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一:
這是我最先接觸到的去重,相信很多人也是最先接觸這個方法,這種方法運作時用到的循環太多了,效率太低,如果資料量少還行,如果是大量資料的話,那就隻能說呵呵了。
方法二:
這種是我比較喜歡用的,效率也不錯,先用sort排序,加一個臨時數組,然後循環周遊,将去重的數組和臨時數組末進行比較,不同就加入臨時數組。
方法三:
方法三雖然隻有一個for循環,但indexof函數會從頭檢索n數組,同樣效率不行。
方法四:
這種方法去重效率很快,但是有個很大的缺點,就是記憶體占用多。不推薦使用。
方法五:
這種方法和方法三一樣用到了indexof。
方法六:
這個不用說,用了正則,o(╯□╰)o,感覺好複雜,我也沒懂Σ( ° △ °|||)︴。
方法七:
這你是用到了hasOwnProperty,這種效率也不錯.
下面是我的測試代碼:
分别測試了10000和100000長的數組,測試結果如下:
方法一: 242ms(10000長度的) 2240ms(100000長度的)
方法二: 6ms 39ms
方法三: 255ms 2138ms
方法四: 4ms 19ms
方法五: 416ms 4492ms
方法六: 9ms 50ms
方法七: 2ms 8ms
我個人比較傾向于方法二、方法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