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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中國遊客在泰國脫團逃跑!旅行社被罰慘了!

作者:泰國網傳媒

(原标題:12名中國遊客在泰國脫團逃跑!旅行社被罰慘了!泰國旅遊簽這麼難辦,稽核嚴格真的有用麼?)

近日,12名中國遊客在泰國旅遊期間脫團,導緻所在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被吊銷。

此事發生後,很快在網絡掀起一片熱議——

12名赴泰中國遊客為何脫團?

落地簽和旅遊簽明明都可以入境泰國,為何偏偏選擇辦好旅遊簽脫團,進而連累所在旅行社?

此外,如今泰國旅遊簽這麼難辦,稽核嚴格真的有用麼?

海峽導報,贊545

5月22日,廈門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辦理一起旅行社組織出境遊期間遊客脫團未及時報告案。廈門市文旅局對該司依據《旅遊法》作出了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決定。

廈門文旅執法公衆号釋出的資訊顯示:

接到上級交辦線索後,支隊執法人員迅速前往案涉旅行社進行現場檢查,對相關人員展開調查詢問,提取并固定相關證據,在最短時間内完成案件調查工作。

12名中國遊客在泰國脫團逃跑!旅行社被罰慘了!

經查,該司組織陳某等12人赴泰國旅遊期間,在發現該12名遊客集體脫團滞留境外不歸時,未按要求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根據調查情況,鑒于該司的違法情節,經集體讨論,作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決定。

下一步,廈門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将以該案作為案例震懾和警示各旅行社,持續加大執法力度,以進一步規範出境旅遊市場秩序,助力出境遊市場有序恢複。

12名中國遊客在泰國脫團逃跑!旅行社被罰慘了!

【中國遊客脫團,後果很嚴重!】

2023年,疫情過後,中泰旅業開放,最大的變化,就是“跟團旅客”和“自由行旅客”兩者的比例與2019年不大一樣。

今年1-5月,赴泰中國遊客的數量達到了100多萬人次,自由行居多,跟團遊客盡管存在,但數量較少,原因自然是泰國簽證難辦——自由行遊客能以個體為機關直接落地簽入境,而跟團遊客,隻能依靠旅行社遞交的“團體旅遊簽”審批。

是以,團體客就卡在“團體簽”辦不出來...

12名中國遊客在泰國脫團逃跑!旅行社被罰慘了!

而上述自由行遊客比例增加的現象背後,也說明了中國遊客的旅遊探索自主性開始增強——部分90、00後當天買機票當天飛泰國,手機中的攻略現查現用,完全不需要跟團,更不需要什麼導遊。

熱門的泰國景點,他們一律拉黑,每到一個“冷門景點”,隻要打開微信“附近的人”發現中國遊客過多,一律掉頭走人。他們玩的,就是獨一無二的自由行線路,絕對不允許這世界上有人的微信朋友圈和他們“撞衫”。

年輕人的自主性、中二、熱情、亢奮、活力,在某個層面來說,自然是好的,代表着外國人對泰國旅遊業的深入挖掘、主動探索。并且在遠離商業化的旅遊區域,很難遇見不良商家坐地起價。是以,中國自由行遊客其實更利于行業的創收和發展。

簡單來說,自由行的選擇實在是太多,并且依托“微網誌、小紅書、抖音”這三大利器,再加上語音翻譯的“翻譯APP”,足夠探索者闖便暹羅了。

再往後,要麼旅行社進化出了适合年輕人的新穎旅遊團項目,要麼,旅遊團群體隻會局限在“老年退休群體”或“機關年假承包”。

12名中國遊客在泰國脫團逃跑!旅行社被罰慘了!

但是!但是!在泰國旅遊,“自由行就是自由行”,“跟團就是跟團”,遊客千萬不能一會兒自由行一會兒跟團,又或者一會兒跟團一會兒自由行。

尤其是後者,中國遊客脫團的後果非常嚴重,根據中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共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① 短期脫團,短期回歸,不處罰(例如在前門暫時走丢找不到導遊,最終在後門集合點回歸,仍屬于合法範疇,不構成違規和犯罪);

② 覺得旅遊團太趕、不好玩,私自脫團逃跑,成為“自由行”遊客,最終被旅行社尋回(但簽證未到期,未違規滞留),那麼旅社将依據雙方事先達成的旅業合同或規定,對遊客實施合理的罰款(收取違約金)或沒收旅遊保證金.....

③ 倘若私自脫團逃跑,長期無法尋回、簽證到期、逾期居留,甚至開始落地生根,出現非法打工、投資等行為,那麼涉事遊客很可能會被泰國移民局、警方在掃蕩工作中逮捕并關押至“臨時拘留所”等待遣傳回國。

遣傳回國後,依據中國出入境管理法等相關規定,脫團的中國遊客的護照将會被吊銷,并且6個月至三年不允許再辦理護照及簽證出境,同時,一旦脫團者在泰國還涉及違法犯罪,那麼還要另當别論,依據刑事法律,另行處理....

情節嚴重者,也許這輩子都别想再出境了。

同時,泰國移民局方面也會拉黑這類“被遣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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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遊客脫團,旅行社連帶責任,是否合理?泰國旅遊簽這麼難辦,稽核嚴格真的有用麼?】

從安全角度出發,旅行社的确要對遊客負責,并且在正常的安全責任内,遊客消失的後果最嚴重!

遊客雖然沒有翅膀,但兩條腿照樣能飛,例如今日新聞中的12名中國遊客,要麼不跑,一跑一口氣12個人,接着抓沒抓到不知道,人在哪也不知道,很難讓人相信這是無預謀、無計劃的偶然。

《旅遊法》規定,遊客在脫團、失去聯系後,旅行社需要立即上報,不得拖延,否則将被調查營業執照,又或擴大處罰。

可站在旅行社角度,所謂的“及時上報”和“尋找遊客把風波壓下去”,本質上也是一個艱難的權衡——上報了,坐實了該旅社某導遊所帶遊客脫團事實,可不上報,整個旅社執照就沒了。

最終本着“搏一搏”的心态,旅社和導遊,基本都願意選擇再繼續尋找遊客,就堅信一定能找到,結果直到所有辦法都失效,紙才包不住火。

12名中國遊客在泰國脫團逃跑!旅行社被罰慘了!

旅社有“防逃”措施嗎?當然有!

近期中國遊客的旅遊簽難辦,稽核一層又一層,要了“财産證明、流水證明”,還要個“住址證明”,疫情結束前期還有個“機關證明”。

可這有用麼?哪個犯罪分子在犯罪前不是個正常人?隻要犯罪分子在人群中保持合法行為,那麼在犯罪之前,你能把他抓起來告他“即将要犯罪”了?!

顯然,不能。

把中國人的旅遊簽頁審到“着火”,把護照翻爛,也不過是“自己騙自己”的安慰劑。

那12名中國遊客的旅遊簽,不也是泰國簽證部門“地毯式”嚴查稽核的結果麼?

事到如今,還是能跑12個人。

12名中國遊客在泰國脫團逃跑!旅行社被罰慘了!

那麼,12人脫團逃跑,能說明泰國簽證部門不該嚴查旅遊簽,接着放寬大批中國遊客入境?

目前的結果說明,的确應該放寬了——因為泰國嚴審旅遊簽,和12個人跑不跑,聯系是不大的。說一句不是廢話的廢話,那就是“在犯罪之前,大家都是好人。”

在抵達當地違規犯法之前,泰國通過嚴查遊客材料來判定是否“給簽”,如同彩民看走勢圖買彩票,“中獎”皆是天意——努力了嗎,努力了;認真了嗎,認真了;嚴查了嗎,嚴查了;給中國人辦理旅遊簽造成困難了嗎,造成了,而且還不止一點...

那麼,真的有用嗎?

有,但是不大。

甚至,不好評價。

12名中國遊客在泰國脫團逃跑!旅行社被罰慘了!

泰國,或者真的需要思考簽證的稽核方式了,真實的情況,就是檢驗簽證政策有效與否的重要回報,别攔了半天,好遊客全不能出去,出去的一落地就跑...

就這情況,旅遊簽還要折騰幾個月,還要那麼多材料....

當然,對于中國遊客而言,創造好的簽證審批環境必須是互相努力的,雖然那12個脫團遊客與其他遊客并無關聯,但是,這也可能是泰國繼續加強簽證稽核的借口和參考。

那12個脫團者,無疑是讓旅行社背鍋的“災星”,讓後續簽證稽核收緊的“老鼠屎”....

泰國滿地監控,你們跑啥跑....

趕緊滾回來吧!這次你們出國“表現很好”,下次就别出國了吧!

12名中國遊客在泰國脫團逃跑!旅行社被罰慘了!

文:泰國網布周十面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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