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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上學、醫療、就業…這些新規今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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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校生和普通高中生享有平等機會、每所中國小校至少配備1名法治副校長、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煙交易管理平台……5月起,一批新規将施行,影響我們的生活。

醫療器械生産和經營新規施行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修訂後的《醫療器械生産監督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辦法》強化對醫療器械注冊人的監督管理,明确注冊人和受托生産企業雙方責任,将委托生産管理有關要求納入品質管理體系。完善經營環節銷售、運輸、貯存等方面管理要求,細化進貨查驗、銷售記錄等追溯管理相關規定,強化注冊人、備案人銷售其注冊、備案的醫療器械的品質安全責任。

《辦法》優化許可備案流程,對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下有關經營許可、備案等要求進行調整,取消許可時送出營業執照及有關證明檔案要求,進一步壓縮核查審批時限,明确了免予送出申請資料和免予經營備案的具體情形,并對同時申請許可和備案的,簡化了材料送出等程式要求。

兒童化妝品須标注“小金盾”标志

依據國家藥監局關于釋出《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的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請注冊或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必須标注“小金盾”;此前申請注冊或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未按照規定進行标簽辨別的,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應當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産品标簽更新。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産品

國家煙草專賣局制定的《電子煙管理辦法》,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辦法》明确,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煙交易管理平台。依法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電子煙生産企業、霧化物生産企業、電子煙用煙堿生産企業、電子煙批發企業、電子煙零售經營主體等應當通過電子煙交易管理平台進行交易。

《辦法》還要求,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企業,應當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準許,變更許可範圍後方可從事電子煙産品批發業務。普通中國小、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專門學校、幼稚園周邊不得設定電子煙産品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産品。禁止利用自動售貨機等自助售賣方式銷售或者變相銷售電子煙産品。

江蘇救護車執行任務時其他車輛應讓行

《江蘇省院前醫療急救條例》條例5月1日起執行。條例對急救人員配備進行了規範,要求每輛救護車應當配備至少一名急救醫師、一名急救護士和一至二名急救輔助人員。為保證急救的效率,條例規定了急救中心應當在收到完整呼叫資訊後一分鐘内向急救站(點)的待命救護車發出排程指令。急救站(點)不得以未付費等理由拒絕或者拖延為患者提供急救服務。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拖延、推诿。

同時,條例要求加強院前醫療急救隊伍建設,并賦予了救護車執行任務時享有特殊權利,規定救護車免交路橋通行費和停車費等,并規定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不得阻礙其通行。

為老人和女性提供更多就業支援

《江蘇省就業促進條例》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要求為老齡人口和響應國家生育政策的女性勞動者,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和政策支援,解決社會關注的就業領域“一老一小”問題。條例共11章90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鼓勵老年人再就業的政策措施,提供就業服務、就業教育訓練等支援,維護老年人再就業的合法權益等。

此外,《條例》明确,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為響應國家生育政策的女性勞動者提供就業服務和政策支援。建立女職工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對女職工産假期間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按照規定給予相應補貼。對招用響應國家生育政策的女性勞動者達到一定比例并實作穩定就業的用人機關給予政策支援。

每所中國小校至少配備1名法治副校長

教育部制定頒布的《中國小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自2022年5月1日起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長協助學校開展的保護學生權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參與安全管理、實施或者指導實施教育懲戒、指導依法治理等職責,充分發揮各派出機關從業人員的法律專業能力和特長。

事關上學、醫療、就業…這些新規今起實施

廣東佛山法治副校長李警官為學生講解禁毒知識。中國禁毒網圖

《辦法》要求每所中國小校至少配備1名法治副校長,并優先為偏遠地區、農村地區學校和城市薄弱學校配備法治副校長。

職校生和普通高中生享有平等機會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5月1日起施行。這是該法自1996年頒布施行以來的首次大修。

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明确,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國家鼓勵發展多種層次和形式的職業教育,職業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優化教育結構,科學配置教育資源,在義務教育後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由專科、大學及以上教育層次的高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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