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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la程式設計筆記(三)類,字段和方法

類是對象的藍圖,能夠通過new來建立對象。在類的定義裡能夠有字段和方法。統稱member

val還是var都是指向對象的變量(var定義的字段可又一次指派),def定義方法,包括可運作代碼

這裡定義類之後建立對象使用了。雖然這裡是val,可是對象的變量是能夠又一次指派的

1,scala預設是public級别

2,scala的參數都是val類型,是以不可再方法體内又一次指派

3。簡潔性

先來個計算的 V1.0版的代碼

1,在scala中假設沒有不論什麼顯示的傳回語句。将傳回方法中最後一次計算得到的值

2,假如某個方法僅計算單個結果表達式,能夠去掉花括号,如是scala代碼就變成了這樣

看起來僅占用了一行。另外

事實上能夠去掉傳回類型Unit 與等号 寫成

這裡來看看以下幾個寫法

執行後傳回值是這樣子的

這裡有一點就是:帶有花括号的,可是無等号的會被專程Unit類型,進而得不到我們想要的傳回類型,是以想要得到想要的傳回 類型“=”等号是不能少的

多行語句中,分毫是必須的,通常行尾能夠覺得是一個分号,操作符通常應該是在行尾,而不能是行頭

Scala中不能定義靜态成員。取而代之定義單例對象

class 定義,注意包名差别

Obj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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