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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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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風險

搭建機場和提供FQ服務都是違法或犯罪行為

如果僅是浏覽資訊,并沒有散布行為,一般不予處罰,如果對于被禁止的網頁和服務,散布和傳播有關邪教和敏感的政治話題,理論上構成犯罪。如果搭建“機場”或通過其它方式提供FQ服務,則一定是違法并犯罪、并且會承擔法律後果。

為了加強對計算機資訊網絡國際聯網的管理,保障國際計算機資訊交流的健康發展,我國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其中規定了“計算機資訊網絡直接進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信道。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進行國際聯網。”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安機關會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使用FQ軟體也構成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的規定,計算機資訊網絡直接進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信道,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進行國際聯網。 是以,在我國境内使用未經電信主管部門準許的FQ軟體是違法的。

一旦FQ成功,使用者行為很難控制

《計算機資訊網絡國際網際網路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使用國際網際網路制作、複制、查閱和傳播下列資訊:

(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二)煽動颠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诽謗他人的;

(八)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九)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近期警方對FQ事件所采取的相關執法:

小飛機,即ss、ssrFQ程式的作者被網安部門約談,具體處理内容不明。

”逗比根據地“站長因傳播FQ相關途徑被網安部門約談,具體處罰内容不明。

非法途徑

在國外雲,比如微軟雲、谷歌雲、甲骨文雲這類和本國政府沒有深度合作的雲提供商,租用伺服器搭建“機場”(FQ代理 ),然後在外網防火牆和上網行為管理 中間新增一個軟路由裝置(1500人民币左右),在軟路由裝置上連接配接“機場”,并設定國内外流量自動分流。

缺點:

開機場法律風險大,實名認證,一旦被惡意控告,百分百構成違法行為。

流量大的話容易被監管部門查封。

費用花費大,租用伺服器(8G記憶體+10MB/S帶寬),每年需要11萬左右。

繳費困難,好多國外雲不支援國内普及的支付方式;

優點:

由于是自主搭建機場,帶寬可以得到保證。

用戶端不用安裝任何軟體,無感FQ;

不搭建自己的機場,租用第三方提供的機場,13000元左右每年,自購一台路由裝置1500元左右,用路由裝置做國内外流量自動分流,國内的流量走國内電信營運商,國外的流量走國外營運商。

法律風險相較于第一種風險較小,但同樣具有法律風險。

建議使用按月付費的方式,每月大概2000元左右,以防止機場倒閉。

第三方機場穩定性不可控,說不定哪天會被查封

将法律風險落實到個人,個人自主選擇在電腦上安裝正規的FQ軟體,通過發票讓公司報帳,公司不用付任何法律責任。FQ軟體的平均月租也就每人20元左右。

研發人員電腦不能上網無法使用;

此類軟體往往不能自動分流國内外網站、雲桌面安裝此類軟體通路國内網站就比較慢;

法律風險落實到個人,法律風險較小。

合法途徑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五十八條和第六十四條明确禁止組織和個人擅自經營國際電信業務,并且要求在我國境内從事國際通信業務必須通過國際通信出入口局進行。

2017年1月,工信部出台了《關于清理規範網際網路網絡結構服務市場的通知》,《通知》要求:“未經電信主管部門準許,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專線(含虛拟專用網絡VPN)等其他信道開展跨境經營活動。基礎電信企業向使用者出租的國際專線,應集中建立使用者檔案,向使用者明确使用用途僅供其内部辦公專用,不得用于連接配接境内外的資料中心或業務平台開展電信業務經營活動”。通知規範的對象主要是未經電信主管部門準許,無國際通信業務經營資質的企業和個人,租用國際專線或者VPN,違規開展跨境電信業務經營活動。

從這個通知可以看出國家整頓的是未經電信主管部門準許,無國際通信業務經營資質的企業和個人,有未經準許的肯定就有經過準許的,目前我國三大電信營運商及中國廣電就是經過準許的。

我國的VPN服務就是給有剛需的機構準備的,目前外網部署大概需要三個月時間,如果前期審批不順暢的話半年時間很容易耗過去,需要企業申請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 100萬元人民币;在全國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内經營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人民币。其他的必須學校、科研機關、政府其他機構等也需要提出申請,經稽核後才能開通外網。而稽核時必須寫清接入外網的用途,會通路那些資料等,不具備條件的申請可能會被拒絕。

對于此種方法,已經咨詢中國三大營運商官方,官方表示并沒有此種業務。

外企網絡現狀

規模較小的外貿或電商型公司

一些規模較小的外貿公司和跨境電商公司是通過FQ軟體實作FQ。還有少量跨境電商公司通過自主搭建機場或租用第三方機場、搭配本地軟路由實作上網;

規模較大的公司,總公司在國外,直接在國内連接配接國外的資料中心

一些有條件的外企,比如濟南曆下區的XX,在美國有兩個資料中心,将濟南分公司與美國資料中心的網絡之間通過VPN隧道連接配接,優創将濟南分公司所有的流量都通過VPN導入到美國資料中心,是以隻要流量從美國走肯定都能上網。但是因為要遵守中國法律,公司目前是做了通路限制,不允許員工通路跟業務無關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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