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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劄記》:不應磨滅的驚奇

作者:南方都市報

□ 黃勃

志怪傳說的書寫一直是文人墨客的後花園,晚近尤盛,從張岱到袁枚到紀昀,收集那些或陰森或吊詭的行狀故事,遂成一類,到民國年間,周作人挾此遺傳,捋袖子拿希臘神話動刀,乃兄魯迅不甘其後,《故事新編》虎虎生風。建國後倒是少有成精的人了,今日看到祥子(筆名念遠懷人)寫《搜神劄記》,又見這些故紙堆裡鑽出來跳脫的鬼怪列傳,可謂“鬼貫中西”,把古今中外暗黑中隐藏的各種活物一鍋亂炖,視野極大,又信手拈來,點到為止。

《搜神劄記》:不應磨滅的驚奇

祥子說“賞怪如賞花”,書裡“花”是一幀幀古今中外的雕塑繪畫,簡直是神怪的美術史,隻是這“美術史”隻是随筆的旁注。本雅明曾有雄心,用引文寫巨作,祥子卻用注文建構神話宇宙。注文裡上天入地,一會兒是六千年前巴比倫的天空女神與西王母對視,一會兒就出現了漫威裡的美國隊長黑化的寓言内涵……炫目的騰挪姿态,才能呈現驚奇的神鬼面目。讀注的趣味,才是博物學的趣味。

太有趣了!有用嗎?無用!貢布裡希說過:文化本來就是沒用的,但不能沒有,那關乎天真,關乎想象力,關乎我們是有靈的活人。

鬼神原來也不待在趣味的後花園裡。祥子在後記中說,“怪”是“心”和“聖”的組合,在不同的文明形态中,敬畏鬼神是古人的共性,使徒保羅在聖經中描述希臘人所樹立的銅像上書“未識之神”,透着不敢高聲語的懼怕。一邊敬畏着,一邊又本能地凝視光所不能照透的方向,想象認知之外的秘密。

倉颉造字,“造化不能藏其秘,故天雨粟,靈怪不能遁其形,故鬼夜哭。”文字被創造,口耳相傳的秘密從此被準确地記錄和傳播,解密意味着需要承受詛咒,是以天上都下起了糧食,而靈界的鬼怪因為人類洞悉他們的秘密,無以遁形而哀号。

文字是以被目為神秘力量的載體,傳講奧秘的人則更是被特别的光環和特别的陰影所籠罩,巫或者先知是職業更是宿命。然而,人類成長依據已知而揣測未知,人所知的越多,未知的懼怕就越少,笃信就越發被懷疑所替代,理性的大旗帶領文明的前行,那個“聖”日益的淡泊,惟餘一“心”,内容失去震懾人心的功效,在朝為“巫”的,跌落田野成為“戲”,悅己娛人,傳講的人變為小醜,聖愚或遊吟詩人,滲透進了小說家言,戲劇舞台,話本,類書,草堂之上或夜航船中。審美在不知不覺間搭建,“神話”跳出了宗教或道德的架構,成為藝術的源泉。

但是,在曆史長河裡人們丢失了什麼?又以自己的想象力添加了什麼?人類确實走入了一個“祛魅”的時代,自我成熟之後,天真漸泯,大多數人都覺得那些傳說或者無稽,或者不重要。神話去掉了神聖,隻留下了趣味和刺激。我相信在成年人的盼望和使命之外,每個人身體裡都有一部分從不會長大,從不會失去追問和尋求一點小刺激的本能,是以,人們需要“怪”,需要講怪故事的“怪蜀黍”。

我第一次見祥子就隐約知道他是這樣的人,臉上帶着詭異又天真的笑,說出一些奇怪的類比,驚異的故事,你問他“真的假的?”他會得意地說“當然是假的”。這是一種有着狡黠本領的“孩子王”,一種力量,他既有迷戀神話的好奇天性,又有娓娓道來的叙事能力。我相信假如在某個叢林邊緣的部落裡,一定會有人指着他喊“抓住那個行巫術的家夥”。

認識祥子之初,他就介紹我讀《金枝》,然而我委實不喜歡,在人類學的系統架構裡,弗雷澤井井有條地類比着各地的巫術神話,我承認他給了我前所未有的資訊大全,然而,那些故事不再好玩——作為好奇而精力充沛的孩子,我們需要在聽故事的過程中享受驚喜和驚吓,而不是将它們置于顯微鏡之下。愛好魔術的觀衆必然讨厭“魔術揭秘”,我甯願去破廟邂逅狐狸精,牆頭等候美女蛇,或者想象袁洪的頭顱被砍之後蓮花如何開放出新的。是以,一打開《搜神劄記》,我就仿佛看見祥子露着詭異的微笑,手作拈花地講一個個故事。這才是“孩子”所需要的東西。在網絡時代,多數人活着的重心不在于“相信”什麼,也不在于“熱愛”什麼,而是“什麼我都可以找到”。這顯出前所未有的智慧嗎?不,這是前所未有的愚蠢。我很希望有一個安靜的地方,沒有網絡信号,祥子坐在一群孩子中間,給他們講西王母和“虎魄”的故事。

我說祥子的《三十六騎》,把曆史寫成了神話,而《搜神劄記》,他又把神話寫成了童謠,那是每個人不應該磨滅的趣味,敏感,懼怕和興奮。那是一些無用的知識,然而讓我在這個無味的時代,看見本能,看見活潑潑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