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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時期,江南地區如何統治的,在當時産生了什麼樣的影響?

作者:思學說曆史

中政院雖為元代所特設,但也是在吸收前代後宮特别是中宮管理機構的基礎上,結合蒙古族遊牧民族本身的特色所設立的。在其未設立前,後宮事務多由斡耳朵及其管理機構處理。其設立後專管中宮财賦等事,而斡耳朵之制依舊存在。中政院的創置也反映了遊牧民族對婦女财産、地位尊重的傳統習俗,在元朝官制建置中的作用,更展現了“内蒙外漢”二進制模式這一實質。

元代中央官署中,與中政院相似機構乃是成宗即位後為其母闊闊真設立的徽政院。至元三十一年(129),成宗為感謝母後闊闊真支援自己即位,以詹事院之錢糧選法工役,悉歸太後位下,改詹事院為徽政院以掌之。

有元一代,徽政院的設罷,基本取決于皇太後的存否。我們知道,忽必烈時期是元朝官制的健全與完善時期,“世祖立經陳紀,是以為一代之制者,規模宏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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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中政院(中禦府)之是以在成宗朝才得以設立,一方面是政事制度完備之内在需求的自然結果;另一方面也與成宗的作為有關,成宗即位後,伯嶽吾氏蔔魯罕後得勢,逐漸參與到政事之中,特别是在大德三年十月被正式冊立為皇後、授予冊、寶之後,成宗即于次年改中禦府為中政院,并将其品秩升為正二品,成為元代中央十五院之一。

中政院機構龐大,隸屬機關甚多,僅正三品的機關就多達十個。中瑞司,掌奉皇後的寶冊;内正司,掌管工匠的建築修繕等役事,以及農、牧産品的儲存,以供奉皇後的膳食和車服,準備皇後的賜予物品。

此外,還有其他一些相關機構,如“掌營繕雜作之役”的尚工署、“掌裁制縫線之事”的玉列赤局;典飲局,秩正七品,掌釀造酒禮,以供内府,及祭祀宴享賓客賜頒之給;遼陽等處金銀鐵冶都提舉司,秩正四品,掌辦金銀矸鐵等課。分納中書省及中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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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政院的從屬機構一些是原來就設定了,中政院建立後又陸續增設了不少,以緻成為一個規模龐大的官僚機構,這也反映了蒙元官僚機構“因事而設”的特色。

順帝時曾一次取十萬鹽引入中政院。正因為中政院所掌赀産甚多,某些時候也會将其位下财産挪作他用。文宗天曆年間就曾将中政院位下财賦總管府在江南的儲備糧運赴至大都以作周轉經費。

從中亦可看出中政院所掌糧儲之巨、資産之大。中政院的長官多由近侍或者宦官出任,以蒙古或色目人為主。元代官員的铨選“根據忽必烈制定的‘成憲’,樞密院、禦史台、宣政院三大系統用人得自選聞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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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中政院的吏屬如宣使、怯裡馬赤、必闍赤等多從本衙門三考之上典吏及正從九品職官内選用,以色目、漢人相參。中政院某些時候甚至淪為皇後斂财和幹政的工具。

大德七年朱、張案發後,朝廷即命江浙行省右丞董士選發所籍沒朱清、張瑄貨财赴京師,除了賜給秃赤及塔剌海每人六十頃田地外,朱清、張瑄江南财産全歸中政院。至大元年更是專門設立江浙等處财賦都總管府掌管“江南沒入資産,課其所賦,以供内儲” ,盧克治任都總管 。

江浙财賦總管府下屬的建康等處财賦提舉司就管領建康路錄事司、溧陽州、太平路繁昌縣等八路一十五州司縣,“斷沒朱清、張瑄錢糧”;僅松江府(今上海市)一處,“大德七年,斷沒朱清、張瑄田土,秋夏二稅,共該糧十餘萬石。”

故有學者認為“朱、張案”是由蔔魯罕皇後策劃的,經濟目的就是朱、張二人的财産。但毫無疑問的是,朱、張兩家族的資産确實充足了國庫和中政院,也為蔔魯罕後得幹政乃至争位提供了部分經濟基礎。中政院雖然是主管中宮财産的機構,但因為其與皇後的密切關系,在某些時候,中政院長官也會參與宮廷政事鬥争之中。

成宗去世之後,蔔魯罕皇後欲垂簾聽政、謀立安西王阿難答,而當時的中政院使怯烈、道興等就屬于堅定支援蔔魯罕後一派。事敗之後,怯烈等與左丞相阿忽台一起被誅。中政院作為皇後位下掌管财賦之機構,因皇後赀産來源廣、數額大,故其規模也甚龐大,雖分工精細亦有很多重複疊加之處,這也反映了元代冗官現象嚴重。

中政院官員的铨選與其他機構一樣,都由中書省掌管。蒙元皇後在政事及經濟上都享有特權,地位甚高,中政院很多時候也隻是為皇後提供個人享樂之用,但也有一些皇後生性節儉,不擅揮霍,順帝伯顔忽都皇後雖中政院所支錢糧皆由其旨,但後“當用則支”,可謂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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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名稱和職能來看,中政院既有漢地傳統官僚機構的職權,又深深烙下了蒙古民族自身的特色。自世祖朝後期,濫增官僚機構、提升官階的現象就已經出現,成宗時期則進一步發展,武宗、仁宗時期達到頂峰。

中政院也是随着這一趨勢而産生的,且與蔔魯罕皇後皇後的作為有重大關聯,當時蔔魯罕皇後權勢頗大,深受成宗寵愛,而中政院這一為中宮服務的機構設定于此時也能夠了解了。它的設立,也反映了蒙元貴族以自己的喜好、為自己服務而濫設機構,以緻元代官僚機構中功能重合的現象甚是嚴重。

其實中政院設立後,也受到過大臣的反對。大德七年時為成宗宿衛的鄭介夫在其上奏的《太平策》裡就曾指出“衙門紛雜,事不歸一,十羊九牧,莫知所從”,“今正宮位下自立中政院,匠人自隸金玉府……諸司頭目,布滿天下,各自管領,不相統攝” ,抨擊中政院等許多官僚機構功能重合,以緻辦事效率低下。

元朝時期,江南地區如何統治的,在當時産生了什麼樣的影響?

“江南”一詞的概念在曆代都有所差别,而元代江南的地域限定依照元人的說法主要是指江浙、江西、湖廣等江南三行省以及河南行省的江北部分——即南宋滅亡前所控制的領土範圍,大抵包含今浙江、福建、江西、廣東、湖南、貴州、廣西及江蘇、安徽兩省長江以南地區。

至元十三年(1276)正月,宋廷遣使奉表投降,随即臨安被元軍占領。至元十六年(1279)二月,南宋殘部在廣東厓山 被徹底消滅,南宋最終滅亡。江南是元代經濟、文化最發達的地區,受到統治者的高度重視。

可以看出蒙元統治者對南北統治政策及态度上的差别,加上元初科舉不行,南人在仕途上很難有所收獲。元朝統治者對新歸附的南土還不是很放心,統一全國後,繼續采取一些措施來鞏固在江南的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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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元二十六年(1289)将亡宋趙氏族人散居江南者徙往京師;數十萬新附軍則被分調各地鎮戍,部分調往征日本、安南等國前線;對江南平民的控制更嚴,至元年間曾數次下诏申嚴江南兵器之禁,“民間有弓箭兵器者,以重刑”。至元二十六年(1289),太傅、禦史大夫玉昔帖木兒對世祖的上奏時就說“江南盜賊凡四百餘處”。

次年,賜行省長官虎符,統領一省軍隊。行樞密院的罷設也是江南地區趨于安定的反映。江南諸道行禦史台也于大德元年(1297)定制,監察江南三省。海運也在這一時期更加成熟并得以确立,特别是在大德六年前後朱清、張瑄兩位運糧萬戶案發被處理後,七年十二月朝廷調整海運機構,将原先的海道運糧三萬戶府合并為一,設萬戶六員,海運依舊能正常運作。

元貞元年十一月曾設立江浙金銀洞冶轉運使司,專掌江浙歲課賦稅之事。江南地區特别是太湖流域水利失治,大德年間還一度設定都水庸田司,加以管理。

元朝時期,江南地區如何統治的,在當時産生了什麼樣的影響?

成宗即位後,江南地區經過近二十年的發展,社會安定,經濟繁榮。而成宗甫一即位,即罷征安南之役,使得飽受戰役之苦的江南百姓得到休養生息。“南土初臣附,新官莅新民,官府數有重難之役,并緣侵漁,豪橫吞噬之徒又乘間而出,短于支拄者率身隕家毀。……元貞、大德以後,世道清平,人獲休息。”

“成宗即位……于時,朝廷守法度,指令不敢小有所移易。四方無虞,徭役休息,東南屢豐,行千裡者不赍糧,無或疑貳。”世祖平定江南後,江南賦稅征收繼續沿用南宋兩稅法,但夏稅隻是在經濟基礎較好的江東、浙西征收,其餘地區獨征秋稅。

成宗元貞二年(1296)始全面起征江南夏稅,江浙、江西行省率先施行,湖廣行省在大德三年(1299)也最終實施。雖說夏稅的數額不是很大,天曆元年(1328)江南三省的夏稅鈔數總計才中統鈔19,273錠33貫,但其畢竟是賦稅制度完善化的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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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成宗年間,也還多次蠲免江南夏稅。而成宗初以“京畿所儲充足”海運糧數也較世祖時期有大幅下降,直到大德六年的運糧數才逐漸達到至元末年的數量。江南地區經濟恢複、發展的一個重要标志是人口的增加,因為江南人口的顯著增加,元貞年間朝廷将不少人口稠密的縣升為州,“厘江南諸道中上縣四十餘為州” 。

而且,朝廷也開始重視江南的才學之士,“大德間,奉诏求賢江南,過匡廬,觀飛瀑山中”。成宗亦采取了尊儒重學和優待儒戶的政策,使得江南士人對待國朝的态度發生了轉變,由之前的抵制逐漸轉為接受或為朝廷服務。因成宗撫軍漠北多年,深受蒙古舊俗影響,其對待江南地區的南人政策基本仍舊沿襲世祖時期的成規。

這一時期南人的地位并未有多大提高,據植松正先生在《元代江南政事社會史研究》中的統計,江南三行省在1273-1306年期間共計有16位宰相,而南人數量才19位(僅占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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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大德七年(1303),朱清、張瑄案發,不僅中書省宰相受到牽連,“江浙省臣為尤甚”。此案也明顯對江南地區官員的仕途及朝廷對江南官僚的态度産生了一定的影響,南人受到進一步排擠。案發後,南人中僅姚燧在大德九年(130)任過江西參政一職。

而武宗到文宗年間(1307-1332),江南三省宰相中才出現一位南人。究其原因,世祖朝為籠絡南南宋舊官僚或江南豪民委以一些高官,随着在江南統治的穩固,這些高官、豪民必定會受到打擊,或被誅殺、或被貶黜,逐漸遠離了江南地方的最高統治階層。

當然,在路、府、州、縣一級的地方官僚系統中,南人還是占有一定分量的,南人可以通過“由吏入仕”這一途徑為官,地主、豪民更可通過買官入仕。大德三年(1299)六月朝廷就因福建州縣官多色目、南人,而诏“命自今以漢人參用” 。元廷也未放松對江南地區隐患的警惕,元貞元年還“诏易江南諸路天慶觀為玄妙觀,毀所奉宋太祖神主” 。

元朝時期,江南地區如何統治的,在當時産生了什麼樣的影響?

南宋新附軍依舊鎮戍于各地,江南三省的鎮守軍也被重新加以合并、整頓。大德三年(1299),朝廷遣使宣撫,洪君祥奉使江浙,問民間疾苦 ;千奴奉诏使淮東、西問民疾苦,察官吏能否。千奴勤于咨訪,興利除害,還奏軍民便宜三十事,多見采用 。

都是前往江南地區的。毫無疑問的是,這兩次奉使宣撫或多或少地改善了江南平民的生活狀态、督促了諸司官吏更好地履行職責。成宗時期對待江南地區的政策稍微有所松動,這些也使得江南的沖突得到緩和,江南地區也得到長足發展。

這一時期,除了湖廣行省和江西部分地區外,江南地區基本安定。“昭、賀、藤、邕、澧、全、衡、柳、吉、贛、南安等處蠻寇竊發,以軍民官備禦不嚴,撫字不至,皆責而降之。”經過近二十年的恢複、發展,加上江南受戰事影響并不大,雖然地主、豪民階級兼并土地的程序并未随着朝代的更疊而放緩,普通農民的生活并未有多大起色,但與至元時期相比,此時社會安定,盜賊少發,區域經濟發展較快。

元朝時期,江南地區如何統治的,在當時産生了什麼樣的影響?

元代是大陸曆史上自然災害特别頻發的一個時期,江南地區的水、旱災在大德年間異常嚴重。大德五年“六月乙亥,平江等十有四路大水,以糧二十萬石鎮粜”,“秋七月戊戌朔,晝晦,暴風起東北,雨雹兼發,江湖泛溢,東起通、泰、崇明,西盡真州,民被災死者不可勝計,以米八萬七千餘石赈之” 。

大德丙午(1306)、丁未(1307)年自然災害引起的江浙大範圍的饑荒更甚,“是月,江浙、湖廣、江西、河南、兩淮屬郡饑,于鹽茶課鈔内折粟,遣官赈之”,雖然官府有所措施,但還是有“人民道墐者相望” ,“吳流民扶曳滿道” ,甚至“饑人相食”的情況。

以鎮江為例,“先是,大德丙午、丁未以來,郡仍歲菑疫,農民死亡過半,田積荒八百七十頃,賦入無所。”雖然官府也采取了各種政策赈恤,粜糧,蠲減賦稅、開山澤以聽民采捕、實行奉使宣撫、各路置惠民藥局等,但在傳統社會自然災害及其引發的饑荒對普通百姓的沖擊與影響依舊難以消除。

元朝時期,江南地區如何統治的,在當時産生了什麼樣的影響?

大德丙午(1306)夏發生大規模饑荒,“官以米貸民,期十月輸之倉。既秋,而禾不登,價視貸時貴一倍,堪輸者倍差。吏征急,民悔且泣曰:‘不如殍之愈也。’公(郝子明)建言:俾明年冬輸之倉。于是,民乃破涕解顔,如更多貸一也。”

可見,有時候,災(饑)荒造成的影響不是僅僅依靠官府的赈濟就能解決的,還需要一些賢明的官員真正做到體恤民情、為民解憂,在傳統社會如是,現在也一樣。總體說來,成宗年間的江南地區較至元初歸附時期相比,社會安定,經濟發展;但南人的地位依舊沒有多大顯著變化,大德七年之後甚至更加受到壓制;不過江南人民對國朝的态度也悄然發生改變,很多士人開始接受元朝;朝廷也采取多種措施刺激經濟發展,保持社會安定;自然災害依舊頻繁,對江南百姓的影響難以消除。

元成宗因早年長期在漠北撫軍,深受蒙古舊俗影響,故其即位後,更多地傾向蒙古貴族,而蒙古族“漢化”過程也受到一定的阻滞。成宗即位初,“垂拱而治”,也能勵精圖治,施行仁政。如多次減免江南賦稅、在各路設定惠民局、兩次設立奉使宣撫等。

元朝時期,江南地區如何統治的,在當時産生了什麼樣的影響?

這一時期(129—1307),元朝内政外交方面皆取得顯著成效,江南地區日趨安定,西北地區也在大德八年達成“約和”,僅西南地區有所戰事,卻也已勝利告終;結束了大規模的對外戰争,同日本等國也建立了正常的外交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