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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遼:推動各方共同參與困境兒童救助

作者:海曙檢察

本報訊(記者于瑩瑩 通訊員王博 張紅麗)“孩子當時的眼神比較憂郁,不像這個年紀該有的樣子。”日前,内蒙古自治區通遼市檢察院檢察官在辦理一起故意殺人案時發現,被害人管某某年僅15歲的兒子王某某生活困難,随即将線索移送該院控告申訴部門。

2020年3月22日,管某某在一起故意殺人案中被害身亡。同年6月,王某某的父親因病去世,隻剩下他和哥哥相依為命。今年3月,哥哥應征入伍了,王某某便更加孤苦無依。

在獲得該線索後,通遼市檢察院控申部門檢察官第一時間趕到王某某所在學校了解情況。交談中,檢察官得知王某某之前一直跟着父母租房居住,父母去世後,王某某就沒有了固定住所,平時都在學校住宿,寒暑假時他隻能寄宿在哥哥同學家。

由于管某某的案件還沒有判決,王某某兄弟倆至今未得到任何賠償款。檢察官經多方調查核實得知,王某某除了享有經濟困難學生補助和孤兒待遇外,沒有其他社會救助。

“這個孩子的情況比較緊迫,根據相關規定,可以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式。”今年8月9日,通遼市檢察院召開公開聽證會,就王某某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條件、如何開展救助工作等事項聽取各方意見。經聽證,聽證員一緻同意為王某某發放司法救助金。聽證會結束後,社群也積極為王某某申請了無人撫養待遇。

“夏老師可以做我的監護人嗎?”由于王某某的父母、外婆、外公、爺爺均已過世,其他近親屬也不便履行監護職責,承辦檢察官在多次與王某某的溝通中感受到他對班主任夏老師的信任與依賴。

在與王某某哥哥、夏老師及其家屬、學校上司以及社群居委會溝通後,夏老師成為了王某某的委托監護人。同時,為了解決王某某沒有地方住的問題,檢察官與學校溝通,在寒暑假特别為其開一間宿舍,并由老師們輪流負責照顧。

“我們希望通過檢察機關的努力,調動社會各界開展接續救助,共同幫助困難群衆渡過難關。”通遼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原标題:班主任成了他的監護人 内蒙古通遼:推動各方共同參與困境兒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