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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劉德華用獵狗抓捕野豬,誤殺3隻斑羚,被判罰22萬

作者:張大楚國

最近這段時間,四川廣元野豬泛濫成災的問題引起了人們的關注,它們的出沒對當地莊稼破壞很大。

在四川省廣元市下面的鄉鎮,有一個村民叫做劉德華,前幾年,當地由于野豬泛濫,破壞了自己種植的莊稼,于是他養了3隻獵狗,專門用于驅逐野豬。

村民劉德華用獵狗抓捕野豬,誤殺3隻斑羚,被判罰22萬

但是他的獵狗不僅驅逐野豬,還先後咬死了好幾隻珍貴的野生動物斑羚,被當地警方調查,最後法院判處他:

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币2萬元,同時賠償因犯罪行為所導緻的生态資源損失費20萬元。

2021年11月22日,村民劉德華告訴記者, 自己已經交了2萬塊罰款,那20萬元生态資源損失費也交了一點。

一提起這件事,劉德華還有些委屈。

他對記者表示:

“我不是故意捕殺斑羚的,養狗的目的是為了驅趕那些破壞莊稼的野豬,意外咬死了斑羚,我也不想這樣的。況且在之前,我根本不知道那些羊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村民劉德華用獵狗抓捕野豬,誤殺3隻斑羚,被判罰22萬

但是當地法院認為:

村民劉德華明知道他養的那三隻獵狗具有獵捕野生動物的能力,還不嚴加管束,放任獵狗的捕獵行為,這屬于廣義上的故意。而且他還将狗未啃食的部分帶回家食用并使用羊角,足以證明劉德華在主觀上存在故意的心态。

但是法院還認為:

劉德華并不是積極主動去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而是利用狗去自主獵捕野生動物,與典型的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案相比,其主觀惡性要輕。他在自己種植的糧食旁邊放置獵套,以及養獵狗驅趕野生動物,以此防止動物啃食自己種植的糧食。是以應酌情考慮從輕處理。
村民劉德華用獵狗抓捕野豬,誤殺3隻斑羚,被判罰22萬

劉德華在11月22日告訴前來采訪的記者:現在當地的莊稼比以前少了很多,因為野豬泛濫,破壞了很多莊稼。而且很多村民也不敢養狗,怕遇到像劉德華那樣的遭遇。

對于劉德華的說法,有人表示不認可:

說白了劉德華就是故意捕獵野生動物,隻是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隻是不認識斑羚,不知道是國家保護動物,開始下套中了羊子,後面直接養起了獵狗。對于山區來說山貨多,就是為了捕獵野生動物。嘗到了甜頭,就變得肆無忌憚,出了事情就說養狗是為了驅趕野豬。
村民劉德華用獵狗抓捕野豬,誤殺3隻斑羚,被判罰22萬

如果野豬毀壞莊稼,國家補了損失,那麼這個罰款可以了解。如果國家沒有補貼損失,就沒有理由懲罰農戶,人的生存還是要放在首位,人的生存權高于一切。

保護野生動物要有個度,對于一些繁殖力強對人類危害嚴重的就要有節制的捕殺,讓其存在的數量在一個合理的範圍内。另外,也深入調查為什麼像野豬這樣的野生動物會頻繁出現在田間地頭偷食毀壞農作物,找出原因對症下藥。

盲目保護将會付出高昂的代價,大象搬家,猴子搶奪财物,野豬傷人等等,并不是什麼動物都會和人類和諧相處的,應該加大研究其食物鍊嚴格控制數量防止災難性後果。

村民劉德華用獵狗抓捕野豬,誤殺3隻斑羚,被判罰22萬

#四川野豬泛濫成災為什麼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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