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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向陽|明代婚禮服飾的藝術特征與影響因素

明代婚禮服飾的藝術特征與影響因素

卞向陽 東華大學服裝與藝術設計學院 教授

摘要

明代婚服是中國古代漢民族禮儀服飾文化的集大成者,婚服的傳承與演變過程見證着時代發展。依托明代曆史文獻資料與出土服飾實物,探尋明代婚禮服飾發展演變的曆史根源; 分析不同階層男女婚禮服飾形制,并描繪出對應的婚服着裝搭配圖示; 根據色彩、紋樣、材質、工藝歸納明代婚禮服飾的藝術特征。研究認為,明代婚禮服飾藝術特征主要受到政治因素、經濟态勢、社會風尚與文化理念等因素的影響。研究結果為理清明代婚服形制的藝術特征提供可靠依據。

關鍵詞:明代; 婚禮服飾; 以紅顯吉; 禮制規範; 社會風尚

引言

禮服在曆朝曆代都受到統治者的重視,婚禮服飾是禮服的一種,特指新郎和新娘在婚禮上穿着的服飾,包括服裝、配飾。婚禮服飾有着獨特的色彩、樣式與寓意,可以裝點婚禮、烘托氣氛、扮靓新人、傳遞情感[1],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精髓之一,代表着中華民族的文化追求。明代婚服是古代漢民族禮儀服飾文化的集大成者,在唐宋與清代漢族婚服形制之間起着承前啟後的作用,從婚服的傳承與演變過程中可以看到時代的發展。文中通過繪制明代不同階層着裝搭配圖示,以理清明代婚禮服飾的着裝搭配與藝術特征。

1 明代婚禮服飾概述

1.1 曆史追溯

先秦時期,新郎和新娘所穿禮服被稱為玄纁色禮服,即黑紅色調的禮服,新郎着“爵弁玄端”,新娘着“純衣纁袡”。到了漢代,婚服以袍服為主形制,“重緣袍”是漢代女性婚服的典型,其最大特點是不同的袍服緣邊被飾以不同顔色,疊加穿着形成層次繁複的視覺效果。魏晉南北朝時期,襳髾袿衣成為具有代表性的女性婚服,形制為長襦,從腰部圍裳中伸出長飄帶,在下擺添加相連接配接的三角形裝飾,層層相疊; 男子則着大袖衫,戴漆紗籠冠。隋唐時期,庶人結婚男子着绛公服,女子着花钗禮衣,另有穿襦裙婚服; 貴族品官的子孫結婚,男子可按品級穿冕服、爵弁服,女子則按品級穿花钗大袖禮衣、花钗翟衣和袆衣。唐代女性婚嫁服飾總體色彩是紅男青女。宋代的婚禮服制既傳承漢唐,又有所發展,宋代男子婚服制度規定:三舍生及品官子孫可假穿九品幞頭公服,其餘庶人着皂衫衣、折上巾; 宋代女性婚嫁禮服的形制是上着大袖、下着長裙、外披霞帔; 上等官媒穿着的是宋代流行服飾“褙子”。宋後期,男子開始着深绛色婚服迎親,女子從夫色,紅色女性禮服逐漸出現。元代蒙古官宦女眷婚禮服飾戴罟罟冠,穿袍服; 元代漢族庶民女子穿長袍,外加半臂,亦有上衣下裙; 元代蒙古官員男子婚禮服飾多戴“四方瓦楞帽”,穿辮線質孫服。

1.2 形制特征

明代是中國傳統婚服發展的高峰時期,在唐宋婚服形制的基礎上,形成了明代沉穩端莊的服飾風格,并為此後數百年女性大紅吉服、上衣下裳、鳳冠霞帔的傳統婚服形制奠定了基礎。婚服作為特殊場合所穿服飾,與一般服飾形制相比蘊含着更深厚的禮儀文化内涵,同時也傳達出喜慶吉祥之意。二十四史中《明史·輿服志》最為細緻,其全面儲存了明代輿服制度的基本史料。文中以此為主要依據,進行明代婚禮服飾形制考證,歸納總結不同階層男女婚禮服飾的搭配情況,具體見表1。

▼表1 明代不同階層的婚禮服飾着裝搭配

明代皇帝大婚按照禮制着衮冕服,皇後着袆衣、九龍四鳳冠,具體如圖1所示。皇室宗親婚禮服飾的規格相比帝後依次減等,但居于文武官員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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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明代帝後婚禮服飾

官員男子婚禮一般穿吉服,即帶“簪花”的烏紗帽和胸背綴以本品級補子的大紅圓領袍,肩部斜披一幅紅色錦緞,稱為“披紅”或“挂彩”。官宦女眷婚禮可以穿着與其母親等級身份對應的命婦着裝,頭戴翟冠(鳳冠),身穿真紅大袖衫或圓領女蟒服,下裳為大紅褶裙,頭罩紅色方形巾帕(稱為蓋頭),具體如圖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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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明代官員男子和官宦女眷婚禮服飾

普通士民男子婚禮多用帶簪花的方巾,着交領、大袖袍,左右開衩,綴以形制為雙擺在内的道袍作為婚禮吉服,另肩部斜披紅緞一幅; 士民女子婚禮多着大紅通袖袍,配以團花、雲紋霞帔、銷金蓋頭。明代庶民男子迎娶妻子俗稱“小登科”,可以穿青綠色的九品幞頭官服[2],但一般穿符合本人身份的吉服,如生員婚禮可戴儒巾,穿青圓領,衣身兩側開衩,雙擺綴藍色襯擺,肩部斜披紅色錦緞一幅; 庶民女子婚禮通常戴髻(或金冠),穿大紅袍(或襖衫),頭上罩紅蓋頭[3],出嫁時可僭越享受貴婦鳳冠霞帔的衣裝殊榮,常見真紅對襟大袖衫、鳳冠霞帔、官綠裙和紅緞繡花鞋的組合,具體如圖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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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明代庶民男子和女子婚禮服飾

2 明代婚禮服飾的藝術特征

2.1 以紅顯吉的色彩搭配

中國人崇尚“天人合一”的思想,這種哲學思想在婚禮服的色彩特征中得到很好展現,是中國傳統文化中表達人與自然關系的符号語言。婚禮服色彩從周制婚禮中肅穆凝重的玄纁色,至盛唐雍容華貴的绛紅色搭配青綠色,再至明代發展為代表吉祥寓意的紅色。《明史·輿服志》中規定,尋常百姓結婚,可以穿九品官服,但不許用黃色[4],黃色是皇家專屬用色,不得違制僭越。明代除了對黃色使用的限制,對紅色的使用也有明确規定。洪武年間,禮部官員搬出了服色五德論,認為明朝屬火德,應尚赤,是以紅色被皇家獨專[5]。明代中後期,政令限制作用削減,人們基于對上層階級的敬仰,大紅色成為女性婚服的标志色,紅色在婚禮中不僅是吉祥喜慶的象征,更成為“炫富”的顔色。庶民女子婚服形制常見為身着真紅大袖衫,戴大紅蓋頭(見圖4),着紅繡鞋。真紅即大紅色,象征吉祥、幸福、喜慶,寓意着生命、愛情的美好。男子婚服亦以紅為貴,但不同階層嚴格限制了婚服服色,一至四品官員男子婚禮才可以穿绯色公服(見圖5)。曆經沉澱,紅色被注入了中華民族的文化凝聚力以及民族感情,中國紅的深厚内涵深深紮根于傳統文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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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 漢族傳統新娘大紅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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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 明代品官大紅圓領吉服

2.2 飽滿精緻的紋樣

自宋代以來,理學逐漸發展,裝飾紋樣開始與社會觀念相結合,從傳統的叙事為主發展為對美好願望的表達。婚禮服飾上的裝飾紋樣同樣也是形式與内涵美的統一,展示出中國服飾紋樣的藝術特色。

動、植物題材的紋樣是明代婚禮服飾中最常見的裝飾紋樣。植物紋樣以折枝、纏枝、團花最為常見,綴以葉子、藤蔓等構成二方連續或四方連續紋樣,多以對稱的方式呈現,傳遞出美好寓意,如牡丹象征富貴,葡萄瓜瓞象征子孫綿延,并蒂蓮花比拟愛情忠貞。蓮花因出淤泥而不染的高潔品格被視為君子之花,纏枝紋妝花緞中的蓮花紋在明代婚禮服飾中以精美的圖案和精細的織工成為經典。圖6[6]為北京定陵出土的并蒂蓮織金妝花緞,是明代孝靖皇後大婚時所穿禮服中的紋樣,可作為明代貴族婚禮服飾材質與紋樣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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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6 北京定陵出土明萬曆喜字并蒂蓮織金妝花緞

明代服飾中的動物紋樣常見于官員男子婚服的補子圖案中,文武官員補子的圖案依據明代服制,為文禽武獸,如獅子滾繡球象征喜慶,鴛鴦鸂鵣象征愛情美好。民間婚禮服飾中,多用瓜果等植物紋樣寓意吉祥、福氣,如石榴紋樣象征多子,紅棗、花生、桂圓、蓮子等寓意早生貴子; 動物紋樣常見的有鴛鴦戲水、鸾鳳和鳴等。明代服飾紋樣追求“圖必有意,意必吉祥”[7],婚服也因紋樣的裝飾而更加精美且兼具文化内涵。

2.3 禮制規範下的材質工藝

明代絲綢織造技藝空前,在技術、種類、花色上都有所進步,絲織業工藝精湛。婚禮服飾作為重要禮儀服飾,其工藝更加精細,兼具裝飾性與實用性。婚禮服飾亦強調邊緣的線形勾勒,通過鑲飾、嵌條、滾邊的裝飾,使邊緣層次分明,精美、富麗。

定陵孝靖皇後墓出土的幾件女衣上繡有百子圖,灑線繡孔雀羽金龍百子戲女衣如圖7[8]所示。從紋飾上看,圖7為明代皇後吉服,構圖與配色巧妙,百子圖寓意多子多福多壽。圖7中女衣圖案的内容、構圖設計、配色、用線、施針都展現出了高超的刺繡工藝。女衣用一絞一的直徑紗作為繡底,用3股彩絲線、絨線、撚金線、孔雀羽線等6種線,結合編金、纏針、盤金、釘線等12種刺繡針法繡制而成[9],層次質感豐富,為極緻精美的明代婚禮服飾奠定了基礎。明代婚禮服飾中霞帔的裝飾工藝以刺繡為主,勾勒出清秀精緻的裝飾風格。圖8[10]為江西南城甯靖王墓出土的整套鳳冠霞帔,精美的羅地壓金彩繡雲鳳紋霞帔,以四經絞羅為地,以平金繡在雲紋、鳳鳥輪廓線和鳳尾處釘上金線,又以彩色絨線套針繡出雲彩與鳥的主體。霞帔在官宦女眷婚禮服飾中具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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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 明代皇後灑線繡孔雀羽金龍百子戲女衣(複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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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8 羅地壓金彩繡雲鳳紋霞帔

不同階層人物的服飾形制各有差異,可以運用不同繡法進行展現,針法随形制而多變,形制因針法而凸顯魅力。

明代婚禮服飾所用面料材質與一般服飾相比更趨精美華麗。貴賤有别、服飾有等的服飾禮儀制度使婚禮服飾在材質方面有嚴格的規制,官員與庶民男女婚服材質根據等級明确區分,貴族、官員婚禮的禮服才能以錦繡、纻絲、绫羅為面料,以美玉、寶石、珍珠及金、銀為裝飾。《大明會典》記錄貴族女裝用料均為“各色纻絲绫羅紗随用”,而一般庶民婚服隻能用綢、絹、素紗; 庶民婚服配飾不許用金、玉、珠、翠,隻能用銀[11]。不同身份需遵循本階層相應的制度規範,不得僭越,是以婚服在材質上越奢華、工藝越精湛,其穿戴者的權位官秩通常也越高。

3 明代婚禮服飾的影響因素

3.1 政治制度的更疊與婚禮衣冠服制

陳寶良在《明代社會生活史》開篇中說到:“一代社會生活的形成乃至變異,必然意味着社會關系以及相應社會秩序的變動。”[12]社會生活中的着裝方式代表着社會關系與社會秩序,服裝的制度同時也隐含了國家的禮儀制度,展現着時代審美與風格。婚禮服飾文化不僅代表着中國傳統的服飾審美傾向,同時也是政治倫理觀念的承載符号和社會等級秩序的具象表征。明代以法律的強制力量來宣揚教化、申明禮制、控制群眾,以建立一個貴賤有别、尊卑有秩的等級社會[13]。明代建朝伊始,便開始了政治制度的變革。在服飾制度上,規定要恢複與彰顯漢宮威儀,要求延續古代漢民族封建的等級制度。統治者在指導思想上明确了要興複漢族衣冠服制,并且嚴格規定了不同階層、不同等級的服飾制度,不能僭越。明代禮儀服飾制度确立後,被載入典章規制和《大明律》中,強化了服飾在國家治理和社會教化中的重要意義[14]。禮儀服飾制度展現在明代婚禮服飾中,主要有兩方面特征:政府不斷變革的服飾禁令,限制了服飾的自由創新,服飾制作必須符合政令規制,與穿戴者身份比對; 随着社會的發展,士民階層逐漸活躍,進而引發了服飾創新與變革,具體展現在明代中後期出現的服飾僭越現象中:鳳冠霞帔開始在平民女子婚嫁中使用,原為品官服色的大紅色亦被用作平民婚服服色,突破了森嚴的封建等級觀念。《清稗類鈔》記載:“庶人婚嫁,假用鳳冠霞帔以及九品服。婦服花钗大袖,于典制實無明文也。”[15]意為明代的新郎可穿九品官服,新娘結婚時可使用鳳冠霞帔,但是這種“假借”是沒有明文規定的。

3.2 商品經濟的發展與婚禮服飾文化

明代服飾制度一定程度上映射出明代社會經濟的發展演變。明初統治者為恢複和發展經濟,提倡輿服節儉,在制定輿服制度時,出發點首先是簡樸,其次才是合乎禮儀; 婚禮服飾以勤儉樸素為原則,庶民階層不論貧富都嚴格按朝廷規定穿戴婚禮服。至明代中期,商品經濟得到很大程度發展,在商品經濟影響下,手工業日漸鼎盛。發達的絲織業與金銀首飾加工技術為明代輿服制度的實施提供了豐富的材料和完善的技術支援,婚禮服飾基于商品經濟發展的大背景,也出現了繁榮、創新發展的局面,其演變的一大特征表現為突破傳統的等級制度,從實用化走向個性多樣化。明中後期,紡織技術的進步和改良為婚禮服飾材質、工藝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條件。婚禮服飾的面料更加豐富,其中絲綢為上等面料; 制作工藝包括織金、妝花、過肩、閃色等,貴族及官員婚服紋樣均用刺繡,平民階層婚服的刺繡工藝也得到了長足的進步。

3.3 社會風尚的形成與婚服新動向

婚禮服飾的變遷,透視着社會風尚以及服飾消費觀念的轉變。明代社會風尚的變化可歸納總結為以下兩個方面:僭禮越分。明代中期以後,統治者對地方的強權制約逐漸緩解,社會觀念也随之改變,城市經濟迅速發展,一改原本質樸敦厚的社會風氣,逾禮僭越、尚奢競靡、追新逐異的服飾潮流在城市中得到認同并逐漸蔓延。婚禮服飾制度打破了等級森嚴的服飾禮制,庶民婚服更是奢華豔麗,追求創新時髦的款式,社會秩序動蕩。求新尚奢。與明初整齊劃一、等級分明的服飾不同,明晚期俗尚奢侈、追求華美,庶民婚服用绮纨制作,着布袍婚服會被人恥笑,紋樣一概崇尚彩繡,顔色多采用純紅,衣飾也不斷革新,花樣繁多、異彩紛呈。從明晚期“蘇樣”“蘇意”以及“服妖”的出現,可以感受到人們對時髦服飾的追求,這種社會風尚的形成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明代婚禮服飾的發展演變。

4 結 語

明代統治者重視禮儀制度,因而明代婚服整體風格沉穩端莊、氣度宏偉,明代婚服是清代漢族婚禮服飾形制的藍本。文中通過對明代婚禮服飾藝術特征的概括,總結了不同階層等級森嚴的服飾制度,分析了以紅顯吉的中華民族傳統文化觀念。明代婚禮服飾是中國傳統服飾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對其文化解讀,有助于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為當代服裝設計提供文化基礎。

(參考文獻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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