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曆史,少數執法人員在任職期間或離開警隊後犯下了謀殺罪。
通過穿上制服,他們能夠獲得人們的信任,并在犯罪中利用這一點——在某些情況下,他們甚至僞造逮捕或利用工作工具來幫助引誘和綁架受害者。
一起看看這些可惡的殺手,“案中觀察”有沒有值得學習和警惕之處。

上周四,48歲的前倫敦警察所警官韋恩·庫贊斯(Wayne Couzens)因綁架、奸殺33歲的營銷主管莎拉·埃弗拉德(Sarah Everard)而被判終身監禁。
8個月前,這名負債2.9萬英鎊(約25萬元人民币)的警察策劃了一項綁架并強奸一名女性的恐怖計劃,在33歲的莎拉女士從克拉彭(Clapham)的一個朋友家回家的路上,将她搶走。
這名變态殺手用他的搜查證,以新冠病毒限制為理由,攔住了莎拉,給她戴上手铐,把她塞進了自己的車裡。
目前尚不清楚女子是何時被殺的,但法庭透露,有證據表明,韋恩曾用尼龍搭扣把她綁住,這一犯罪行為本質是“性和殺人罪”。
這位退休的伊利諾伊州博林布魯克警官德魯·彼得森(Drew Peterson)于2012年被判在2004年謀殺了他的第三任妻子。
當年他的妻子被發現死在浴缸裡,後腦勺上有一個1英寸(2.54 厘米)的傷口。然而,浴缸是幹的,但她的指尖有皺紋。警方認為這名女子是在被絆倒後意外溺水。三年後,彼得森的第四任妻子失蹤,至今仍未找到,他才成為嫌疑人。
詹姆斯·迪安傑洛(James DeAngelo)神出鬼沒,是最臭名昭著的連環殺手之一。1973年至1979年間,他在加州擔任警察,後因行竊被停職。迪安傑洛又因威脅要殺死他的警察局長而被解雇。據《衛報》報道,在他闖入民宅強奸和折磨婦女和女孩之前,他會潛伏在南加州的居民區。他還會襲擊并捆綁夫婦,然後殺害他們。受害者不是被槍殺就是被棍棒打死。
他的瘋狂行為發生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但警方直到2018年才通過DNA找到迪安傑洛。據報道,迪安傑洛參與了至少13起謀殺案、數十起強奸案和120起入室盜竊案。他是第一個通過基因譜系學(genetic genealogy)被公開逮捕的人。基因譜系學利用家譜資料庫來縮小搜尋範圍,助力偵察與破案。
被稱為狼人殺手的米哈伊爾·波普科夫(Mikhail Popkov)在過去20年裡殺害了許多女性。
1992年,他在俄羅斯伊爾庫茨克地區擔任警察時,開始了他的殺戮行徑,後對謀殺83名受害者供認不諱。
波普科夫于1998年辭職,但他的極端行為一直持續到2010年。當時他是一名保安。受害者是那些在酒吧喝酒的女性,在那裡他會讓她們搭便車,然後在樹林裡強奸、折磨和殺害她們。
“狼人”這個綽号是由于他的受害者都被肢解得像被狼人吃掉了一樣。
他的妻子也在警察局工作,并多次為他提供不在場證明。外界認為他如此兇殘的連環作案,是為了報複妻子的婚外情和酗酒的母親對他的虐待。
但隻被判無期徒刑。氣不氣人?
1988年,佛羅裡達州的馬斯科特警官因性暴力被判終身監禁。
詹姆斯·達克特(James Duckett)發現11歲的特蕾莎·麥卡比(Teresa McAbee)深夜去了一家便利店,于是主動提出送她回家。
第二天早上,麥卡比的屍體在離商店不遠處的湖裡被發現。醫學證據證明她生前曾遭到性侵犯,随後溺水身亡。後來通過内衣中的血液和陰毛以及牛仔褲上的精液确認兇手。
三名年齡在17歲到19歲之間的女孩也站出來作證說,達克特讓她們搭便車,并有過性行為。
看完這些案子,筆者想起多年前的一個中午,有人在車裡面問路,說能不能上車邊走邊看,待會兒再把我送到原地。當時正在放學,急着回家,就沒有上車,隻是口頭講了一下。現在覺得還是挺幸運,不然誰知道呢。
關于女性穿着暴露,是不是更危險這個話題。個人持同意觀點。因為外人的意圖不可揣測,我們有穿衣自由,但面對紛繁複雜的真實社會環境,還是要理智,而不是隻在網上說去管管男的,而不是管女性穿衣服。社會文明還沒到達那個程度,不要太天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