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倡議不僅為電力行業的國際合作指明了方向,而且已經進入了國家規劃,必将進一步拓展中國電網、風電、太陽能、核電、清潔煤電等産業的海外市場空間,對中國電力轉型發展帶來深刻影響。
中國電力國際合作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對外投資、對外工程承包、裝置技術出口等。據中電聯對國内部分特大型、大型電網、發電、核電、電建企業國際業務的統計分析,在對外投資方面,2016年,各類電力企業共在52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投資業務,其中投資額3000萬美元及以上項目年度完成投資達39.56億美元,涉及沿線10餘個國家和地區;在工程承包方面,2016年各類電力企業在52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項目承包工程,其中大型承包項目120個,合同274.72億美元,涉及29個國家;在裝置技術出口方面,2016年,首次出現直接出口金額高于境外工程帶動出口金額,在裝置和技術出口總額39.04億美元中,直接出口21.03億美元、直接出口技術8.29億美元,占75%。
不難看出,中國電力企業“走出去”經過多年的艱難探索和實踐,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
然而,面對全球同類企業的競争,我國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也存在“紮堆”惡性競争現象,嚴重影響到中國形象。更重要的是,中國電力企業還需認真審視自身業務特點,充分關注其他市場需求高、投資環境好的地區,避免“打亂仗”“亂打仗”。
其次,中國企業滿足于單純“項目”思維,缺乏系統長遠考慮和品牌意識。在“走出去”初期,一些企業憑借低成本優勢,“搶占”了一些項目,但由于隻是滿足于項目層面,沒有把機遇變為“通道”。對于有能力的大型電力集團,“走出去”面對大型能源、電力、基礎設施項目,不僅僅是對一個具體項目的運作,而更重要的是從系統出發,對項目進行全方位的拓展。
此外,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還面臨各種外部風險。包括國家風險,如征收、國有化、戰争等政治事件,這是對外投資最大的、最不可預測的風險;政治風險,如歧視性貿易壁壘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中國制造業走出去;産業風險,主要包括項目開發環境、行業周期風險、産業配套風險、監管政策風險和競争格局風險等。各類風險中的個體風險,通過有效應對政策,可以不同程度、合理地規避;系統風險,難以客觀地衡量大小,必須審慎判斷,針對性應對。
最後,政府要進一步完善政策、做好服務。要建立行業對外投資協調機制和工程承包管理協調機制,避免國内企業惡性競争;要進一步通過發揮政府間的外交合作機制,積極搭建橋梁,為企業營造更好的營商環境;要加強對外投資立法,建構企業走出去的法律安全體系,規範企業境外經營,維護企業“走出去”的正當權益;要完善對外投資能源産業融資、稅收優惠、外彙管理等支援政策及明确的産業投資監管政策,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的短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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