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福建宣判一起涉惡案件 10人幫派強迫交易、非法采礦獲刑

作者:MtimeTime.com

中新網福建平和12月15日電 (周曉彬 馬淑惠)12月15日,福建省平和縣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蔡某金等10人涉惡犯罪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至2019年6月間,為擷取經濟利益,被告人蔡某金直接或者間接糾集被告人蔡某森、楊某輝、蔡某元、蔡某林、李某成、蔡某達、蔡某尉等人,或者夥同他人,在工程項目建設、物業裝修、礦産資源開采等行業實施強迫交易、非法采礦,辱罵、威脅、阻礙國家機關從業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實施生産假冒僞劣煙草制品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以蔡某金為首要分子,蔡某森、楊某輝、蔡某元為重要成員,李某成、蔡某林、蔡某達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擾亂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經查,2014年至2019年6月間,以被告人蔡某金為首的首要分子直接或間接糾集被告人蔡某森、楊某輝、蔡某元、蔡某林、李某成、蔡某達等人或者夥同他人,為謀牟取不法經濟利益對承建商、小區業主多次實施強迫交易犯罪事實3起,其中蔡某森、李某成參與2起,楊某輝參與3起,蔡某林、蔡某達、蔡某元參與1起,實施妨害公務、非法采礦、生産、銷售假冒僞劣煙草制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

該集團有明顯的首要分子即蔡某金、重要成員較為固定即蔡某森、楊某輝、蔡某元,組織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在較長時間内、在一定區域内實施上述所述犯罪行為,屬于惡勢力犯罪集團。

法院審理認為,以被告人蔡某金為首的惡勢力幫派以暴力、威脅手段,多次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賄送被告人石某孟錢款;阻礙國家機關從業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生産假冒僞劣煙草制品;違反礦産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持械将被害人賴某和追逐入河,緻被害人賴某和溺亡;開設賭場。上述行為已構成強迫交易罪、對非國家從業人員行賄罪、妨害公務罪、生産銷售僞劣産品罪、非法采礦罪、過失緻人死亡罪、開設賭場罪,應數罪并罰。

最終,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蔡某金犯生産銷售僞劣産品罪、非法采礦罪、妨害公務罪、強迫交易罪、對非國家從業人員行賄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七十三萬元。被告人蔡某森犯過失緻人死亡罪、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對非國家從業人員行賄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币十三萬元。被告人楊某輝犯強迫交易罪、對非國家從業人員行賄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六萬五千元。被告人蔡某林犯強迫交易罪、開設賭場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被告人石某孟犯強迫交易罪、非國家從業人員受賄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二萬。被告人李某成、蔡某達、蔡某元、蔡某尉、李某勇犯強迫交易罪,分别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到兩年,緩刑一年到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八千元到四萬元不等。

同時,追繳被告人蔡某金、蔡某森、石某孟、蔡某林違法所得合計人民币35.992萬元,上繳國庫。(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