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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韓王朝的“千年外債”

1895年2月,日本駐朝公使井上馨向外務大臣陸奧宗光送出了一份關于北韓經濟狀況的報告。在1894年(甲午年),北韓的歲入為749萬日元(按照日元與銀兩的兌換比例1:0.644換算,約合紋銀482.4萬兩)。在北韓的歲入來源中,地稅為500萬元,平安道地租50萬元,紅參稅18萬元,漁業稅和鹽業稅1.2萬元,屯田稅30萬元,戶賦錢100萬元,海關關稅50萬元。駭人聽聞的是,當時北韓積欠的外債(包括向日本第一銀行、橫濱正金銀行、清朝招商局、同順泰票号的借款等)竟然高達7.12億日元(4.585億兩),内債也多達9.46億日元(6.09億兩)。北韓政府的債務償還能力在每年96萬日元左右,也就是說,即使不計算利息,北韓要償清這些外債也需要花1727年的時間。為償還債務,一方面要把北韓每年的全國預算支出壓縮到650萬日元以下,另一方面要設法增加北韓的政府收入。

  “甲午更張”雖然有不少内容是為了社會發展而應當實施的條款,有利于北韓向近代化國家轉型,但由于是在日本的武力背景下、由親日派來主持實施的,是以在北韓國内引起了激烈的反彈。1895年底,闵妃試圖借助俄國的力量來排除日本的勢力,被日本公使三浦梧樓派日本軍人和浪人殺害。随後成立的第四次金弘集内閣在日本的鼓勵下推行更激進的“乙未更張”,包括頒布“建陽”年号、使用公曆、建立郵政網、在全國建設國小、推行種痘等措施,同時還下令全國男子剪發,在北韓社會引發劇烈騷動,爆發了大規模的義兵運動。翌年2月,不堪忍受日本挾制的北韓國王李熙逃入俄國公使館,金弘集内閣垮台,随後建立起以金炳始為總理大臣、李完用為外務大臣的親俄政權。

北韓王朝時期官員照

北韓王朝的“千年外債”

1897年8月,北韓年号改為“光武”,同年10月12日,北韓高宗李熙稱帝,建立了壽命隻有十三年的“大韓帝國”。這一時期北韓的改革以“舊本新參”(指以舊制度為根本、參酌新事物)為基本路線,在政治上趨向保守,同時推行經濟和軍事的近代化。從1897年到1904年這段時期,大韓帝國政府推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被後世總結為“光武改革”。

  “光武改革”推行的改革措施與辛醜條約之後晚清政府推行的“慈禧新政”有很大的相似程度,都帶有濃厚而急進的西化色彩。最顯著的特點是君權的極度膨脹,各部的權力逐漸被削弱,一度準備改造為議會的中樞院也變得有名無實,一切權力都向代表宮中勢力的宮内府集中,宮内府下屬的内藏院代替度支部,成為全國财政賦稅的核心機構;宮内府警衛院代替警務廳,總管全國警察事務;宮内府鐵道院管理全國鐵路幹線;宮内府通信司代替電郵局,管理全國郵傳電訊……這與晚清推行的“皇族内閣”有異曲同工之妙。

  郵傳鐵路方面,1899年大韓帝國從法國手中收回了京義線鐵路(漢城-新義州)的敷設權,并修建京元線(漢城-元山)、湖南線(漢城-大田-木浦)等新鐵路幹線。不過,京仁線(漢城-仁川)和京釜線(漢城-釜山)兩條重要鐵路幹線的敷設權被日本人所把持。1900年南韓加入萬國郵政聯盟,到1902年已經開通了漢城、仁川、平壤、釜山等地之間的長途電話。殖産興業方面,大韓帝國時期采取鼓勵工商業的政策,在日俄戰争前出現了大北韓苎麻制絲會社、漢城織造會社、漢城電氣會社、仁川郵船會社、大韓天一銀行、漢城銀行等一系列新型企業。

  大韓帝國在“光武改革”時期主動對外開放了木浦、鎮南浦(今北韓南浦)、馬山、群山、城津(今北韓金策)等通商港口,以及平壤等内陸城市,允許外國商人和僑民自由居留。同時利用美俄等國的外資發展電車、自來水等公用事業。1898年準許與美國合資的漢城電力會社建設首都的供電系統和有軌電車系統,漢城自來水公司也有美國商人的參與。

  為了适應經濟發展的需要,大韓帝國在1901年宣布實行金本位制度,請日本的大阪造币局代為鑄造年号“光武”,面值5圓、10圓和20圓的金币(成色90%金、10%銅,與日元等值),并在1903年設立了南韓中央銀行。“光武改革”的另外一項重大措施是被稱為“光武量田”的全國土地丈量工作,聘請美國的測量人員,依據西洋式方法丈量國土,并依據丈量的結果重新授予地契。這是進行全國的2/3後就被迫中止了。“光武改革”的程序在1904年因日俄戰争爆發而告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