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江蘇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正式頒布實施。這意味着江蘇已全面禁止禁食、狩獵和貿易以國家為重點的野生動物、陸地野生動物、人工繁殖和陸地野生動物繁殖。而修訂後的《保護條例》加大了處罰力度,對餐館違法提供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食品的,最低罰款10萬元。
養殖的陸地野生動物不能吃
揚子晚報記者從省林業局獲悉,《條例》實施後最大的變化是全面禁止食用三類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8月12日,南京林業大學相關專業人士告訴記者,此前野生動物保護的範圍大多是動物保護的重點,在動物名錄中,水生動物、陸生動物較少。這項規定旨在擴大和擴大野生動植物保護的範圍。
如何定義"馴化"和"野生"的範圍?
記者從江蘇省野生動物保護站了解到,人工繁育畜禽是可食用的,國家也制定了相關名錄。畜禽主要是指人類長期勞動後為滿足肉類、蛋類、牛奶、毛皮等動物的需要而馴化,與野生動物有很大的差別。
記者了解到,國家林業草原局、農業農村部印發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征求意見稿),擴大了野生動物重點保護範圍。有峰斑蛙、小亞丁蛙、玉川臭鼬蛙、閩南臭鼬蛙、威甯趾溝蛙,這五大類都是在選秀中新增強的。
5月29日,農業農村部公布了《全國畜禽遺傳資源名錄》,首次确定了33種家畜禽。其中,17種傳統畜禽,分别是豬、普通牛、牛、水牛、牦牛、大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鴿子、鹌鹑鹿、馬鹿、馴鹿、羊駝、火雞、珍珠雞、野雞、蜻蜓、鴨、綠頭鴨、鴕鳥、蜻蜓、水獺(不可食用)、銀狐(不可食用)、北極狐(不可食用)、蜻蜓(不可食用)。
來自省級野生動物保護站的記者獲悉,根據新規定,蛇也禁止進食。
最嚴厲的懲罰!非法消費、非法購買等将被加倍罰款
如果非法食用陸上野生動物,将根據不同的類别施加處罰。例如,食用野生動物及其産品的國家保護重點,應當沒收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和違法所得,處以野生動物及其産品價值二倍以上、産品價值不超過二十倍的罰款。
餐飲服務提供者非法購買、儲存、加工、銷售禁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食品的,野生動物及其産品、食品或者商品價值不得低于1萬元且不超過15萬元;
揚子晚報/紫牛記者季玉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