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跟我出發》的作者董赫男與快手、李宇春及公司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民事一審裁定書公開。原告董赫男向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快手平台删除含有抄襲内容的《無價之姐》副歌部分的音頻、視訊,且在平台上連續一周刊登緻歉聲明,還要公開賠禮道歉,并索賠兩百萬。而李宇春公司對此案件的管轄權提出異議,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對李宇春公司主張的管轄權異議不予采納。

但此事,早在2020年,董赫男便向李宇春公司發律師函了。當時,還有不少網友在質疑,律師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要是真的抄襲,就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而據網友深扒,董赫男曾被列入過失信名單,還因吸毒被判刑
懂音樂的網友更是将兩首歌的譜子拿來進行對比,得出沒有抄襲的結論。
那不知這位董先生是怎麼想的,這次更是直接起訴到了法院,而到底有沒有涉嫌抄襲?我們還是靜待法院的結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