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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教授韓旭聲援李雲迪,嫖娼通報引争議

作者:有多貴

李雲迪何許人也?說起來不好意思,我孤陋寡聞,不知道他是誰。

但是這兩天突然到處都是他的消息,我才知道他是著名鋼琴家,而且有鋼琴王子美譽。

法學教授韓旭聲援李雲迪,嫖娼通報引争議

可惜他這次不太光彩,嫖娼被抓了,到處都在下架他的作品,到處都在跟他劃清界限,連演出行業協會也通報抵制他…

毫不誇張的說,他因嫖娼被社死了…

這也同時引發了“涉嫌賣淫嫖娼人員是否應該被通報”這個話題。

川大法學院教授韓旭撰文質疑,認為“官方通報于法無據,涉嫌行政違法”…

韓旭表示:“李雲迪嫖娼隻是行政違法,其社會危害性明顯小于刑事犯罪。而且遭到行政處罰後,還享有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的救濟權。一旦李雲迪提起行政訴訟,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會受到司法審查,有推翻原決定的可能…”

“如果對一項尚未确定的處罰決定進行公開通報,不僅不符合類似“無罪推定原則”,而且不利于樹立司法權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行政權獨大的現狀難以受到控制…”

“此外,對賣淫嫖娼行為的法律處罰本身很難符合“罪罰相當”的比例原則。由于賣淫嫖娼受到的社會污名化,公開處罰決定本身就會産生比處罰更大的後果。官方通報不符合憲法原則和“比例原則”,損害公民各項基本權利…”

對于韓教授豐富的法學理論,我無可辯駁。但是,我很奇怪,韓教授為什麼對一起嫖娼事件這麼熱心,而且韓教授似乎沒搞明白北京朝陽警方的通報内容。

朝陽警方通報的是“嫖娼違法人員李某迪(男,39歲)”,請韓教授看清楚了,李某迪,人家警方通報内容并沒洩露李雲迪隐私。

法學教授韓旭聲援李雲迪,嫖娼通報引争議

洩露李雲迪隐私的是各路記者和某些非吃瓜群衆。

吃瓜群衆沒這個興趣,也沒這個本事去洩露。

記者和一些非吃瓜群衆洩露了李雲迪隐私,朝陽警方不應該來背這個鍋。

韓教授可能不懂,自古以來,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裡;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出了醜就怪警方不該通報,而且都不仔細看明白通報内容就對通報内容說三道四,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出發點搞錯了?

我個人認為,法學教授存在的意義,應該是完善法治體系,教導人們遵紀守法,而不應該是教唆人們如何在違法以後明哲保身對抗執法者。

韓旭教授的法學理論,确實沒錯;但是他不僅把事情的真相搞錯了,而且他的出發點,我也很難認同。

法學教授韓旭聲援李雲迪,嫖娼通報引争議

央視網評《李雲迪跌落神壇完全是自作孽!》:顔值不是違法的擋箭牌,才藝也不是胡來的護身符。“鋼琴王子”李雲迪嫖娼被抓,再次給某些視國法為無物的明星大腕敲響警鐘:遵紀守法是做人的底線。誰敢于突破底線,挑戰國法和公德,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人民日報評李雲迪被拘一事:“昔日的‘鋼琴王子’登上違法失德藝人名單,令人唏噓。黑白琴鍵,不容涉‘黃’;人生正道,不容走歪。越是公衆人物,越需愛惜羽毛,一旦倒在‘荊棘’裡想翻身都難;一旦毀掉人設,再高的技藝也彈不盡悲傷。崇德守法,才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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