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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文士愛蹭飯

作者:譚野史

文士當然有臉皮黑厚者,但整體而言,這一階層之群體人格,是不太愛食嗟來之食的,文士心靈敏銳,其恥感比其他人強烈,大都甯可餓死,也不食周粟,但晚明好像例外,他們愛搞派對,愛到财主家去白吃白喝,去吃者雄赳赳氣昂昂,放開肚皮大快朵頤,被吃者笑嘻嘻樂呵呵,擴大鼎鍋大宴賓客,俨然是熙熙然共産共食的大同世界。

明宗室後裔朱承彩汗漫使錢,家裡有錢,卻不私蓄,隔三差五,呼文士、引妓女,到他家裡去啜飲一頓,一年中秋,搞了一回大派對,邀請了南京的張獻翼等一百二十餘士子鲸吸海飲,更喊來馬湘蘭等四十餘名妓佐酒助興。有金銮者,本來家裡辦喜宴娶媳婦的,不到家裡坐上席,卻到這裡來蹭飯了,人問為啥,他說,家裡吃飯,哪有蹭飯跟大家一起吃有味啊。www.lsqn.cn通宵達旦,擺流水席,千裡宴棚,能擺幾日算幾日,獻歌的獻歌、獻舞的獻舞、獻詩的獻詩、獻畫的獻畫,什麼都不會的,驢叫兩聲,嚎兩嗓子,“鹹相為緝文墨,理弦歌,修容拂拭,以須宴集,若舉子之望走鎖院焉。”

有王伯稠者,考過一回科舉,沒中,從此打死也不去複讀,隻是寫詩,隻是混迹酒局,逢有派對,不管有無請柬下與他,他都帶一張口,再帶一副肚皮,山吃海喝,家裡一月幾月見不到人影子,再怎麼釋出告“王伯稠,你媽媽喊你回去吃飯”,也喊不回。

這個王伯稠,長得一表人才的,屠龍說他身長八尺,才氣勃發,家裡财産不算多,然則也有薄田百畝,自給自足也過得去,但他常常不帶分毫,到别人家裡去吃飯,去吃飯也可,不說唱個喏,也不說做首詩,最少也要唱個蓮花落吧,這個王伯稠卻是隻管悶吃。别人家娶媳婦嫁女做喜酒,别人家裡滿壽生子做三朝酒,或者什麼紅喜白喜都沒,隻是到了開餐時候,熟人也罷,生人也罷,這個王伯稠二話不說,迳自上桌,一上桌,都是一個勁地食指大動,隻聽得見其喉嚨裡嘎嘎嘎,吃完了,筷子一扔,走了,自始至終,都沒聽見他吱一聲。王伯稠做過一首鳳凰的詩,應是自喻吧:“天外有鳳凰,獨立自徘徊。渴飲沆瀣漿,饑餐昆侖芝。椟椟鳴赤霄,若奏鈞天回。舉世那得見,百鳥安敢猜。”沆瀣漿與昆侖芝都非自家的,他都一渴即飲,一饑則餐,這般做派,其他朝代,實在是舉世難得一見。為什麼晚明有他呢?百鳥安敢猜?我們猜不出個中緣由。

晚明王伯稠者真的很多,他們既不參加科舉,走入體制内讨生活,也不順晚明資産階級萌芽下海去事産業,或是遊走于缙紳間,或是奔趨于财主家,或是寫詩賣畫,賺幾個小錢,吆喝幾個文朋詩友,有一餐吃一餐,比如吳擴人品并不低下,詩名也聞天下,卻“以布衣遊缙紳間,衣冠白巾,吐音如鐘。”一點也不因為吃人嘴短,刻意奉承财主與缙紳,吃了之後,毫無愧色,卻是放言傥論,“花晨月夕,詩壇酒社,賓朋談宴,聲妓會集。”

萬曆年間的林春秀,是個自由撰稿人,也略有詩名,然則家徒四壁,窮詩人一個,卻愛死了喝酒,一日沒得那酒,就一日過不得,怎麼辦呢?他就去蹭酒喝,他有個朋友叫鄭铎,家境可以,他天天去那喝酒,一喝就醉,一醉就瘋,一瘋就亂罵,罵人罵世,罵朋罵友,連給他酒喝的鄭铎,也是罵個不歇氣,而鄭铎呢,卻是不氣不惱,天天給他酒喝,還特地給他制作了一隻酒杯,刻字“雲波”,林氏号雲波,以為專用,“其友鄭铎,多良醞,日呼與飲,醉辄狂不可制。铎度其飲戶,為制一壺,镌‘雲波’二字。至則飲之,三十年如一日。”

林春秀怎麼也是文人,不管自己臉面,去别人家要酒喝要飯吃,是一奇,然則,更奇的是這個鄭铎,賠酒給他大喝,一奇;賠了他酒還要挨他大罵,二奇;奇而又奇者,居然三十年如一日,奉陪文人林春秀,無怨言無悔恨,慷慨無求,誰有如此器量?劉邦到嫂子家多吃了幾餐飯,其嫂子把鍋子刮得霍霍響,心中怨氣沖天,怎麼着也是一家人嘛,鄭铎與林春秀,無親無故,對他無欲無求,卻如此尊之重之,實在難得。

晚明那會,文人與财主之間,寒士與缙紳之間,有着與别朝不一樣的融洽。晚明資本主義已然萌發,“即閥閱之家,不憚為賈”,晚明以刻書業和藏書家聞名的毛晉,既是文士也是書商,著名文學家馮夢龍更是亦商亦士。他們賺了些錢,為富而仁,樂意與文人分享,商人養文士,文士也愛商人,晚明時節,商人地位比他朝為高,文人給擡高的。王守仁[注: 王守仁(1472-1529),漢族,浙江餘姚人。字伯安,号陽明子,世稱陽明先生,故又稱王陽明。中國明代最著名的思想家、哲學家、文學家和軍事家。]就很高興“為富人說話”:“士以修治,農以具養,工以利器,商以通貨。”将财主、士子、農民、企業家并列,身價無高無低,謂為“四民異業同道”。文人不輕富人,富人也重文士,吃個飯不算事。一般而言,傲慢是常由輕慢引發的。文人傲氣十足,多半是由于他人瞧不起他所緻,“嗟,來食!”語氣是那麼不恭,誰吃你那碗飯?

明朝官僚對文人不大看得起,朱元璋[注: 大明太祖高皇帝(1328年10月21日-1398年6月24日)為大明朝的開國皇帝,姓朱,諱元璋,漢族。是繼漢高祖劉邦以來第二位平民出身的君主。]大開文人殺戒,從某種意義上講,是國家不養士了,那麼民間就借了這個空檔,養起士來。以此言之,晚明文人喜歡蹭飯,不是文人無行放誕,或是民間接過國家責任,形成了民間養士新風。由明入清的李漁,常常帶着一家子到處打秋風,向人要錢要吃,臉蛋從來不紅不羞,我們對此常常不了解,常常笑語相譏,其實,這極有可能是晚明遺風所緻;清初另一大家金聖歎,到王斫山家弄了千橭銀子,先前說是借的,說好借後歸還的,金聖歎答應得好好的,然則,事後不但不還了,還搶白了别人一頓,“先生應諾,甫越月,已揮霍殆盡,乃語斫山曰:‘此物在君家,适增守财奴名,吾已為君遣之矣。’斫山一笑置之。”

千金不少啊,隻是一笑置之?擱他朝難以想像,許是他繼承了晚明民間養士遺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