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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时期,江南地区如何统治的,在当时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作者:思学说历史

中政院虽为元代所特设,但也是在吸收前代后宫特别是中宫管理机构的基础上,结合蒙古族游牧民族本身的特色所设立的。在其未设立前,后宫事务多由斡耳朵及其管理机构处理。其设立后专管中宫财赋等事,而斡耳朵之制依旧存在。中政院的创置也反映了游牧民族对妇女财产、地位尊重的传统习俗,在元朝官制建置中的作用,更体现了“内蒙外汉”二元模式这一实质。

元代中央官署中,与中政院相似机构乃是成宗即位后为其母阔阔真设立的徽政院。至元三十一年(129),成宗为感谢母后阔阔真支持自己即位,以詹事院之钱粮选法工役,悉归太后位下,改詹事院为徽政院以掌之。

有元一代,徽政院的设罢,基本取决于皇太后的存否。我们知道,忽必烈时期是元朝官制的健全与完善时期,“世祖立经陈纪,所以为一代之制者,规模宏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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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中政院(中御府)之所以在成宗朝才得以设立,一方面是政事制度完备之内在需求的自然结果;另一方面也与成宗的作为有关,成宗即位后,伯岳吾氏卜鲁罕后得势,逐渐参与到政事之中,特别是在大德三年十月被正式册立为皇后、授予册、宝之后,成宗即于次年改中御府为中政院,并将其品秩升为正二品,成为元代中央十五院之一。

中政院机构庞大,隶属机关甚多,仅正三品的机关就多达十个。中瑞司,掌奉皇后的宝册;内正司,掌管工匠的建筑修缮等役事,以及农、牧产品的储存,以供奉皇后的膳食和车服,准备皇后的赐予物品。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相关机构,如“掌营缮杂作之役”的尚工署、“掌裁制缝线之事”的玉列赤局;典饮局,秩正七品,掌酿造酒礼,以供内府,及祭祀宴享宾客赐颁之给;辽阳等处金银铁冶都提举司,秩正四品,掌办金银矸铁等课。分纳中书省及中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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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政院的从属机构一些是原来就设置了,中政院建立后又陆续增设了不少,以致成为一个规模庞大的官僚机构,这也反映了蒙元官僚机构“因事而设”的特色。

顺帝时曾一次取十万盐引入中政院。正因为中政院所掌赀产甚多,某些时候也会将其位下财产挪作他用。文宗天历年间就曾将中政院位下财赋总管府在江南的储备粮运赴至大都以作周转经费。

从中亦可看出中政院所掌粮储之巨、资产之大。中政院的长官多由近侍或者宦官出任,以蒙古或色目人为主。元代官员的铨选“根据忽必烈制定的‘成宪’,枢密院、御史台、宣政院三大系统用人得自选闻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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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中政院的吏属如宣使、怯里马赤、必闍赤等多从本衙门三考之上典吏及正从九品职官内选用,以色目、汉人相参。中政院某些时候甚至沦为皇后敛财和干政的工具。

大德七年朱、张案发后,朝廷即命江浙行省右丞董士选发所籍没朱清、张瑄货财赴京师,除了赐给秃赤及塔剌海每人六十顷田地外,朱清、张瑄江南财产全归中政院。至大元年更是专门设立江浙等处财赋都总管府掌管“江南没入资产,课其所赋,以供内储” ,卢克治任都总管 。

江浙财赋总管府下属的建康等处财赋提举司就管领建康路录事司、溧阳州、太平路繁昌县等八路一十五州司县,“断没朱清、张瑄钱粮”;仅松江府(今上海市)一处,“大德七年,断没朱清、张瑄田土,秋夏二税,共该粮十余万石。”

故有学者认为“朱、张案”是由卜鲁罕皇后策划的,经济目的就是朱、张二人的财产。但毫无疑问的是,朱、张两家族的资产确实充足了国库和中政院,也为卜鲁罕后得干政乃至争位提供了部分经济基础。中政院虽然是主管中宫财产的机构,但因为其与皇后的密切关系,在某些时候,中政院长官也会参与宫廷政事斗争之中。

成宗去世之后,卜鲁罕皇后欲垂帘听政、谋立安西王阿难答,而当时的中政院使怯烈、道兴等就属于坚定支持卜鲁罕后一派。事败之后,怯烈等与左丞相阿忽台一起被诛。中政院作为皇后位下掌管财赋之机构,因皇后赀产来源广、数额大,故其规模也甚庞大,虽分工精细亦有很多重复叠加之处,这也反映了元代冗官现象严重。

中政院官员的铨选与其他机构一样,都由中书省掌管。蒙元皇后在政事及经济上都享有特权,地位甚高,中政院很多时候也只是为皇后提供个人享乐之用,但也有一些皇后生性节俭,不擅挥霍,顺帝伯颜忽都皇后虽中政院所支钱粮皆由其旨,但后“当用则支”,可谓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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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名称和职能来看,中政院既有汉地传统官僚机构的职权,又深深烙下了蒙古民族自身的特色。自世祖朝后期,滥增官僚机构、提升官阶的现象就已经出现,成宗时期则进一步发展,武宗、仁宗时期达到顶峰。

中政院也是随着这一趋势而产生的,且与卜鲁罕皇后皇后的作为有重大关联,当时卜鲁罕皇后权势颇大,深受成宗宠爱,而中政院这一为中宫服务的机构设置于此时也能够理解了。它的设立,也反映了蒙元贵族以自己的喜好、为自己服务而滥设机构,以致元代官僚机构中功能重合的现象甚是严重。

其实中政院设立后,也受到过大臣的反对。大德七年时为成宗宿卫的郑介夫在其上奏的《太平策》里就曾指出“衙门纷杂,事不归一,十羊九牧,莫知所从”,“今正宫位下自立中政院,匠人自隶金玉府……诸司头目,布满天下,各自管领,不相统摄” ,抨击中政院等许多官僚机构功能重合,以致办事效率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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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一词的概念在历代都有所差别,而元代江南的地域限定依照元人的说法主要是指江浙、江西、湖广等江南三行省以及河南行省的江北部分——即南宋灭亡前所控制的领土范围,大抵包含今浙江、福建、江西、广东、湖南、贵州、广西及江苏、安徽两省长江以南地区。

至元十三年(1276)正月,宋廷遣使奉表投降,随即临安被元军占领。至元十六年(1279)二月,南宋残部在广东厓山 被彻底消灭,南宋最终灭亡。江南是元代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地区,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

可以看出蒙元统治者对南北统治政策及态度上的差别,加上元初科举不行,南人在仕途上很难有所收获。元朝统治者对新归附的南土还不是很放心,统一全国后,继续采取一些措施来巩固在江南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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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元二十六年(1289)将亡宋赵氏族人散居江南者徙往京师;数十万新附军则被分调各地镇戍,部分调往征日本、安南等国前线;对江南平民的控制更严,至元年间曾数次下诏申严江南兵器之禁,“民间有弓箭兵器者,以重刑”。至元二十六年(1289),太傅、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儿对世祖的上奏时就说“江南盗贼凡四百余处”。

次年,赐行省长官虎符,统领一省军队。行枢密院的罢设也是江南地区趋于安定的反映。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也于大德元年(1297)定制,监察江南三省。海运也在这一时期更加成熟并得以确立,特别是在大德六年前后朱清、张瑄两位运粮万户案发被处理后,七年十二月朝廷调整海运机构,将原先的海道运粮三万户府合并为一,设万户六员,海运依旧能正常运行。

元贞元年十一月曾设立江浙金银洞冶转运使司,专掌江浙岁课赋税之事。江南地区特别是太湖流域水利失治,大德年间还一度设置都水庸田司,加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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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宗即位后,江南地区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社会安定,经济繁荣。而成宗甫一即位,即罢征安南之役,使得饱受战役之苦的江南百姓得到休养生息。“南土初臣附,新官莅新民,官府数有重难之役,并缘侵渔,豪横吞噬之徒又乘间而出,短于支拄者率身陨家毁。……元贞、大德以后,世道清平,人获休息。”

“成宗即位……于时,朝廷守法度,命令不敢小有所移易。四方无虞,徭役休息,东南屡丰,行千里者不赍粮,无或疑贰。”世祖平定江南后,江南赋税征收继续沿用南宋两税法,但夏税只是在经济基础较好的江东、浙西征收,其余地区独征秋税。

成宗元贞二年(1296)始全面起征江南夏税,江浙、江西行省率先施行,湖广行省在大德三年(1299)也最终实施。虽说夏税的数额不是很大,天历元年(1328)江南三省的夏税钞数总计才中统钞19,273锭33贯,但其毕竟是赋税制度完善化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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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成宗年间,也还多次蠲免江南夏税。而成宗初以“京畿所储充足”海运粮数也较世祖时期有大幅下降,直到大德六年的运粮数才逐渐达到至元末年的数量。江南地区经济恢复、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人口的增加,因为江南人口的显著增加,元贞年间朝廷将不少人口稠密的县升为州,“厘江南诸道中上县四十余为州” 。

而且,朝廷也开始重视江南的才学之士,“大德间,奉诏求贤江南,过匡庐,观飞瀑山中”。成宗亦采取了尊儒重学和优待儒户的政策,使得江南士人对待国朝的态度发生了转变,由之前的抵制逐渐转为接受或为朝廷服务。因成宗抚军漠北多年,深受蒙古旧俗影响,其对待江南地区的南人政策基本仍旧沿袭世祖时期的成规。

这一时期南人的地位并未有多大提高,据植松正先生在《元代江南政事社会史研究》中的统计,江南三行省在1273-1306年期间共计有16位宰相,而南人数量才19位(仅占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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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大德七年(1303),朱清、张瑄案发,不仅中书省宰相受到牵连,“江浙省臣为尤甚”。此案也明显对江南地区官员的仕途及朝廷对江南官僚的态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南人受到进一步排挤。案发后,南人中仅姚燧在大德九年(130)任过江西参政一职。

而武宗到文宗年间(1307-1332),江南三省宰相中才出现一位南人。究其原因,世祖朝为笼络南南宋旧官僚或江南豪民委以一些高官,随着在江南统治的稳固,这些高官、豪民必定会受到打击,或被诛杀、或被贬黜,逐渐远离了江南地方的最高统治阶层。

当然,在路、府、州、县一级的地方官僚系统中,南人还是占有一定分量的,南人可以通过“由吏入仕”这一途径为官,地主、豪民更可通过买官入仕。大德三年(1299)六月朝廷就因福建州县官多色目、南人,而诏“命自今以汉人参用” 。元廷也未放松对江南地区隐患的警惕,元贞元年还“诏易江南诸路天庆观为玄妙观,毁所奉宋太祖神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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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新附军依旧镇戍于各地,江南三省的镇守军也被重新加以合并、整顿。大德三年(1299),朝廷遣使宣抚,洪君祥奉使江浙,问民间疾苦 ;千奴奉诏使淮东、西问民疾苦,察官吏能否。千奴勤于咨访,兴利除害,还奏军民便宜三十事,多见采用 。

都是前往江南地区的。毫无疑问的是,这两次奉使宣抚或多或少地改善了江南平民的生活状态、督促了诸司官吏更好地履行职责。成宗时期对待江南地区的政策稍微有所松动,这些也使得江南的矛盾得到缓和,江南地区也得到长足发展。

这一时期,除了湖广行省和江西部分地区外,江南地区基本安定。“昭、贺、藤、邕、澧、全、衡、柳、吉、赣、南安等处蛮寇窃发,以军民官备御不严,抚字不至,皆责而降之。”经过近二十年的恢复、发展,加上江南受战事影响并不大,虽然地主、豪民阶级兼并土地的进程并未随着朝代的更迭而放缓,普通农民的生活并未有多大起色,但与至元时期相比,此时社会安定,盗贼少发,区域经济发展较快。

元朝时期,江南地区如何统治的,在当时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元代是大陆历史上自然灾害特别频发的一个时期,江南地区的水、旱灾在大德年间异常严重。大德五年“六月乙亥,平江等十有四路大水,以粮二十万石镇粜”,“秋七月戊戌朔,昼晦,暴风起东北,雨雹兼发,江湖泛溢,东起通、泰、崇明,西尽真州,民被灾死者不可胜计,以米八万七千余石赈之” 。

大德丙午(1306)、丁未(1307)年自然灾害引起的江浙大范围的饥荒更甚,“是月,江浙、湖广、江西、河南、两淮属郡饥,于盐茶课钞内折粟,遣官赈之”,虽然官府有所措施,但还是有“人民道墐者相望” ,“吴流民扶曳满道” ,甚至“饥人相食”的情况。

以镇江为例,“先是,大德丙午、丁未以来,郡仍岁菑疫,农民死亡过半,田积荒八百七十顷,赋入无所。”虽然官府也采取了各种政策赈恤,粜粮,蠲减赋税、开山泽以听民采捕、实行奉使宣抚、各路置惠民药局等,但在传统社会自然灾害及其引发的饥荒对普通百姓的冲击与影响依旧难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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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德丙午(1306)夏发生大规模饥荒,“官以米贷民,期十月输之仓。既秋,而禾不登,价视贷时贵一倍,堪输者倍差。吏征急,民悔且泣曰:‘不如殍之愈也。’公(郝子明)建言:俾明年冬输之仓。于是,民乃破涕解颜,如更多贷一也。”

可见,有时候,灾(饥)荒造成的影响不是仅仅依靠官府的赈济就能解决的,还需要一些贤明的官员真正做到体恤民情、为民解忧,在传统社会如是,现在也一样。总体说来,成宗年间的江南地区较至元初归附时期相比,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但南人的地位依旧没有多大显著变化,大德七年之后甚至更加受到压制;不过江南人民对国朝的态度也悄然发生改变,很多士人开始接受元朝;朝廷也采取多种措施刺激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安定;自然灾害依旧频繁,对江南百姓的影响难以消除。

元成宗因早年长期在漠北抚军,深受蒙古旧俗影响,故其即位后,更多地倾向蒙古贵族,而蒙古族“汉化”过程也受到一定的阻滞。成宗即位初,“垂拱而治”,也能励精图治,施行仁政。如多次减免江南赋税、在各路设置惠民局、两次设立奉使宣抚等。

元朝时期,江南地区如何统治的,在当时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这一时期(129—1307),元朝内政外交方面皆取得显著成效,江南地区日趋安定,西北地区也在大德八年达成“约和”,仅西南地区有所战事,却也已胜利告终;结束了大规模的对外战争,同日本等国也建立了正常的外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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