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管轄,部分案件已開庭,法院委托第三方機構核算損失,正在等待判決結果.凡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8年9月27日(含當日)期間買入,并于2018年9月28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均可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