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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 年 “二月事件”後,捷克斯洛伐克被納入社會主義集團的國家

作者:辛德拉觀世界

文/辛德拉觀世界

編輯/辛德拉觀世界

1948 年 “二月事件”後執政的捷共使捷克斯洛伐克成為東歐地區最後一個被納入社會主義集團的國家。但移植的蘇聯模式與捷克斯洛伐克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國情之間存在着突出的内在沖突。

20 世紀 50 年代的政治肅反損害了執政黨的政治和社會威信,導緻民族關系緊張、民主法治建設弱化等不良後果; 60 年代初期,捷克斯洛伐克經濟開始持續惡化,民生改善乏力。

最後一個被納入社會主義集團的國家

來自黨内外和社會各基層要求促進經濟發展、提高居民生活水準的壓力迫使捷共在1958—1965 年進行了兩次以經濟管理體制調整為主的局部改革嘗試。 兩次改革嘗試的中斷為 1968 年的全面改革積累了經驗。

1948 年 “二月事件”後,捷克斯洛伐克被納入社會主義集團的國家

對 “布拉格之春”的研究是國際共運研究中的重要選題之一。有關國際共運的專著一般都把 “布拉格之春”作為單獨的章節進行論述,并強調它作為冷戰時期社會主義國家第二次改革浪潮頂峰的曆史意義。

國内外關于 “布拉格之春”的研究成果很多,相比而言,國外學者,特别是捷克斯洛伐克學者對 “布拉格之春”的研究更加豐富和深入,他們多從東歐的斯大林模式、民主與社會主義關系等視角展開評述。

國内學者的研究較多的集中在對改革失敗的原因以及改革過程的評述上,與以往研究成果不同的是,基于對相關捷克斯洛伐克檔案文本和其他文獻的解讀,本文強調 “布拉格之春”在國際共運理論與實踐上擺脫教條主義束縛的方法論意義。

1948 年 “二月事件”後,捷克斯洛伐克被納入社會主義集團的國家

本文把 “布拉格之春”與捷克斯洛伐克在 1958—1965 年進行的兩次經濟改革嘗試聯系起來,認為 “布拉格之春”不是一下子從天上掉下來的,它是 60 年代後期冷戰局勢出現緩和迹象的背景下出現的。

它既包含着捷克和斯洛伐克民族反對權威、倡導民主的曆史哲學因素,又是捷共反思政策失誤和探索發展新道路的結果。捷共希望通過改革重新樹立執政黨的威信、激發社會組織及其成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緩和社會及民族沖突。

從方法論角度看,在堅持捷共上司地位不動搖的前提下,把曆史傳統與 社會發展現實相結合正是捷共改革派強調建設民主社會主義的基本出發點, 改革試圖實作對既有蘇聯模式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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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制與捷克斯洛伐克産經結構間存在的沖突日益顯現

“布拉格之春”的前奏———1958—1965 年兩次經濟改革嘗試 20 世紀 50 年代,捷共通過政治肅反、國有化和新聞審查等方式不斷強化集權制度建設,但計劃體制與捷克斯洛伐克産經結構間存在的沖突日益顯現

表現為嚴重依賴國家投入、偏重軍工和重工業發展的模式造成産業發展結構性失衡; 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資源配置不合理; 生産率下降、經濟下滑等。計劃管理體制本質上屬于實踐哲學的主觀方法論。

在多數社會主義國家中,計劃都是由國家計委起草後送出中央委員會和政府準許實施,國民經濟計劃幾乎涵蓋了經濟生活中的所有活動。

捷共中央政治局在經濟領域的決策權包括了經濟計劃、投資、外貿,甚至布拉格地鐵線路和重要的首 演儀式出席者名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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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爾奈曾提出,計劃是一項極其複雜的工作,或許紙上的計劃是可行的,但在實際過程中,計劃卻充滿了摩擦、功能紊亂、效率低下、内部沖突層出不窮。

到 50 年代後期,捷克斯洛伐克經濟日趨惡化,投入産出比低,居民日常用品需求和企業生産資料供給得不到充分保障。

這時黨内外出現了主張去斯大林化的聲音。但與其他東歐國家的不同之處在于,捷克斯洛伐克的這一程序緩慢,并具有一組内在的沖突關系,即在 50 年代通過政治肅反起家的捷共保守派上司諾沃提尼出于對自身權力、地位的考慮而堅持維持現狀的政策

但部分基層黨員和多數知識分子希望在政治經濟各領域去斯大林化。這一沖突關系導緻捷共上司層迫于黨内外壓力首先在經濟領域進行了兩次管理體制調整的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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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是1958—1961 年以下放企業生産決策權為主的管理體制調整,這次調整主要采納布拉格經濟大學羅斯帕爾教授提出的強調企業及國民經濟效益的建議而進行。

它是 1948 年以來對經濟管理體制進行的第一次調整,但它沒有從根本上改變計劃體制,隻是企業生産名額的制定者由中央部門變為企業聯合公司,企業生産在很大程度上仍受制于指令性計劃的限制

其對市場需求和價格變化仍不敏感,企業生産經營與市場間缺乏直接有效的聯系。新體制執行後出現了兩個突出的問題,一是企業再投資嚴重依賴國家财政,在得不到财政資金支援的情況下企 業自主投資的積極性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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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在制定企業生産計劃名額過程中,為減輕生産壓力或獲得更多其他利益,企業往往向上級部門提供虛假資料。1962 年新體 制終止,企業生産重歸中央計劃管理。

1965 年第二次改革嘗試也被稱為希克改革。60年代初,僵化的經濟管理體制日益成為經濟發展的阻礙。1963 年,國民生産出現了計劃經濟時期以來的第一次下滑,第三個 5 年計劃 ( 1961—1965 年) 因執行不力而推遲。

向中央提出了改革方案

這時,黨内外對現行經濟管理模式的弊端有了共識,經濟形勢的嚴峻性使得 要求繼續改革計劃管理方式、引入市場機制的呼聲再起。1963 年秋,以奧塔希克為首的經濟改革籌備委員會理論小組向中央提出了改革方案

同時,方案強調在宏觀層面上經濟與政治改革并行的必要性, 它提出通過廣泛的非集權化來打破壟斷型權力結構是經濟改革的重要前提, 是以要對黨的政策及機構進行相應的調整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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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方案是在總結第一次管理體制調整經驗的基礎上推出的更進一步的改革措施。從經濟學角度看,把生産與市場對接是對計劃管理方式的突破。

方案明确了從中央計劃向非中央管理體制過渡的經濟改革方向,提出了通過改 革創立有效大市場機制和消除賣方市場的目标。關鍵的地方在于,它首次涉 及了政治體制的非集權化和去官僚化問題。

盡管這一方案出台後遇到了巨大的政治阻力,但急于扭轉經濟增長乏力不利局面的捷共中央在 1964 年 9 月 準許了該方案,隻是其中涉及政治改革的建議被擱置。 自1965 年 1 月起,捷克斯洛伐克國家計委開始在 400 餘家企業中進行改革試點。

1966 年 3 月,希克理論小組提出了一系列針對性措施,如統一企業利潤上繳比例; 對企業自有投資給予财政資助; 向彈性工資調整過渡; 限制保護性政策 ( 如一些企業上繳利潤減免與價格補貼) 和實施反壟斷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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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形勢的複雜性以及一些政策的不配套使其對經濟 和企業效益增長的刺激作用仍然有限,經濟形勢改善仍不如預期,相反又新出現一些突出的問題,如國内商品平均價格漲幅超出改革預期

很多企業的軟預算限制情況突出,企業在得到較高财政補貼的同時,利潤上繳比例過低,結果是雖然企業盈利水準平均上升了 3 倍,但其提高效益的動力不足, 盈利企業補貼虧損企業的狀況普遍存在,企業與市場隔離的狀況沒有完全改 變; 國家預算增長緩慢。

1967 年 10 月,他在捷共州縣書記會議上講話中把政治體制改革的倡議視為自由主義傾向對黨的公開攻擊,是黨面臨的敵人。 以杜布切克為代表的改革派認為,沒有現行體制的民主化,經濟改革難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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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967 年 10 月捷共中央會議上,他指出在新的形勢下黨既要 加強上司作用,也必須采用新的和民主的方式治理黨和國家,這符合社會發 展的需要,黨要切實努力解決目前人民生活中的迫切問題和其他社會問題。

在 12 月中央委員會會議上,希克提出改革不僅涉及經濟,也涉及政治領域,它不是部分修正或調整,而是體制的全面改革,尤其是要改革黨的機構和工作方式,黨不能事無巨細地決定和指揮包括經濟在内的所有事務。

1968 年之前的兩次管理體制調整和改革都具有被動性和局部性的特點, 即它們是捷共保守派上司層迫于經濟增長的壓力而進行的經濟領域的局部調整和改革試驗,由于缺乏相關配套措施,兩次改革都以失敗告終。

第二次改革确立了以去集權化和強調市場機制的改革方向,這是捷共在改革探索過程 中取得的寶貴經驗。事物的發展要經曆從量變到質變的辯證過程,“布拉格之春”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執政黨不斷探索和總結經驗的實踐結果。

參考文獻

1948 年 “二月事件”後,捷克斯洛伐克被納入社會主義集團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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