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裝,就是把客觀事物封裝成抽象的類,并且類可以把自己的資料和方法隻讓可信的類或者對象操作,對不可信的進行資訊隐藏。一個類就是一個封裝了資料以及操作這些資料的代碼的邏輯實體。在一個對象内部,某些代碼或某些資料可以是私有的,不能被外界通路。通過這種方式,對象對内部資料提供了不同級别的保護,以防止程式中無關的部分意外的改變或錯誤的使用了對象的私有部分。
繼承,指可以讓某個類型的對象獲得另一個類型的對象的屬性的方法。它支援按級分類的概念。繼承是指這樣一種能力:它可以使用現有類的所有功能,并在無需重新編寫原來的類的情況下對這些功能進行擴充。 通過繼承建立的新類稱為“子類”或“派生類”,被繼承的類稱為“基類”、“父類”或“超類”。繼承的過程,就是從一般到特殊的過程。要實作繼承,可以通過 “繼承”(Inheritance)和“組合”(Composition)來實作。繼承概念的實作方式有二類:實作繼承與接口繼承。實作繼承是指直接使用 基類的屬性和方法而無需額外編碼的能力;接口繼承是指僅使用屬性和方法的名稱、但是子類必須提供實作的能力。
多态,是指一個類執行個體的相同方法在不同情形有不同表現形式。多态機制使具有不同内部結構的對象可以共享相同的外部接口。這意味着,雖然針對不同對象的具體操作不同,但通過一個公共的類,它們(那些操作)可以通過相同的方式予以調用。
單一職責原則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是指一個類的功能要單一,不能包羅萬象。如同一個人一樣,配置設定的工作不能太多,否則一天到晚雖然忙忙碌碌的,但效率卻高不起來。
開放封閉原則OCP(Open-Close Principle)
一個子產品在擴充性方面應該是開放的而在更改性方面應該是封閉的。比如:一個網絡子產品,原來隻服務端功能,而現在要加入用戶端功能,那麼應當在不用修改服務端功能代碼的前提下,就能夠增加用戶端功能的實作代碼,這要求在設計之初,就應當将服務端和用戶端分開,公共部分抽象出來。
裡式替換原則LSP(the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
子類應當可以替換父類并出現在父類能夠出現的任何地方。比如:公司搞年度晚會,所有員工可以參加抽獎,那麼不管是老員工還是新員工,也不管是總部員工還是外派員工,都應當可以參加抽獎,否則這公司就不和諧了。
依賴原則DIP(the 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DIP)
具體依賴抽象,上層依賴下層。假設B是較A低的子產品,但B需要使用到A的功能,這個時候,B不應當直接使用A中的具體類: 而應當由B定義一抽象接口,并由A來實作這個抽象接口,B隻使用這個抽象接口:這樣就達到了依賴倒置的目的,B也解除了對A的依賴,反過來是A依賴于B定義的抽象接口。通過上層子產品難以避免依賴下層子產品,假如B也直接依賴A的實作,那麼就可能 造成循環依賴。一個常見的問題就是編譯A子產品時需要直接包含到B子產品的cpp檔案,而編譯B時同樣要直接包含到A的cpp檔案。
接口分離原則ISP(the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
子產品間要通過抽象接口隔離開,而不是通過具體的類強耦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