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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村民劉德華養獵狗誤殺斑羚,判刑還罰款20萬,為何争議很大?

作者:Hi科普啦
2021年11月22日,劉德華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自從被判緩刑以來,自己沒有離開旺蒼縣。現在,他當初養的3隻獵狗都已死亡,其中一隻被野豬拱死,另兩隻老死,他也沒再養狗。但是,為了莊稼有收成,野豬還是要驅趕,他便在莊稼地裡搭着棚子,晚上點燃火堆,甚至放鞭炮驅趕野豬。同時,他向記者表示, 2萬元罰款自己已經交了,20萬元生态資源損失費目前也已交了一部分。
四川村民劉德華養獵狗誤殺斑羚,判刑還罰款20萬,為何争議很大?

對于這次案件的判決,很多網友提出了質疑,認為處罰過重;也有人說村民在遭受野豬損害莊稼時,可以向政府申請賠償,沒必要殺野豬。為何村民冒着生命危險也要自己殺野豬?

事情還得從野豬說起,今年野豬泛濫的新聞是一波接一波,就沒有消停過。我自己作為四川巴中人,可是萬萬沒想到老家能在全國出名,居然是因為2萬頭野豬泛濫成災。

但其實,野豬并不是這兩年才有的,早在10幾年前,四川一些郊區就有野豬偷吃莊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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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廣元市旺蒼縣一個山村裡的村民劉德華,平時以種洋芋和玉米為生。随着野豬越來越多,經常到田裡破壞莊稼,給他們一家帶來了極大的困擾。

2010年9月,為了獵捕野豬,劉德華在當地一條小路上,安放了自制的簡易鋼絲獵套。等到幾天後去檢視時,卻發現捕獵到了1隻“灰羊子”(斑羚)。但屍體已經腐爛發臭,劉德華就用随身攜帶的彎刀将斑羚的頭(帶角)砍下來,帶回家準備做衣服鈎,剩餘腐爛的斑羚屍體留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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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豬沒抓着,還在不斷破壞莊稼,劉德華就專門養起了3條獵狗用來看家護院,驅趕野豬。誰知道2016年到2018年的三年時間裡,獵狗又相繼咬死了3隻斑羚。劉德華不以為意,并給出一條香煙的報酬,邀請同村的劉某來幫忙擡斑羚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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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在當地的村民中流傳開來,很快受到警方的關注和調查。劉德華感到很冤枉,他并不知道,原來平時常見的“灰羊子”,居然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而且他也不是故意要殺害斑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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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羊

最終,這位老實巴交的農民還是坦然認罪了。

在2020年年底,法院宣判劉德華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币2萬元,同時賠償因犯罪行為所導緻的生态資源損失費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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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了這位村民的遭遇後,很多網友都憤憤不平,認為判罰非常不合理,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說罰20萬就罰20萬,是否缺乏人情味?其實,争論的焦點有兩個,一是村民誤殺斑羚真的有必要處罰得這麼重嗎;二是20萬罰款去了哪裡,如何賠償那些因為野豬災害遭受損失的村民?

四川村民劉德華養獵狗誤殺斑羚,判刑還罰款20萬,為何争議很大?
就這次案件來說,斑羚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刑法也有明确規定: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經四川楠山林業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被獵捕殺害的斑羚的整體價值為50,000元/隻。而劉德華通過設定陷阱和養殖獵狗,間接殺害了4隻斑羚,是以法院判罰的結果沒有問題。而且法律作為限制社會全體成員,不能因為個人原因而降低判罰的标準。

但是法院的判決理由卻很難讓人信服,旺蒼縣人民法院認為,按照一般人的認知能力,劉德華明知道這裡有斑羚生活,也應該想到可能會捕獵到斑羚,就不應該設定捕獵陷阱,更不應該養獵狗這種危險的動物,你養了獵狗就有故意捕獵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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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我們應該想想,既然明知道有國家保護動物出現在村民的住處,為什麼相關部門沒有早點将它們收入野生動物保護區或動物園?

村民用到陷阱和獵狗無非是因為野豬破壞莊稼,讓村民遭受了巨大的損失。這麼看來,我們是不是還應該反問一句,既然明知道村民居住的地方有野豬出沒,為什麼10年過去了,野豬的隐患依然存在?如果當地沒有野豬災害,是不是村民就不會養獵狗殺死斑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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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旺蒼縣網信辦也作出回應,受到野豬危害的農戶可以根據相關政策到鎮政府保險部門申報損失補償。這原本是好事啊,有了政府賠償,村民也不用冒着危險和野豬搶莊稼,更不會誤殺斑羚了。

但是為什麼這麼多年過去了,隻聽說有人打死野生動物判刑罰款的,卻沒聽說有村民因為野豬拱了莊稼拿到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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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018年最新版本,“因保護本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财産損失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預防、控制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實行補償所需經費,由中央财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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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法規說明,相關部門有責任有義務,而且有資金能夠幫助村民減輕野豬造成的損失。那麼,為什麼沒有施行呢?

首先是這項賠償辦法實際操作難度很大。

農村莊稼的損失很難量化,今天麻雀來吃一點,明天野豬來拱一片,上午來一群野兔,晚上又來一群野豬,這些損失根本就沒辦法由公職人員進行統計。一般隻有幾十上百畝田地遭受巨大損失的,才會得到足夠的重視。而這些東一塊西一塊的損失沒法統計,村民自己也就自認倒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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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政府相關部門缺乏相關的政策宣傳。很多農民習慣了默默承受“靠天吃飯”的損失,平時又在田裡幹活,沒有時間也沒有途徑去了解這些政策。是以很少有人知道這些補償辦法。

而且政府部門辦理賠償的手續非常繁瑣,受到的損失也需要及時驗證,實施辦法上明确寫了相關負責人應該在2天内完成驗證,但是有可能會被拖延。

在确認了是野生動物造成的損害後,農民要填寫一堆申請表,經過層層遞交稽核之後。大概要過上三五個月才能拿到賠償。

四川村民劉德華養獵狗誤殺斑羚,判刑還罰款20萬,為何争議很大?

以前村民們自己想想辦法勉強也能對付一些野豬,但是面對一群野豬或者大野豬的時候就隻能自認倒黴了。碰到野豬,它要是不跑,你就得趕緊跑。體重達到300斤的野豬,一般的老虎都打不過,更别提拿個木棍的人了。

四川村民劉德華養獵狗誤殺斑羚,判刑還罰款20萬,為何争議很大?

現在,因為國家對野生動物保護力度的加大,一些野生動物數量明顯增加。與此同時,部分繁殖能力強、破壞性大的野生動物種群,在一些山區已經嚴重危害農作物生長,其中野豬就是一個典型。

但是,在聽說了有人因為殺害野豬引發官司後,很多農民無奈地說:“打也不敢打,防也防不住,眼看着莊稼被野豬糟蹋卻沒有辦法。”甚至很多人都不敢種地了。

四川村民劉德華養獵狗誤殺斑羚,判刑還罰款20萬,為何争議很大?

今年,我國很多省份都出現了野豬泛濫,偷吃莊稼的現象,這給農民造成了巨大的損失。政府部門應該完善和落實野生動物緻害補償辦法,加快野豬泛濫問題的解決,為農民的生産生活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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