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齊魯天平先鋒崗”“司法為民示範法院”“智慧法院示範建立”“楓橋式人民法庭”等四項建立示範活動正在開展。為進一步加大典型挖掘、示範引領力度,即墨法院微信公衆号推出“四項建立”活動專欄,集中展現即墨法院“四項建立”示範活動的相關做法成效。
今天,我們通過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來了解法官秉持司法為民理念,促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和解,修複社會關系背後的“司法為民”故事。
“我們所有親屬都對案件結果非常滿意,這一結果也充分展現了人民法院司法為民的理念,通過這個案件,我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權威與神聖。”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家屬在感謝信中的真情流露。
夜間騎電動自行車逆行的韓某與騎電動自行車回家的蘇某相撞,緻蘇某顱腦損傷合并全身多發損傷,昏迷卧床半年後死亡。韓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最終,公訴機關以被告人韓某犯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訴,被害人蘇某家屬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承辦法官:張豪傑
庭審合議時,承辦法官張豪傑提出:“這個交通肇事案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但我們不能一判了之。被害人無配偶、子女,事發後長期昏迷卧床,花費巨大。被害人生前曾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韓某支付醫療費等費用,雖然勝訴,但韓某未履行。現在被害人同胞兄妹又在本案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韓某很可能沒有履行能力。且他駕駛的是電動自行車,不像機動車有保險托底,如果我們直接判決,附帶民事部分恐怕很難執行到位,案件雖小,我們還是得下力氣促成和解。”憑借多年辦案經驗,張豪傑經過全面分析,結合當事人實際情況,制定了詳細的調解方案。經過半個多月的多輪調解、釋法明理,雙方從劍拔弩張、閉口不談到能夠平複情緒商讨賠償方案,最終被告人真誠悔過,雙方達成和解協定,韓某湊錢後及時向被害人親屬支付了款項。鑒于被告人有自首、自願認罪認罰、賠償諒解等情節,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韓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韓某當庭服判。
“法網柔情顯大愛,仁心為民化幹戈。”宣判後,被害人親屬堅持要到法院贈送錦旗、感謝信,法官多次拒絕後仍将感謝信郵寄到了法院。一場交通事故給兩個家庭帶去無限傷痛,悲劇無法挽回,但法官貫徹能動司法理念,用耐心溝通與公正裁判讓受傷的家庭感受到了司法的溫度。
供稿:王方憲
編輯:安睿|制作:韓晅晅
稽核:鄒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