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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神”栗毓美祀始祖碑考略

作者:滿天星光
“河神”栗毓美祀始祖碑考略

文物部門正在文史研究者協助下搜集碑刻

2018年5月30日,經文史愛好者向渾源縣文物部門提供線索,一大批具有考古價值的古碑刻展示在世人面前。碑刻聚集區位于本縣唐家莊村北一段小型水利涵洞内,該洞長約30米,頂部皆為清代墓葬碑覆寫。曆經4天連續探掘清理,共出土碑刻34通,廣涉乾隆、道光、光緒等多個時期,其内容包括墓志銘、明堂銘等,為我縣至今古代碑刻出土數量之最,此次重大發現對我縣清代葬制以及人物史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參考價值。

在文物部門對所有碑刻進行集中清理的過程中,随着一塊斑駁的古碑逐漸顯露,一件關于栗毓美家族往事的曆史謎題也随之明朗而昭之于世。

栗毓美,字含輝,号箕山,又号樸園,谥恭勤,山西渾源人,生于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八月。曆任知縣、知州、糧鹽道、開歸陳許兵備道、湖北按察使、河南布政使、護理巡撫、河東河道總督兼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提督軍務。為官38年,剛正廉介,功績卓然。審理積案不下萬餘起,皆随案随結,原告被告心悅誠服,從無翻案。任河東河道總督的五年内,“河不為患”,使百姓免遭水災和流離失所。推行磚壩數年内,“三年未生一新工”,為國庫節省官銀130餘萬兩,《清史稿》評價其“卓為河臣之冠”。1840年2月,殉職于治河任上。清理其遺物時,四壁徒列書櫃,無分文之存,道光皇帝禦賜祭葬,為其在渾源縣建造了墓園和府邸。沿河百姓奉旨建廟,供為“河神”。

學者們對其家族身世多有研究,但由于記載有限,其始祖身世至今仍撲朔迷離,莫衷一是。此碑的出土,提供了很好的文字實物資料。

“河神”栗毓美祀始祖碑考略

最新發掘的栗毓美祭祀先祖碑刻

該碑通長1.25米,寬0.6米,厚0.25米,圓首,趺座缺失,碑陰素面無紋飾,碑文内容為:“皇清诰贈資政大夫始祖考栗公諱有庫、妣楊氏神位,道光十三年六月谷旦,河南布政使五世孫栗毓美祀。”由此可知,立此碑之時,是栗毓美任河南布政使的第二年,為祭祀先祖而立。

栗氏曾為詩書世家,久盛不衰。據今之碑文所載,栗公五世祖有庫曾獲诰贈資政大夫,官銜顯赫。又據清《栗恭勤公年譜》所述,因栗毓美顯貴而獲诰贈的僅為栗公前之三代,即其曾祖母楊氏、祖母苑氏、母白氏、繼母孫氏,皆贈封光祿大夫、一品夫人,與清代诰贈規制完全相符。縱查史料,在清代,獲得“皇清诰贈”有兩種途徑:一是五品以上官員的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死後由禮部以皇帝的诰命追贈頭銜;二是本人為了榮譽經納捐而所得虛職名銜。除此之外,按清廷官制,凡朝廷對六品以下官員的封贈稱之為“敕”,而不稱之為“诰”。但在《年譜》中,其高祖栗有庫獲“诰贈資政大夫”卻沒有提及。這麼榮顯之事,怎麼會沒有記載呢?筆者遍閱諸多史料,栗有庫的後三代亦無顯赫功名者,其曾孫栗渥也不過是八品訓導。鑒于此種情況,栗公五世祖有庫之“資政大夫”銜當為清初、中期之受例,其獲诰贈的唯一途徑當屬捐納例制。

據史料載,清代捐納制度始于順治時期,完備于康、雍、乾三朝。年譜有證:“至公高祖諱有庫于國初避亂始遷大同府渾源州……。”由此說明,栗有庫在渾源生活的階段主要為康熙一朝,正是康熙帝為了削藩籌款而推行捐納例制時期,而栗有庫最有可能在這一時期為自己捐納了資政大夫之銜。參照乾隆三十九年捐納标準,栗有庫這個空頭銜所捐款項當值白銀數千兩,這說明栗有庫其時之家境非同一般。

今查史料,對其家境殷實也可窺略一二:“曾祖諱英,業儒,多隐德。祖諱德本,喜讀書,好善樂施。”故縱觀其所事,非衣食無憂者焉能為之。(圖文: 晉宏志 北嶽文史研究)

作者簡介:

晉宏志,山西渾源人,1995年畢業于山西傳媒學院,現在渾源縣電視台工作,文史研究者,書法、繪畫愛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