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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前鋒x2,無限搖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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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前鋒的兩大類型,大前鋒和小前鋒的分野不再那麼清晰,越來越多的大個子會飙三分、玩突破,能第一個沖到籃下、傳出好球。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球隊會創造出一種體系,讓兩個小前鋒類型的球員聯手出場,用速度和準度搞垮對手。籃球場上4号位注重力量和身高的傳統定義不再适合,這一群人的定義越來越難,但也越來越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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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這是一個小前鋒2.0時代,這或許是中鋒軟弱下的無奈選擇,也或許是小球時代追求的理性回歸。它不一定是成功的唯一公式,但至少正在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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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迹可循

談到小前鋒式身材卻屢有大前鋒般的貢獻,馬裡昂是繞不過去的一個人物。04-05賽季,正是太陽“一大四小”戰術發轫之年,納什和馬裡昂被視為戰術構造的兩大節點,前者是發動機,後者的則機動性超過同位置的絕大數對位者,使得太陽的快攻進攻風格得以全盤運作。進攻之餘,因為臂長過膝,馬裡昂的籃闆控制能力當時總能擠入聯盟前十,場均11個左右,有效地保證了太陽的進攻源。後來又加入老将希爾後,太陽的一大四小戰術玩得更加得心應手,納什和小斯的位置容易辨認,其他三個位置仿佛水無常形,馬裡昂、希爾,貝爾、巴博、迪奧之間頻繁換位,每場比賽都能造成無數的錯位進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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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牛的“一大四小”戰術,真正成型于05-06賽季,一是鋒衛線積聚了特裡、哈裡斯、霍華德等人物,二來球隊沒有好的中鋒,他們要想拿冠軍,就必須把速度、投籃優勢發揮到極緻。諾維斯基帶領着約什霍華德、哈裡斯、特裡和斯塔克豪斯一幹人左沖右突。這5個人的組合,是小牛飙分效率最高的陣容,,它完全不同于位置配置設定的固有理念。在這套陣容裡,不但沒有中鋒,甚至連大前鋒都很難派發出去。當這5個人在場上時,諾維斯基會更多地選擇低位面筐單打,其他四人像泥鳅一樣往來穿梭,對手們害怕他們的突破以及三分,在盯人和聯防中遊移不定。這套所謂的一大四小陣容中,諾維斯基是基石,約什霍華德處于大小前鋒之間。他的運動能力、投籃水準是小前鋒的身手,卻因為不錯的籃闆能力時常煞有介事地當起大前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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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小牛勁敵馬刺在大衛羅賓遜退役後,中鋒球員被邊緣化,鄧肯常常要從大前鋒位置轉為内線軸心,也是帶着一幫小個子打球。在這種情況下,輪換陣容除了帕克是固定的組織後衛,至于得分後衛、前鋒線,則由吉諾比利、霍裡、芬利、鮑文、巴裡這五人任意組合,五人中隻有霍裡還有點大前鋒的樣子,盡管他也是以三分遠投為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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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從05-06賽季開始,馬刺和小牛兩支球隊就各自以對手為假想敵。此前馬刺還會在每年夏天“裝模作樣”地尋找好中鋒,但實際上完全沒必要,隊内的中鋒無論是艾爾森還是奧博托,就像是備用輪胎,季後賽再與小牛相遇時根本指望不上。殺到刺刀見紅時,兩隊都隻能依靠一個大個子帶着四個小個子捉對厮殺。馬刺陣中,最能有效圍堵諾維斯基的不是艾爾森或者奧博托,而是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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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和馬刺、小牛的陣容架構以及對四号位的成功使用堪稱兩種模闆。

太陽的模式則是由超級後衛的個人能力來主宰。如果你有納什這樣的人物,隻需要在他身邊安插一幫能跑能投的角色,兩屆MVP先生有一定可以帶來好成績。他在快速推進中的配置設定球能力,以及對于節奏的控制,總能讓隊友找到舒服的攻擊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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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刺和小牛的要素則是,首先有超級内線存在,具備牽制力和配置設定球能力,客觀上使得前鋒線有更多的發揮空間:其次有快速後衛存在,他們能夠創造快速的節奏,避免落入陣地進攻的命門,即使偶爾被迫落入陣地進攻,尖刀後衛也能以突破撕開空間,擾亂防守陣型,讓球運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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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太陽、馬刺和小牛那幾年,對于西部強權的輪番統治,這幾種模式自然追随者無數。

魔術兼具了霍華德和速度型控衛尼爾森,因而有複制馬刺模式的充分條件。它的前鋒線由“億元先生”劉易斯和特科格魯組成,此前兩人都沒有打過4号位。盡管很多時候人們也搞不清這哥倆到底誰是大前鋒,但可以肯定的是,魔術“一星四射”空前流暢。特格魯負責組織進攻,劉易斯則在外圍發炮,08—09賽季魔術師隊一鼓作氣打入總決賽就是這個陣容取得成功的最好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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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尼爾森時期勇士的風格,最像是繼承了太陽的衣缽,有一個動量十足的明星後衛,有一群跑不死、死了都要投的鋒衛搖擺人。然而,就4号位的搖擺程度,勇士遠大于太陽,或者說,在主力陣容中,你隻知道勇士有一個叫别德林斯的中鋒,至于其他人,天知道他們是得分後衛還是小前鋒。總之,當拜倫戴維斯帶球向前沖刺時,身邊至少有三個隊友嘩嘩閃過,哈林頓、斯蒂芬傑克遜以及蒙塔埃利斯,像天女散花一樣散落在三分線外,也有可能在籃下任意角落遊弋,戴維斯隻需把球及時交出去就可以。如果一定要選出一個大前鋒,人們會在傑克遜和哈林頓中間二選一,但是當瞄到兩人的資料統計,又隻能難為地搖頭,因為他們的三分球命中數實在太多了,内線單打數太少了——這還是由卡爾馬龍蒂姆鄧肯所定義的4号位該做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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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揚光大

多年之後,科爾時代的勇士隊更完善,他們将前輩未竟的事業推向巅峰。

15—18年的勇士之是以在聯盟中望風披靡,斬獲三個總冠軍,是因為他們除了完美體系之外,後期還有一個無所不能的杜蘭特。在收割比賽的最後階段,科爾會一股腦地派上杜蘭特、伊戈達拉、格林、庫裡、湯普森的“死亡五小”。在這個陣容中,格林可以說是中鋒,而大前鋒的位置令人難以捉摸,你可以說是是杜蘭特,畢竟他身高體長,可以在内線伺機抓闆和蓋帽,充當一下協防者的角色。而在進攻端,勇士隊則呈現出瓦斯爆炸般的毀滅力,這五人基本都有自主進攻能力——格林在這個體系裡也能時不時地奉獻出内線強打和持球突破,無限換位,讓人防不勝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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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那些年唯一能稍微壓制一下勇士隊的球隊,就是火箭。最大原因就是,休斯敦人的無限換防,可以對上勇士的死亡五小。決勝階段,當勇士在第四節将小個陣容派上場時,火箭隊則以塔克、阿裡紮,哈登、保羅,戈登(巴莫特)予以回擊。這個時候,塔克出任了臨時的中鋒,阿裡紮和戈登誰是大前鋒,已經不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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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到了19-20賽季,當火箭喪心病狂地送走了卡佩拉,将塔克頂在正常時間内的中鋒位置上時,此刻擔任大前鋒的則是小前鋒出生的考文頓,而小前鋒則變成了戈登,堪稱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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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球隊用小前鋒擔任大前鋒的情況也不勝枚舉。

兩年前的凱爾特人隊,當先發陣容是海沃德(斯瑪特)、布朗、塔圖姆、泰斯、沃克的五人組時,防守端站在4号位上的肯定是一身“腱子肉”的傑倫布朗——即使海沃德和塔圖姆在進攻時可以無限搖擺,一旦由守轉攻,他們則抵擋不住對面打前鋒的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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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隊也是如此,當克勞德和布裡奇斯充當首發鋒線時,防守端站在4号位上的也隻能是擅長頂防的克勞德,這與他在熱火時幹的工作别無二緻。——“大橋”的防守意識不錯,可以盯防對面的核心後衛,可讓他防守大前鋒,實在是太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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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來說說快船隊,他們也是一支善于搖擺三、四号位的球隊——他們的核心,就是是兩年前猛龍逆轉雄鹿時,負責盯防字母哥的主将。而在送走哈雷爾之後,快船不再尋求傳統大前鋒,而是将低價淘來的巴圖姆扔在了4号位,讓他和伊巴卡搭檔内線,沒成想收獲奇佳。和迪奧一樣,法國人自帶完善進攻的“BUFF”,巴圖姆像一個球隊粘合劑,讓每個人都打的更舒服,無論是在弧頂的發牌還是外線的三分,極大豐富了球隊的進攻。上賽季正常賽,快船打出了聯盟第一的三分球命中率,比第二的籃網高出了将近2個百分點。若不是萊昂納德和伊巴卡遭遇傷病,煥然一新的快船很有可能于上季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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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4号位再更新

姑且将那些以小前鋒的身手幹大前鋒事兒的家夥稱為新4号位吧。當初在角色定義時,大前鋒,顧名思義,要有大的體型,英文power forward則直指了力量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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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意義上的大前鋒,很多時候是附庸中鋒而生,是以在中國又有稱為二前鋒的習慣。如果一支球隊有一個好的中鋒,那麼找個身材身高體壯的大前鋒予以護駕,是理想的選擇。但是如今的NBA再不是上世紀90年代五大中鋒領銜的内線盛世了,進入21世紀以來,除了奧尼爾、姚明和霍華德,已經找不到傳統意義上的超級中鋒。霍華德已經老去,新生代的考辛斯已經慢慢淡出人們的視野,而恩比德和約基奇看上去統治力還不夠,是以隻能另覓他法編織陣容和戰法,而“一大四小”是一個不錯的替代方案,大前鋒的功能是以不再教科書化,不一定要有身高和力量,但必須要有機動能力和投籃能力,擅長快速高效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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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的球員形态也在發生着不同于以往的改變。帕特萊利曾說過,這是一個人人崇拜飛人的時代。如今這一代球員大多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本世紀初開始學習籃球,很容易受喬丹、科比的影響,即便是高個子,也很少有人願意在籃下幹苦力,他們都渴望飛起來的感覺,或者在外線飙個三分結束進攻,這那要比禁區鏖戰華麗得多,也輕快的多。是以你很容易了解,身高體壯的戈登熱愛參加扣籃大賽。而身高逾2米的東契奇和西蒙斯最愛打控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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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NBA,“防守赢得總冠軍”的叫聲不再像上世紀90年代那麼響亮,或者你隻能把它先爛在肚子裡,等到季後賽時再釋放出來。聯盟的一系列政策,以及市場化的需要,讓很多球隊更清楚進攻的重要性,沒有人會跟票房過不去,球迷們要的是球隊的冠軍,而老闆最看重上座率。什麼樣的進攻最好看?無疑是Early Offense(快速進攻)和Run and Gun(跑轟)。在這兩種進攻體系中,場上5名球員的功能不在角色化,而是要求每個人都應該是進攻者,他們都需要參加防守、搶籃闆,學會傳球,有不錯的投籃準頭。要想适應這種體系,選擇4号位球員就不能參照教科書,他必須是個運動派和投籃派的結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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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這是整體籃球理念的理性回歸。這種追求更快更均衡的理念,希臘、西班牙、立陶宛和阿根廷等歐美強隊率先垂範于2004年奧運會和2006年世錦賽,從04到05賽季開始,NBA突然變天。以新興太陽為代表,大面積球隊興起整體進攻風潮,在這股風潮中,最突兀的莫過于4号位的轉變,因為前3号位本來就該兼具機動能力,一旦4号位活泛起來,自然有巨大的印象沖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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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隊的克萊紮,打小前鋒皆可勝任

當然,新4号位的人物不是孤立體,他們存活于特定的體系之中。或者說,一旦他們脫離了這個體系,未必就能發揮大的作用。

2007年夏天,太陽一直醞釀與森林狼、湖人交易,其中最重要的籌碼就是馬裡昂。森林狼和湖人在評估時都否決了交易可能性。ESPN的謝裡丹說的很直白:“他們并不認為‘駭客’到了明尼蘇達或者洛杉矶還能像在納什身邊那麼容易的砍分。”細想起來,馬裡昂若是在講究陣地進攻的球隊,他的籃闆球也不會少搶,但是背身單打,或者持球狀态下的突破,怎麼看怎麼别扭。森林狼最終選擇與凱爾特人做交易,并非全因麥克海爾是波士頓的故人。若論名頭和資料,馬裡昂固然要比艾爾傑弗森高出很多,但是傑弗森身高力壯,普适能力非馬裡昂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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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新興4号位能否閃光,除了取決于他本人的水準,還取決于身邊人。在一大四小戰術架構中,這五類人是必不可少的:一是前面提及的擅長快速由守轉攻的後衛;二是至少有一個突破能力極強的後衛,能夠牽扯整條防線,進而為隊友創造出空位;三是安插幾個定點投手,最好有一個身高2.06米的高炮台,比如錢甯弗萊,他們擅長把控衛轉化為得分;四是有一個彈跳速度俱佳的前鋒,既能沖擊禁區,又有投籃的威懾力;五是要有一個籃闆狂人,這是球隊擷取大量由守轉攻、發動快速進攻的前提條件。如果再有一個具有面框單打能力又能合理配置設定球的大個子,那麼這支球隊就是絕對的強隊了。是以說,基本五個條件都具備的勇士隊,(可能缺了一個籃闆狂人)在那些年是不可阻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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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提到的五類人中,新4号位球員最容易集中在三、四類之中,除了在進攻方面各有絕招,而且都有高人一等的防守能力,既能封鎖對方的外線攻擊尖刀,也能壓制住強力大前鋒。這一特質,在刻意提升攻擊速度、忍受防守失位代價的“一大四小”戰術體系中,起着殊為關鍵的作用。也是這群小前鋒式的大前鋒被委以大任的重要因素——作為體系中的存活體,他們也許他們不是聯盟中的統治球員,但是實上他們很受歡迎,正在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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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哥在湖人也經常出任大前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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