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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怕感染新冠不肯接回妻子被起訴,法院:他願意改,不準離

甘肅的馬女士将丈夫起訴至甘肅省康樂縣人民法院,要求離婚。

在這段長達6年的婚姻裡,馬女士與丈夫生下一兒一女。馬女士認為,為了家庭,她忍受着丈夫與他人暧昧以及不管不顧孩子,但是另外兩件事卻傷了她的心。

2020年2月,馬女士從北京打工回家,此時正值疫情防控階段,馬女士的丈夫拒絕了村裡的要求,他擔心被傳染不願意接妻子回家。2個月後,馬女士要前往北京打工,而丈夫卻以工作忙為由不肯相見。這兩點行為被法院認定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潇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了解到,近日康樂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馬女士丈夫願意改正錯誤,認錯态度良好,雙方應該互諒互讓,判決不準離婚。

丈夫怕感染新冠不肯接回妻子被起訴,法院:他願意改,不準離

判決書顯示,馬女士與張先生經人介紹于2016年1月1日按照當地習俗舉行婚禮,2016年2月5日在康樂縣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婚後生下一子一女。2019年,女兒感染肺炎,馬女士帶女兒去看病,向自己父親借款5000元用于孩子治療。在馬女士看來,丈夫及其家人對女兒不管不問。

2019年10月,馬女士從婆家離開去北京打工。2020年2月18日從北京回家,張先生并沒有去接她。因馬女士發現張先生與他人聊天,雙方發生沖突。馬女士于2021年12月15日以感情破裂為由起訴,要求離婚。

馬女士認為,她為了孩子以及家庭的幸福美滿一忍再忍。後來,她多次發現張先生出軌,張先生聲稱會改,但一直沒改。“他常年在外打工不回家,也不給我及孩子生活費。”

對此,張先生在庭審中辯稱,微信上與他人暧昧聊天是以前的,後面再未發生過。馬女士起訴離婚,但他不同意離婚。他要跟馬女士一起好好生活,撫養孩子。

丈夫怕感染新冠不肯接回妻子被起訴,法院:他願意改,不準離

△圖源網絡 圖文無關

康樂縣人民法院一審認為,馬女士與張先生系依法登記的合法婚姻關系,受法律保護,婚後雙方共同生活較長,且婚後育有兩個子女,在共同生活中因張先生與馬女士溝通不及時、對女兒及家人照顧不周發生沖突,2020年2月18日馬女士從北京回家,正值疫情防控期間,她回到村裡,村上要求張先生接回妻子,但張先生以怕被傳染而未接馬女士回家,張先生的行為嚴重傷害了馬女士。同年4月,馬女士要去北京,在蘭州給張先生打電話要求見面,張先生以工作忙為由未去與馬女士見面,張先生的行為嚴重傷害到夫妻感情。

在庭審過程中,張先生願意改正錯誤,認錯态度良好。隻要雙方多溝通,互相包容,互諒互讓,婚姻關系完全可以維持,離婚會對孩子的成長造成不利影響。為了維護正常的婚姻家庭關系,建構和諧社會,一審判決不準原告馬女士與被告張先生離婚。

潇湘晨報記者周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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