車去廣州。”

我對她們說:

“明天晚上10:00以前,我送那個女孩子過去,咱們不見不散。”

我和這兩個女人約定好了時間,到了第二天下午的時候,我去找那個瘦高個子刀疤臉的男人。

“有一個朋友要找出台服務。”

我給他拿了600元錢,把那個叫小霞的女孩子,帶回了李老闆家裡,這小子一點兒也沒有懷疑。我和金鳳帶着小霞到外面吃了飯,在吃飯的時候,把這件事情都給小霞說了。這女孩子吃完飯以後,我和金鳳帶着她來到汽車站,找到了那兩個長春來的女人。

我給那個女人拿了小霞的路費錢,和她們交代清楚,一定要幫助孩子回家。上車的時候,小霞哭着撲到了金鳳的懷裡。

小霞邊哭邊說:

“阿姨,叔叔,謝謝你們救了我,我永遠也不會忘記你們。”

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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