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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工剛來沒幾天就摔死,家屬索賠120萬,調查過後家屬卻被判死刑!|案件回顧

作者:臨史視訊

幾名老鄉在一處礦井工作,其中一位礦工跑到禁止采礦的區域工作,“不慎”跌下礦井,家屬索要120萬元賠償。後來警方介入調查,卻将礦工的家屬們都抓走了。

山東台《說事拉理》欄目講述了這樣一個案例,2011年3月11日晚上,江西省撫州市東鄉縣一位采礦管理人員葉初春突然接到了工友們的電話,說有一個礦工失蹤了,聽到這個消息後,他立馬趕往了現場。

可是到現場之後,并不是礦工失蹤了,而是有一名礦工不小心從通風井口摔了下來,發現他的時候,他的臉滿是血,呼吸十分微弱,已經昏迷不醒了。他的名字叫吉魯史格,四川金陽人。葉初春來不及多想,趕緊聯系了管理三号井口的鄧榮生,将吉魯史格運到車上,往附近的醫院送,可是車剛走了一點點,吉魯史格便斷了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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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鄉縣鉛鋅礦的面積不大,勞工最多的時候也就一百多人,可是十幾年來,從來沒有發生過什麼礦難。有一個礦工摔死後,身為安全管理者的葉初春就十分擔心。了解過事件經過後,他卻覺得事情十分地蹊跷。吉魯史格根本沒有必要爬到負123米處進行工作,因為那個不是工作的安排範圍。

當時跟着死者來的還有五名礦工。他們3月3日才來,3月8日才辦好了工傷保險,可是3月11日的時候,吉魯史格就遇難了。而對于吉魯史格這個人,葉初春描述到,吉魯史格個子高,十厘清瘦,平時不愛說話,比較木讷,而當時招人的時候,也沒有多想,隻要會做事就行了,根本不用考慮那麼多。

吉魯史格死了,但是對于鉛鋅礦的管理人員來說,不想把事情鬧得這麼多,于是準備和吉魯史格的家人進行協商,對他們進行補償,以便穩住事态的發展。礦上的從業人員詢問了跟吉魯史格一起來的五名礦工,打算打聽打聽他家裡的親屬,但五個礦工表示他們對于吉魯史格的家庭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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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了解直系的親屬,隻能對他的别的親戚進行賠償了。就在對吉魯史格的家人還沒有一點眉目的時候,事故後的兩天,有兩個人找到了礦上,他們自稱是吉魯史格的表舅和侄子,來代替死者妻子來領那筆賠償款。他們雖然不是直系親屬,但是帶的東西卻十分齊全,不僅有死者妻子帶來的委托書,還有她妻子所在地村民委員會的公章,甚至他們還拿出了四川金陽派出所所帶來的死亡證明書,是以礦方就跟兩人商讨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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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兩人獅子大開口就要120萬元,但礦方表示隻能按照當地的“慣例”,給出24萬元的賠償金。

就在礦方與吉魯史格的親屬們對于賠償金僵持不下的時候,東鄉縣虎圩鎮派出所所長鄒晔剛好例行來礦上進行走訪,在了解了這起事故之後,他便感覺到有很多疑點,并想征得礦方的同意,來調查這件事,但是礦方隻想着把這件事給早日解決,不想把事情鬧大,是以不同意警方介入。

但是鄒晔表示,現在來的人不是遇難礦工的直系親屬,現在把錢交給了他們,那麼到時候礦工的直系親屬來了之後,難道又要進行賠償嗎?礦方聽了鄒晔的說明之後,覺得可能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于是同意警方進行調查,但是調查隻能秘密進行,不能對外聲張,不然會引起公司的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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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晔仔細地調查了案發時的地點,愈發覺得事情蹊跷,因為死者吉魯史格死亡的地點是在通風井的底下一百二十多米處,而死者在這塊摔下去,隻可能是在37米上的巷道進行工作,但礦裡有規定,不允許到那個地方去工作。

對于這件事情的解釋,和吉魯史格一同下去的揚某和張某表示,當時巷道已經沒有了礦渣,是以吉魯史格跑到了通風井進行工作賺錢。

而鄒晔發現的最大的疑點,恰恰是那兩名非直系親屬所帶來的死亡證明書。根據相關程式規定,非正常死亡的,必須要經過警方的檢驗,已經火化的必須要憑借相關部門辦理的死亡證明,才能辦理死者的死亡登出。但是吉魯史格的屍體尚在江西,并沒有火化,那麼那兩個非直系親屬又是如何拿到四川金陽縣派出所開出的死亡證明書?

種種疑點表示這起礦難并不簡單,随後東鄉縣虎圩鎮派出所對此立案。警方先是對吉魯史格的身份進行了調查,發現身份證上的出生年月,身份證号都沒有錯誤。但是當警方進入四川内網進行調查時,卻發現了一個很大的疑點。在四川内網上,警方調查了死者的第一代身份證,雖然與死者的出生年月,身份證号一模一樣,但是身份證上面的照片完全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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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後,警方又對死者的幾名老鄉進行了調查,嚴格意義上來說,這幾個人并不是死者的老鄉,死者來自四川金陽縣,而他們幾個人都來自四川雷波縣。雷波縣這個地點,立刻引起了警方的注意。2007年,在福建發生了一起礦難詐騙案,随後在遼甯,雲南等九個省份都發現了類似的案件,共死亡20多人,而這些案件的幕後人員都是四川雷波縣的人。

警方介入之後,并沒有影響到死者非直系親屬對于賠償款的渴望,在糾纏了很久之後,他們主動要求降價,将120萬元降至90萬元,而礦方也表示到26萬元。雙方的金額開始不斷靠攏。

在發現衆多疑點之後,警方就加大了偵查的力度,兵分三路,第一,他們對死者的緻死原因準備進行一個詳細的調查,第二,他們又對案發地點進行地毯式的調查,第三,他們則奔赴死者的家鄉,核實死者的真實身份。

死者吉魯史格的屍檢報告很快就出來了,法醫表示,死者為顱腦損傷,這十分符合高空墜落所造成的傷害,但是死者的肋骨卻隻有一處骨折,那麼将會有兩種可能,第一種是死者在墜落的過程中,不小心觸碰到了周圍的障礙物,第二種是死者是被人打傷肋骨,然後再墜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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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案發現場的民警在仔細觀察了案發現場的地形之後,發現現場并沒有障礙物。這一點符合法醫的判斷,是以可以初步判定,吉魯史格是他殺,但是現在證據還不充分。與此同時,另一路民警也到達了死者吉魯史格的戶籍所在地準備調查。

警方吩咐礦方對這兩名親屬進行拉鋸戰,要穩住對方,而經過雙方的談判之後,最終以52萬元的價格談判成功。而礦方借此表示股東在新加坡,是以得拖延幾天。而警方表示,國家最高賠償金是60多萬元,但現在他們隻要52萬元,已經低于國家标準了,是以,這也是他們的一個疑點所在。

警方來到四川金陽之後,當地的派出所也十分支援,積極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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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派出了一個協警來配合江西的警方進行調查,令人十分意外的是,這個協警恰恰就是死者吉魯史格的弟弟。經驗豐富的民警立即就把死者的照片放在一堆照片中,讓協警進行判斷,協警表示,裡面并沒有自己的哥哥。為了進一步确定死者的身份是不是假冒的,警方聯系了吉魯史格的父親,他的父親表示,吉魯史格十分安全,他在外地工作,家裡還有妻子和女兒。

在掌握了三方的證據之後,警方立即就對相關人員進行了逮捕。還在等待礦方賠償的兩名親屬和那五名礦工卻等來了警察的問候。他們也沒有做任何的反抗,随後幾個人被分開進行了審訊。随着調查得更加深入,警方才發現這是一個團夥作案,除了這七個人,還有聯系礦場的莫某,負責辦假證的日某。随後警方也把兩人雙雙逮捕。

犯罪嫌疑人盧某表示,“吉魯史格”這個人是他們從一個人手裡花了5200元買來的,而他們也不知道死者的真實姓名叫什麼,現在被他們買來,那就是一個賺錢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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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盧某就和幾個犯罪嫌疑人來到了江西的某煤礦上進行工作,當時他們找不到機會對“吉魯史格”進行下手,于是便把他四川“養了起來”,并給“吉魯史格”辦理了假的身份證和金陽縣的戶口簿。

2011年2月,幾人又開始策劃制造礦難的假象來騙取高額賠償金。據了解,江西的礦上是六個人一個班,但是礦難發生的時候 ,現場必須是自己人,絕不能出現外人,于是他們找到了老鄉楊某,邀請他進來一起幹這件罪惡的事。在2011年3月1日,莫某就和楊某來到了江西省東鄉縣鉛鋅礦,問包工頭是否需要礦工。在征得同意之後,他們又下井進行了“考察”,他們覺得這個地方十分進行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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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第二天就來上班了。而當時身為管理人員的葉初春也表示他們幾個人十分懶惰,根本不像來賺錢的,因為礦裡的錢是按車算的,一車15元,而那幾個人就像玩過家家一樣,一點也不認真工作。葉初春也沒有多想,但是他不知道的是,這幾名礦工根本就不在意那一點錢,他們想要的是那高額的賠償金。

在一次工作中,犯罪嫌疑人聽炮工說巷道在高處,比較危險,是以他們認為那個地方好下手。于是在案發當日,張某和楊某以巷道要進行耙渣為由,把“吉魯史格”騙到了通風井口,楊某便把“吉魯史格”推了下去,而掉下去之後,他們發現“吉魯史格”還沒有死,于是另一個犯罪嫌疑人拿着磚頭往“吉魯史格”的胸口上砸,最終“吉魯史格”在出井之後便沒氣了。

“吉魯史格”死後,他們迅速聯系了在家的盧某,而盧某帶着日某拿着事先準備好的死亡證明書來到了礦上。

在遇到礦難的時候,礦方都巴不得息事甯人,穩住各方的壓力,是以這種心理被犯罪分子給抓住并加以利用,是以才造成了被欺詐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