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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平台盜圖抄店維權難凸顯治理“窪地”,專家呼籲共建協同治理機制_深圳新聞網

作者:深圳新聞網

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平台飛速發展和電商産業日漸完善,然而新技術、新型應用場景和新商業模式的崛起往往伴随着各種技術倫理、知識産權以及法律應用新問題的湧現。電商平台湧現出大量跨平台盜用商家原創爆款商品圖檔的現象,他們通過盜用商品圖檔甚至是抄搬原創店鋪的頁面資訊和商品資質證書等,讓消費者産生混淆,誤以為是正規原創店正品,實則是以次充好低價誘導消費者購買高仿同款、假貨,實施惡意不正當競争。被盜圖抄店的中小微商家,經常面臨投訴無門、維權舉步維艱的困境。為此,12月15日,中國工商出版社在深圳組織召開電商行業盜圖抄店行為規制暨反不正當競争研讨會,會議邀請了相關專家學者、市場監管部門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和商家等相關行業人士,就如何對盜圖抄店等網絡仿冒行為進行規範、治理進行研讨,探索利于市場良性發展的治理模式。中消協:對反複盜圖抄店者應加強民事、行政、刑事追責與傳統售假模式直接貼假商标不同的是,這類盜圖抄店惡意競争行為顯得更為隐秘,消費者無法一眼識别所買商品是否為假貨,看到盜來的同款圖,常誤以為是正品,導緻消費者上當受騙。電商行業盜圖抄店行為規制暨反不正當競争研讨會現場“網店盜圖的本質并非是為了圖檔,而是為了擷取更多的交易機會,盜圖商家所售的往往是假冒僞劣商品,屬于變異的新型售假行為。”中國消費者協會消費監督部主任張德志認為,“盜圖抄店”行為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甚至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他呼籲,對這類現象,執法部門應多管齊下,對反複盜圖抄店者應予以民事、行政、刑事追責,充分保障消費者權益及中小商家的創新創造,促進消費市場的規範和發展。面對跨平台“盜圖抄店”維權難現狀,今年來,全國多地市場監管部門紛紛立案對惡意競争的跨平台盜圖商家進行查處:6月,江蘇常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全國首例網店跨平台盜圖不正當競争案,對一家整體盜用天貓商家貨架的社交電商平台店鋪以違反不正當競争法,處以罰款5萬元;10月中旬,浙江紹興柯橋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一家盜用天貓店熱銷窗簾圖和商品網頁的社交電商平台網店處以罰款。10月底,山西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接到舉報後,也對社交電商平台一家盜圖的家具店處以罰款10.5萬元。多位參會的市場監管幹部認為,從違法動機和違法行為的客觀效果看,網店盜圖抄店的實質還是擷取不正當競争機會,盡管其違法行為的客觀效果具有侵犯多重權益的特征,但最顯著的特征仍在于侵犯市場的公平交易秩序。市場監管部門:多方齊抓共管加大處罰力度研讨會上,中國工商出版社智慧監管與社會共治研究院聯合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網際網路法治研究中心釋出了《電商行業“盜圖抄店”不正當競争治理研究報告》。研究報告顯示,部分平台針對“盜圖”的投訴機制和通道不暢,原創保護機制也不完善,建議由監管部門牽頭,建立跨平台維權和不正當競争監管機制,幫助商家更好有序成長,保護真正做原創的好商家。商家在講述原創與盜圖仿冒商品的差别加強對原創商家的保護舉措,不僅有利于減少“盜圖抄店”行為,還能刺激商家創新動力。浙江大學管理學院院長助理、教授黃燦以阿裡巴巴原創保護計劃為例介紹到,他在多年跟蹤研究中發現,加入該計劃的商品,半年平均銷售額比不參加原創保護計劃的商品高出近3萬元,參與原創保護計劃的店鋪,商品成交額增長更加顯著,“原創商品顯然具有更強的生命力,阿裡原創保護計劃起到了重要的保護作用,其對中小商家的發展、創新都大有幫助。”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争局一級巡視員楊洪豐表示,總局近期釋出《禁止網絡不正當競争規定》的征求意見稿,就對網絡領域的反不正當競争行為規定和規制要求做了全面細化,為網際網路競争行為的公平公正,提供堅強的制度基礎,從根源上鼓勵和支援創新,維護公平競争的市場秩序。解決網際網路領域的商業頑疾,淨化網絡市場環境,需要多方齊抓共管,各大電商平台積極作為,提升合規能力水準,暢通投訴處理機制,對盜圖抄店的平台要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對縱容甚至包庇盜圖抄店的,要壓實平台治理責任。構成仿冒混淆等不正當競争行為的,市場監督管理機關要加大監管力度,共同營造公平有序的網絡競争秩序。(原标題《跨平台盜圖抄店維權難凸顯治理“窪地” 專家呼籲共建協同治理機制》)window.HLBath=1;window.HLBat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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