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變量的定義,盡量位于函數的開始位置
命名規則
匈牙利命名法
駱駝命名法
帕斯卡命名法
函數内聲明的變量或者函數的參數(使用棧記憶體)的大小不能超過1K,全局變量不能超過10K
if、for、while、switch等與後面的括号間應加空格,使if等關鍵字更為突出、明顯
接口消息定義和内部資料結構定義都采用4位元組對其方式
一般情況下,源程式有效注釋量必須在20%以上
先寫一行代碼,然後馬上寫注釋
先寫注釋,再寫代碼
先把代碼全寫完了,再補注釋
第一種方式應用比較多,主要用與代碼不是特别複雜的情況
第二種方式主要用于代碼結構非常複雜的情況
資料結構聲明(包括數組、結構、類、枚舉等)必須加以注釋。對結構中的每個域的注釋放在此域的右方
if, for, while, switch必須注釋,寫明其用途,取值範圍
防止局部變量與公共變量同名
對變量,尤其是指針變量,強烈推薦在使用前将其初始化
編寫嚴謹的代碼。将編譯器的的告警級别設定高,使用檢查工具(如Lint)
較長的語句、表達式等要分成多行書寫
避免使用不易了解的數字
不要使用難懂的技巧性很高的語句
函數的規模盡量限制在200行以内
一個函數最好僅完成一件功能
為簡單功能編寫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