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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新規征求意見,專家建言應禁止所有帶口味的調味電子煙

電子煙新規征求意見,專家建言應禁止所有帶口味的調味電子煙

12月2日,國家煙草專賣局釋出了《電子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該征求意見稿提出,禁止利用自動售貨機銷售電子煙産品。從事電子煙生産、批發和零售業務的市場主體須相應取得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許可證。電子煙廣告适用煙草廣告的有關規定。電子煙稅收征繳按照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行。

值得關注的是,征求意見稿的第28條規定,“禁止銷售添加大麻等容易誘導未成年人吸食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煙液的電子煙。”

“禁止添加大麻肯定是對的,因為大麻本身就是毒品。”複旦大學健康傳播研究所控煙研究中心教授鄭頻頻對南都記者說,如果真的添加大麻公安部門也會介入執法。其實,最容易誘導未成年人的并不一定是大麻,而是各種各樣的水果等口味的調味劑。

今年10月,複旦大學健康傳播研究所控煙研究中心釋出了《電子煙營銷及對青少年健康影響研究報告》。研究發現,94.3%的青少年聽說過電子煙。4.5%的青少年自報嘗試使用過電子煙,而最吸引青少年的是水果口味電子煙(89.5%),其次是食品口味(36.8%)和飲料口味(34.2%)。

“這一條(征求意見稿第28條)表述似是而非。”控煙專家、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原副院長吳宜群說,所有的香料都可能“容易誘導未成年人吸食電子煙”,應該禁止所有的帶口味的調味電子煙。“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中的這個表述讓人覺得,難道還有一些調味電子煙是不會誘導未成年人吸食的?”

電子煙新規征求意見,專家建言應禁止所有帶口味的調味電子煙

多重禁令之下,電子煙商家仍在“圍獵”青少年! 在貴陽市觀山湖區的一處電子煙體驗店,一名消費者在挑選多種口味的電子煙。 新華社記者 劉續 攝

值得注意的是,幾天前的11月30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網站上也公布了《電子煙》國家标準(征求意見稿)。國标征求意見稿也提到,“不應使産品呈現對未成年人有誘導性的特征風味。”

但是,國标的征求意見稿拟允許添加到霧化物中的化學物質有122種,包括玫瑰醇、丁香酚、蘋果酸、覆盆子酮、朗姆醚、梅子提取物、薰衣草油、秘魯香膏油等等……

鄭頻頻擔心,這些添加劑可能調配出的諸多口味對青少年有很強的吸引力,會引誘青少年和更多不吸煙者嘗試吸電子煙。

如果國标最終允許這些物質添加到電子煙的霧化物中,那就意味着,調味電子煙的生産将是符合标準的。而監管辦法的征求意見稿中又提出,“要禁止銷售添加大麻等容易誘導未成年人吸食的調味電子煙。”吳宜群認為,兩個做法之間存在沖突。

“煙草、電子煙行業清楚,水果口味的添加主要就是吸引年輕人。”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姜垣坦承,征求意見稿的規定其實沒有考慮禁止調味電子煙的生産和銷售。

“要做就要做得徹底。”吳宜群對南都記者說,應該從生産的源頭就徹底禁止調味電子煙的生産。美國等國家對電子煙的監管态度就是禁止水果等口味電子煙生産和銷售,僅允許煙草味和薄荷味的電子煙銷售,以杜絕電子煙面向青少年的營銷。此前有媒體報道,加拿大準備禁售調味加香的電子煙。

南都記者 吳斌 發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