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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素萍,但現在沒有人知道,他們都叫我陳三兩,這是我自己起的名字。
自從淪落到煙花巷,我就把原名隐藏了,從此世上再無李素萍,我改名換姓,隻緣不辱沒父親在世時的美名。
我本也是官宦世家小姐,可惜父親被奸人所害,母親也随之而去,留下我們姐弟二人。我發誓,要替父親報仇,是以我把自己賣到了煙花地,一些用來安葬父母,剩下的銀兩都給弟弟,我給他找了一座寺院寄宿,囑托他要勤加學習,将來考取功名為父報仇。
我對老鸨說:“我寫的一手梅花篆字,不愁你沒有收入,而我隻有一個條件,隻賣藝不賣身。”
老鸨自然同意,隻因為所有人都知道梅花篆字一字難求,那是我的家傳,自從父親死後,除了我們姐弟,誰都不會。
于是我在青樓安身了,所有來求字的,一律收取三兩銀子,這也是我名字的由來。
有一天,喲正在房中寫字,聽見外面喧嘩,推窗一看,老鸨正派人在攆門口的小叫花子,那小孩跟弟弟一般大小,我動了恻隐之心,下樓給了他三十文錢,讓他去買些吃的穿的。
誰知道,這個小叫花竟然買了書坐在牆角看了起來,我佩服他愛學習的勁頭,讓婢女請他進了我的房間,我問他姓甚名誰。
他說他叫陳奎,家破人亡後流落至此,我問他要不要跟我學習,他忙點頭,跪下就要叫師傅。
我扶他起來,認作義弟,跟老鸨商量,讓他有了容身之所,從此我們姐弟相稱,小陳奎每日裡除了幫忙幹活,空閑時間,我就教他詩詞歌賦,當然也教他梅花篆字。
一轉眼,十年過去了,小陳奎也長大了,一日他來跟我告别,說要進京趕考。
這當然是好事,我為他準備行囊,同時讓他到了京城幫我打探一個叫李鳳鳴的人,那是我的弟弟。
自陳奎離開後,我依然賣字為生。有一天,一個叫張子春的珠寶商人慕名而來,買了字後還不滿足,要買我去當小妾,我自然是誓死不從,但他已經給了老鸨贖金。
我正傷心時,卻被官府傳喚,說是偷了張子春的錢财,如果還不出來,隻能委身與他。
我說這事誣陷,但是官商勾結,拿了好處的知州自然不肯罷休,最後竟然把我屈打成招。然而,在審問時,我已看出知州正是我弟弟,于是有心試探,提到父親,提到我的原名,他有些慌張,但不敢相認,真是可氣啊。
我未想到弟弟竟然變成受賄之人,明明父親就是因為不行賄才被誣陷緻死的,他怎麼能……
原想在公堂之上揭穿他,這時巡按大人來了,弟弟慌慌張張命人把我看管在後院,起身去接待巡按,也是湊巧,這巡按大人正是陳奎。
當我再次站在公堂時,陳奎一眼就認出了我,下堂來隻喊姐姐,聽了我的控訴後,本欲處置弟弟,但又礙于我的面子,想要從輕發落,我卻不肯。
這時,弟弟也認識到自己錯了,下堂來乞求我的原諒,說他在不會犯,我不知他會不會再犯,但他已沒機會再犯,畢竟他已削職為民了。