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殿霞怀孕期间,丈夫郑少秋曾多次带绯闻女友官晶华出国旅游。
一边是42岁仍冒着生命危险为他怀孕生子的妻子,一边是23岁青春貌美的娇媚小情人。
最后,还是下半身战胜了上半身,欲望战胜了道义。
1987年,沈殿霞女儿降生,可惜这个可爱的小生命的到来,也没能挽回父母的感情。
在郑欣宜刚满月不久,郑少秋就提出了离婚。
沈殿霞曾在节目中坦言:“我一直哭,还没有坐满月,这眼睛已经哭花了。”但对于官晶华,肥姐一直耿耿于怀,“什么都可以不计较,只有这件事不能不计较。”
沈殿霞受此打击,得了严重的抑郁症,大把大把的掉头发,靠吃安眠药入睡。
要不是有个女儿,她恐怕都撑不下去了。
而郑少秋在于沈殿霞离婚后,马上就娶了官晶华,并育有两个女儿。
遥想当年,红透香港半边天的肥姐不顾舆论压力,同刚出道的郑少秋相恋九年,一手捧红了他,并不惜冒着高龄产妇的生命危险为其怀孕生女。
然而却在自己怀孕期间,遭官晶华插足,导致女儿刚刚出生两个月,郑少秋就提出离婚。
此后,世人都骂官晶华,骂她不要脸,骂她狐狸精。
把所有对小三的恶毒语言都砸向她。
官晶华该骂吗?
的确该骂。
她不该在明知对方有家室的情况下,还与郑少秋纠缠不清。
可那个背弃婚姻盟约的男人难道不该骂吗?
都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没有明确拒绝,才给了她人可乘之机。
小三固然可恶,可那个给小三机会的人更可恶。
我想,每个人结婚,都是奔着白头偕老去的。
中途有人离场也无可厚非。
但请别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你的快乐,不应该以“牺牲”她人为代价。
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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